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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香 恭喜開箱 期待攝影效果上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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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經過車禍的我,了解被大鯨魚公司欺騙、辱罵、耍手段的惡劣行為。 舒姜.瑪琳認為有必要用第四勢力監督台灣中華賓士這種不道德的行為,吃 台灣人夠夠,我現在想籌辦協會專門監督這種不良廠商,請大家支持,這 樣我們的消費者更多一層保障,消保官根本投訴沒有用,小公司也許消保官 會管,碰上大鯨魚公司也就縮了,不敢得罪大鯨魚公司,我要成立的協會專 們車禍時,當第四者判斷事情,公平、公正、公理幫客戶爭取該有的權益, 現在已經有五十個人報名,有律師、技師、輪胎師傅、電腦教授【曾是 美國播音七四七的總工程師,我這麼做是希望台灣更好,更享受該有的權益。 舒姜.瑪琳 | |||
於
2011/08/05 11:54:02
發文IP 189.62.*.*
於
2011/08/05 12:31:45
發文IP 189.62.*.*
於
2011/08/05 18:47:46
發文IP 1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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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些眉目了 最新消息:追查車牌號碼後疑似公務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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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人都有會犯錯的時候,因為我們不是聖人,只是人間上的凡夫俗子,做 錯事是應該的,不是應該,那要看事情的大小,我的錯呢!我沒有害人,更 沒有拿番刀追殺人,也沒有跟別人爭吵。 可是我這個是大錯特錯的事,人做一次傻瓜,別人可以原諒,而我做太多傻 瓜的事,所以我錯了,我錯的好離譜,實在沒辦法罵自己,只能寫寫,以 後每次睡覺前唸十次才能睡覺,這樣我才睡的很安穩。做錯事如下: 我錯了! 第一.我錯了!我不應該買賓士S500L的車。 第二.我錯了!我不應該認為台灣中華賓士德國分公司,是像我們台灣人有 肩膀能承擔一切的德國老闆,唉! 第三.我錯了!我不應該把南港賓士的陳清河當成朋友。 第四.我錯了!我不應該買賓士時,簽合約連看都不看,就隨便簽字,害我 車款全都付完,卻連讓我看一眼車子的尾巴都不行。 第五.我錯了!我不應該相信台灣中華賓士葉至上律師,害我們六、七個 笨蛋朋友被賓士安排關在一間房間以為是要談判,葉至上大律師沒想到 大聲咆哮、拍桌、當場侮辱我與每個人。 【那時賓士的法務部陳女士也在現場。】 第六.我錯了!我當天下午又到南港賓士場去討回公道,那位陳女士說: 那是葉至上大律師個人行為,第二天去五、六個賓士員工還有陳女士一 致說:那是葉至上大律師個人行為與他們台灣賓士完全無瓜葛,我就傻傻 的相信他們每個人的話,後來我被侮辱事小,可是我的好友也被牽扯在 裡面,為了朋友也遭受欺負,我一狀告到法庭,ㄟ!到法院我才知道那位 從頭到尾說:不關台灣賓士公司的事,原來是話中有話,不關賓士公司的 事,確是她的事,所以她跑去法院作違反的事,當庭說謊作違證,我真 想不到我怎麼那麼笨,相信台灣中華德國分公司人員說的每一句話,不 過我安慰我自己別失意,可是我又一再的笨下去。😩 第七.我錯了!驗車時,傻傻的陪林百福帶兩名學生驗車四、五個鐘頭, 以為林百福是神仙,甚麼樣的車子都知道功能,唉!不提這種人也罷。否 則我想到那一天的笨蛋模樣,就想大聲哭泣。😭 第八.我錯了!我應該老早告訴大眾台灣中華賓士是德國人當老闆。 第九.我錯了!忍了三年才開始抗議。 第十.我錯了!我又被賓士現任的法務部又被騙一次,七月十三日簽協議 書,以為會在七月二十日見真曉,沒想到他們七月十九日拜訪立委之後, 七月二十日他不敢面對我,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台灣中華賓士法務部 不見人影,他們有時間去立法院,卻藐視消費者的存在。【所以今天碰上 他卻在南港玉成派出所,我一見到他馬上說:白賊七,說謊專家你躲在這裡 ,他一句話不敢應我,誰叫他們那麼愛說謊,私底下我問這位法務部的幹 部,你讀那麼多書,卻針對台灣的消費者,為什麼你開會時,你應該最有 資格替台灣消費者說話,全力為台灣人爭取權益與尊嚴,他說:德國老闆 不認輸,我說:他在西方國家一定不會這麼囂張。 第十一.我錯了!買賓士S500L以為有一流的服務,沒事是最好,出事了他們 全部的人員隱瞞事實最厲害,後來我變成三流的消費者。 第十二.我錯了!錯把壞人當好人。 第十三.我錯了!以前讓大家知道台灣中華賓士太會欺騙、耍手段。 這三年多太多我錯了,不是台灣賓士的錯,是我活該買一台爛車,千錯萬 錯都是消費者的錯,台灣中華賓士德國分公司永遠沒有錯,錯在我應該出 身在國外,因為台灣人的命不是命,不值錢。可憐的台灣人民,沒有權力 追求自己尊嚴與權益。 不過有一點我非常的榮幸、光榮、驕傲,全台灣沒有人跟我比,【賓士德 國老闆非常恨我,我值得被恨國際賓士公司呢!他恨我不該讓媒體知道,不 該上新聞與報紙】。奇怪餒! 又不是我愛上媒體,是媒體愛上我。據說:自從我舒姜.瑪琳這個笨蛋車禍 新聞出現在各大新聞台之後,這位德國老闆說:不會跟我和解,訴訟到底, 我舒姜.瑪琳當然奉陪到上法院,看看會不會碰上恐龍法官,因為我說過: 我有閒、有錢、有人,還有證據齊全,可是我的錢絕不會買官,我會用 在需要幫助的台灣人身上。 現在林百福的光碟台灣中華賓士有三種說法,葉至上大律師自己親自送 去法院拍胸脯說:光碟可以證明一切,被我律師抓包剪接五十三次,馬上 遞補書狀說:這只是賓士公司參考用的,上了法庭又說:這是員工拍的中途 有時沒拍到,而且電池不夠,剪接與電池不夠看也一目了然,上回出庭 又說:是好幾台錄影機拍攝,之後台灣中華賓士自作主張把需要的畫面放 在一起,有這樣硬ㄠ、硬掰的嗎?法官那一庭就說:有必要將送請有關單 位檢驗,看光碟有沒有剪接的過程,如果有法官說:就是公然偽造文書及 妨害程序庭。 不過法官這句話你要記住喔!我舒姜.