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2/05/02 22:12:26
發文IP 75.67.*.*
於
2012/05/02 2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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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我把這台車開到極限的機會並不多, 不過TRD的過彎支撐性真的不錯, 高速公路巡航也比較穩定 之後我應該不太會再花改裝的費用在這台車上了, 現在已經覺得這樣就夠了. 再花的話也頂多是煞車皮消耗完之後換一個好一點的煞車皮(碟盤不改)和用比較好的機油(變速箱油). 外觀和動力不在我的考慮範圍內~~~ 不過大家好像比較注意TRD耶~~~, 話說這次開箱主角是PS3~~~哈😀 上傳圖片後才發現好像照的距離有點太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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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上所言 是你個人主觀認為? 還是有交通法規刑責可以引用? 我講的是交警被記者訪問所講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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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台車好像是同一位車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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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木造仿古船....裡面可以容納120人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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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龍灣是位於越南東北部,被廣寧省下龍市和海防市吉海縣所夾的, 靠近中國邊境的一片面積為1,500平方千米的水域, 海岸線長 120千米,屬於北部灣的一部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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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在o1網站,對於高速公路內車道的用法,又吵了起來,起因就不提了。 但有個優秀的網友,po了官方的回函說明,函內很明確的表達內車道的使用規則。 U-CAR的大部分朋友一定也看過了,少數不清楚的好朋友就一起溫習,互告有無,讓高速公路行車更順暢。 原文轉貼: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 法條在這兒: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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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可透過搜尋找一下 當然也可以問問我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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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樓主的照片確實是看不大出來有紅寶石軸承...不過是不是贗品這小弟就是大外行了, 不會判斷...43578有新舊款或不同材質的區分否? 😇😇 而且....虎大坐擁保時捷等名車, 買個鑽表其實不在話下, 有需要買贗品嗎? 或是被騙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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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順便幫鄰居的錶開箱 🙂🙂🙂 如今想變現 , 不知值幾多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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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車暫停路邊去seven買東西時被車撞到左後方. 從店內聽到警報器響出來時對方正急速將車開離! 朋友立刻報警透過監視器找到該車主! 請問接下來該如何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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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怎麼最近開始來自於那掛在上頭的異音越來越大 手壓一下就好了, 可是總不能這樣一有異音就壓吧....傷腦筋 😞😞 請問大家有這個困擾嗎? 可以分享一下solution嗎?😇 謝謝🙂 | |||
於
2011/11/17 16:44:42
發文IP 187.124.*.*
於
2011/11/17 16:45:35
發文IP 18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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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現在在路上還沒看過新的 sonata ,但感覺外觀應該會不錯才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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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聯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47846925251337&set=a.216539881715375.46997.170744376294926&type=1&ref=nf 你好像跟他很熟 ........ 你是他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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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深不可測 不像小弟都大喇喇的 這週末還要去高雄淨攤 大小老闆都要去 所謂不打勤不打懶就打不長眼 在10月偽開箱X5 3.0D試乘車前(昨天租賃業務確認9/28車子一到就作PDI和加裝數位電視+GPS和行車紀錄器,屆時會拜託車商老闆讓買不起的小弟去膜拜一下) 就請各位大大先看小弟小倆口去沙灘撿垃圾作公益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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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過阿 ~~~ 當時源大否認 😀 ANZ 大體都是前ABN 留下來的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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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酸葡萄心 ............... 😆😆 源大多買多租幾台, 幫助台灣經濟不知道有多好阿 ...... 😆😆😀😍😍 我說阿源大, 不如今年到明年 Benz, BMW, Audi 所有改款的各來一台, 如何?? 😆😆 改天去問一下中國信託的朋友, 來探探你的底 ......... 也來看看你的為人風評如何 (偶猜不怎麼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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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1995 Exsior 2.0 自排,之前一切正常,中秋節帶老婆從台北到中壢,在中山高開到四檔開始,會有輕微的頓挫感,一陣一陣的,很怕駛到一半熄火,還好來回都沒顧路,還有就是加速到時速80以上,就變的加速很慢, 雖然也可以加速到100以上,不過花的時間和以前差很多,即使重踩油門也一樣加速很慢,以前都沒有這種情形過... 