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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le(angle999)

2008/08/11 04:45:22

發文

#577458 IP 75.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給您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的規定: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產業道路)

量不出煞車痕...表示無法使用科學來證明當時時速
在加上產業道路無攝影機..在加上如果無目擊者那麼法庭上一定依當事人所口錄為準(因為他是當事人)

以上屬個人意見 ^^
前往討論:若你親人被機車撞死,對方擺明只賠20萬,你會怎樣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