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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ong(delong2)

2001/05/09 13: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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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02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TO:clli
網友發言請勿人身攻擊!
前往討論:汽車擋風玻璃再「搞怪」 將罰。我有意見!!


delong(delong2)

2001/05/09 09: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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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7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是不市政府規定人民不能自殺,就不會有自殺案件?還是為了安全出門都要戴安全帽?
前往討論:汽車擋風玻璃再「搞怪」 將罰。我有意見!!


delong(delong2)

2001/05/08 1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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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71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是所有的行政,都須經立法院通過才實施,施政的方法也是關鍵.
前往討論:汽車擋風玻璃再「搞怪」 將罰。我有意見!!


delong(delong2)

2001/05/08 13: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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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54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發言的目的在於提醒政府不要閉門造車,
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法規,這是現代國民應有的認知,不是讓政府予取予求,否則豈不是連古人都不如?
前往討論:汽車擋風玻璃再「搞怪」 將罰。我有意見!!


delong(delong2)

2001/05/07 09: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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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5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又是一則管太多的例子,政府什麼都管,就是民眾的口袋沒錢不管!
前往討論:汽車擋風玻璃再「搞怪」 將罰 (摘自奇摩中時電子報)


delong(delong2)

2001/05/03 09: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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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70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望這種只負責照相,不負責交通的
前往討論:看了之後,您有何感想?


delong(delong2)

2001/05/03 09: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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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69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全世界只有台灣有這種警察,尤其是台北市.
前往討論:看了之後,您有何感想?


delong(delong2)

2001/05/02 1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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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17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個人覺得現今交通法規的問題是管得太多,也許那天會規定開車要戴安全帽,
也不足為奇.
前往討論:轉貼關於交通法規第16條及18條.....(請耐心看完)


delong(delong2)

2001/05/02 10:01:14

發文

#23813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台灣的交通警察配備實在太豪華了,
反正是納稅人的錢,罰單多開一些就有
當然卯起來花.
前往討論:國道高警自認是"二等警察"?.........


delong(delong2)

2001/04/23 17: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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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9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民眾違法警察管,警察違法無人抓.
前往討論:我們的警察大人


delong(delong2)

2001/03/23 15: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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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1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樓上的仁兄:
拜託一下.別鬧了.煩ㄚ.
前往討論:開冷氣正常嗎?


delong(delong2)

2001/03/02 11:45:02

發文

#1642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執法者本身就應比一般人更守法,法才是法.
前往討論:北市55部測速相機 有46部無照營業


delong(delong2)

2001/03/01 12:22:15

發文

#1634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就算有效,也比不上條伯伯買照相機的速度.
前往討論:市面上所謂的「反測速照相」有效嗎?


delong(delong2)

2001/02/27 14:34:57

發文

#1617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知警員擅自沒收之雷達感應器去處為何?
前往討論:超速被抓可不罰!? 有雷達感應器員警不能抓!?


delong(delong2)

2001/02/26 13:20:20

發文

#16074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超速案件增多在於速限的不合理.不在於駕駛人超速多寡.
前往討論:半夜搶錢!


delong(delong2)

2001/02/26 12:46:27

發文

#1606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說的好.贊成.
前往討論:有開車的人一定要照過來....沒開車ㄉ也可以..


delong(delong2)

2001/02/14 12:41:41

發文

#14970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未來三年多都不必負責?
前往討論:借刀殺人!!


delong(delong2)

2001/02/14 11:52:19

發文

#14962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是新政府負責難道是舊政府?
前往討論:借刀殺人!!


delong(delong2)

2000/10/12 15:08:21

發文

#302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最好不要使用;否則被條伯伯逮到會很慘
前往討論:應該買哪一牌的測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