請問有人遇到這種情形的嗎?台北縣市附近有沒有建議的維修師父呢?感謝大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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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也是不太開在內線,除非是要超車,超車完也會龜回中間或是外線道。 但是自己摸著良心說,超車的時候我真的沒有超速嗎? 各位在指責那些"最高速線行駛於內側車道"的車主時, 難道您超車時真的沒有超速嗎? 限速100的路段,就應該乖乖的開100, 要硬扯說錶速有灌水,所以開110, 中間車道的車如果就開他的錶速110, 我們要超過去不就是更快,不就是超速? (不要說什麼超不超速是警察的事,有沒有超速你自己心知肚明,只是再轉移目標) 而且我看到的,一堆人利用超車道的名義, 就一路在內線開快車揚長而去,也沒再回中間車道過, 除非是在內線遇到下一輛龜車。 大家都會找法規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騎大型重機的要直接左轉就說我比照汽車路權, 要擠機車格停車,兩段式左轉,鑽車縫,停到機車停等區,走機車專用道, 就說我本來就是機車, 或是拉其他人下水:你看多少機車也違規你們怎麼不去罵,就是要放大鏡看重車族! 我討厭龜車霸佔內側車道,支持內側車道是車超道, 但是守規矩有自我要求的超車車主又有幾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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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不同沒有關係,但「硬凹」就不好了;把前面幾篇拿來看看,在那樣的脈絡底下,您究竟是什麼意思心裡最清楚。 您如果要變成另一個LKK,那真的不是明智的選擇。 先前您也挑戰別人說話的「可信度」,熟是孰非我們看得很清楚,也少有人為「凹者」讚聲。 誠心建議,參考參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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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車道在這裏就突然變成不是"每一道"的成員了.....好可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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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啦 最後一次問您了 您無法判斷後車是否超速 如何能斷定自己已達最高速限 而可以在最高速限情況下使用內車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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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開車的人 請看清楚 別以為會砲就很好就一定對 別自作聰明,在台灣 你還是要遵守 很感謝版大,以正視聽,好評+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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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凹了,那個什麼"因為車少其實每一道幾乎都是超車道"是誰說的,還是那也是個洞? 不會連那張回文也是挖好的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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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每一道都是超車道的是你自己 現在又來改口「變換車道行駛」,這麼聰明? 紙上談車誰不會? 藍色的字體那段就活像隻 鑽洞的老鼠,開在你旁邊的還真倒楣 😌😌 這樣的駕駛行為,不是缺德,是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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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嘴道德在你眼中或許很好笑 但比開車長時間佔用內線(沒道德)的人好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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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嘴守法守規的優良駕駛,在這裡露餡兒啦 “超車”要從被超車輛的哪一側超越?(A)左側、(B)右側、(C)以上皆是 你老兄偏偏選了個(C)來讓大家看笑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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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保持用110開內側道時 會不會發現大家一直從中線超過你? 若是如此..何不乖乖退回中線 讓你認為會違反法規的車去走他的"超車道"? 我想應該就沒問題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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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還來談道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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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拿高公局解釋來支持自己的想法 一方拿文宣來反駁 明明是同一件事卻有不同解讀 法令規範不明造成用路人疑惑 怎論誰是誰非 說道德太沉重吧 比如說酒後駕車 不是說喝酒就不要開車嗎 為何還要有酒駕容忍值0.15(約喝2罐啤酒) 你說我喝了酒就不要開車(很危險且沒道德) 我說我才喝2罐啤酒沒超標不算酒駕(遵守法令規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使)..."你能保證你真的沒超標(真的是110)嗎" 那到底誰對啊 大多數的人都討厭以自己錶速最高速限開在內側車道的人 那請問有幾個沒酒後開車經驗的(連一口酒精類的飲料都不行歐) 有位大大說超速是要被開單才算超速 我並不同意 那我喝個爛醉 只要不肇事.不被臨檢到 那我也不算酒駕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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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沒那麼複雜 這整件事不就是少數幾位缺德的傢伙 想盡辦法要告訴大家他們是守法的好公民,如此而已 就您舉的案例來說 酒駕 ==> 缺德 酒駕肇事或被攔檢 ===> 犯法 酒駕但沒肇事或沒被攔檢 ===> 缺德 但卻僥倖沒被執法者逮到移送法辦 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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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會回尼:是有那麼急嗎? 尼有沒有做時間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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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圈起來的部分才是重點 「後方如有超越最高速限之車輛逼近」 你要是表不準,就不能說後方是超越最高速限 簡單來說,這公文是給你們這些內側愛用者自瀆用的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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