瑪琳動作之快,馬上請許多錄影公司 專業攝影師,每個人都搖頭剪接的太粗躁了,所以律師好友請法院趕快拿 到公正單位處理,我當然不是省油的燈,欺騙我三年多,我每天出招,天 天讓他們對我頭痛,居然雙方槓上了,我怎麼會退讓呢!勇往直前因為我是 土生土長台灣消費者,怎麼會再讓台灣中華賓士德國分公司,繼續玩他們 的把戲呢! 德國大老闆台灣人的消費者會越來越團結,不要把我們台灣消費者當以前 不懂車的消費者懂嗎?改變一下策略吧!或許對你們公司會有進步。 德國大老闆你既然那麼恨我,那我們一起開你們沒有剎車的車子開山路如 何呀!說不定舒姜.瑪琳就車禍喪身在那條路上,你就除去你心中的可恨之 人,你又膽子小,不敢跟我一起開自己沒有剎車的車,比不上台灣女人的 勇氣,只會賺台灣人的錢,【對了!德國大老闆我為什麼知道你這麼恨我, 那是你們公司的抓耙仔說的,不關我的事喔!我只是實話實說】。 明天雙方繼續開戰,可是台灣中華賓士也真是的,每次都派一堆警察保護 你們,浪費台灣的警力保護你們大公司。我單挑你們也怕,我叫一堆人抗 議訴求也怕,今天我只有叫【孝女白琴在合法的地方唱歌給你們聽,給這 些窮困的五、六十歲台灣女人賺點錢】,哇!他們才三個女人而已,你們卻 叫警察層層包圍,害的這些阿姨嚇得半死,還好舒姜.瑪琳馬上到跟警察槓 上,欺善怕惡,可是警察先生你們今天做的讓人民失望喔!你們恐嚇那三位 阿姨幹嘛!你們應該站中立,卻不好好善待老百姓,你們這樣做是對嗎?明 天一早去警政署問清楚,為什麼警員可以恐嚇百姓,王署長這些都是你的 部下,不中立還恐嚇人,真是大小眼,幸好舒姜.瑪琳及時趕到,否則這些 阿姨真的很可憐被你們抓去偵查隊,她們真得被警察嚇到,對不起三位孝 女白琴阿姨。【台灣中華賓士人員要用力的看我的 文章,抓到把柄馬上提告歡迎光臨隨便坐坐】。 舒姜.瑪琳 | |||
於
2011/07/05 09:46:04
發文IP 189.62.*.*
於
2011/07/05 09:46:27
發文IP 1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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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真的太兇惡了,有時想帶女王去露營, 但怕只有兩個人很危險,萬一遇到壞人怎辦, 所以只好做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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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十幾的歐機桑不怕有前科,當場我一定海扁下去,順便驗證跆/泰拳及詠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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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真的太兇惡了,有時想帶女王去露營, 但怕只有兩個人很危險,萬一遇到壞人怎辦, 所以只好做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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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就要權衡判斷 出門在外就是要有自我防衛的意識,不然人家如果拿尖刀、木棍等武器要攻擊你,怎辦? 要嘛就不要下車,打110報警說行車糾紛,對方持XX要傷害你,等警察來處理 要嘛,下車就站在你的車頭,讓行車記錄器全程錄下影+音 凡事以和為貴是很好,但也請想想,別讓自己有機會後悔,為何當時不出手自衛? 被傷的是那人渣 也好過 自己受傷 (嘴砲完畢) | ||||||||||||||||||||||||||||||||
於
2011/07/05 09:24:28
發文IP 189.62.*.*
於
2011/07/05 09:25:33
發文IP 1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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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被他A幾下..又要被他k幾拳..不K回去才有鬼..看那種像流浪漢的人..車子被他弄幾下....好歹也要叫警察來現場量一下..出險後...換保險公司找他麻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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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已經上新聞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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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情形我一定打趴他(因為他只有一個人, 漢草又不怎樣, 肯定打得贏就打) 如果是棒球哥, 我會選時機用撞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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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不該這麼快下車的,應該等警察來了再下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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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擊倒 = 自我防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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