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無法回答假設性提問 😇 至少自己身上沒發生過就是了,出門在外,只秉持著一字訣 ---- 讓 🙂 | ||||||||||||
| |||
受害者自己也不夠警覺,發現那台車要切過來應該要有些反應:1.減速給他過2.按喇叭警告3.比他更快 另外,#FF0000內線不一定安全,請勿占用😌 | |||
| ||||||||||||
不是白金卡就是無限卡😲 有錢真好😭😭😭 | ||||||||||||
| |||
聽說高雄楠梓警察局長蠻精實的..... | |||
於
2011/04/24 21:21:53
發文IP 242.40.*.*
於
2011/04/24 21:41:58
發文IP 242.40.*.*
| |||
有必要這麼趕嗎 | |||
| |||
要不要擦消腫藥?🙂 | |||
| |||
1.. 我回去現場時.. 估計應該已經送醫且丈量完畢離開.. (恰巧一台警車離開) 當地派出所是說, 它算是通報. 但無法紀錄我相關說法.. ( 我是提供作證說法.. 最好是找臨場紀錄的員警比較好..) 因為我不是當地人, 派出所算是很熱心一直指導怎去豐原交通所.. 在豐原派出所.. 也是跟服務台警員說明原意.. 即帶領我走向建築物後面的交通所.. 基本警察這樣這法算可以.不錯了.. (沒有丟幾句話叫你自己看著辦) 2.. 賓士車主也不錯.. 撞擊時算有橫在我們的行進路中(擋路).. 我前二的車子原想過越過中線遶過.. 最後是賓士開到巷子口旁邊.. 隨即下車察看, 馬上拿手機撥電話.. 推測應該叫救護車吧 ?! 3.. 以下重點.. 我在等紅燈, 跟旁邊的親友在哈啦聊天(我頭轉右邊).. 有影到兩機車經過.. 第一台機車 ( 即事故者, 人車大約是灰黑類) 與第二台機車 (人車大約是淺米青黃色類) 速度相比.. 是有快了一點點, 但也還好?! (兩台速差應該沒 10 公里) 不是那種飆車族的速度.. ← 我的觀感, 僅供參考而已.. 然後我綠燈準備行駛時.. 即看見賓士轉切要進巷子.. (賓士應該也知道綠燈下的那些車輛已通行, 有空檔可以趕快進去巷子, 預防擋住我這 3 台車.. 算是有點快) 兩方應該都是視界死角.. 所以就碰上了.. ※ 最簡單說法就是, 賓士車要轉彎進入巷子, 沒有仔細查看我方機車道上是否有機車行進.. 我個人對傷害研判 : 如果是輕微跌倒人無事.. 我可能看看後就離開, 不回去現場了.. 然而經過時, 坐在地上者,則是滿臉是血.. 一般來說正面撞擊.. 如果撞斷鼻樑.. 再讓你手擦.. 也不至於滿臉是血.. 不過我從後照鏡看到, "似乎"連額頭.眼睛邊含嘴部似乎都有血(?!) 這樣應該也有腦震盪吧 ?! ( 我猜測機車.人臉的高度, 撞上車右前門窗上(車頂)部位的鋼樑吧 ?! ) 像這樣的傷害, 我想我有必要.也一定要, 親自出面說一下... = . = " | |||
於
2011/02/04 14:21:10
發文IP 239.255.*.*
於
2011/02/04 14:24:21
發文IP 239.255.*.*
| |||
超速和闖紅燈的肇事率及致死率亦不亞於酒駕..是否應該比照辦理?? 一律罰個15萬, 相信對交通秩序更有幫助.. 對國庫收入....應該更有幫助. | |||
共
118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