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 如果好好做, 會是個便民的好政績
可是前政府就是這樣亂搞
唉
人民永遠是最吃虧的一群
可是前政府就是這樣亂搞
唉
人民永遠是最吃虧的一群
消X會是只敢打蒼蠅,不敢打老虎的單位,別指望太高😝
於
2009/06/08 17:26:29
發文
印象中
一台機子可以登記約3-5台車子
只要有登記
不用裝obu就可通過
5台車子三天繳一次即可
但是你沒登記的
開過去就要罰600
如果一堆沒登記的都開etc車道
然後很守規矩的用50公里速度龜爬過去
不發瘋才怪
一台機子可以登記約3-5台車子
只要有登記
不用裝obu就可通過
5台車子三天繳一次即可
但是你沒登記的
開過去就要罰600
如果一堆沒登記的都開etc車道
然後很守規矩的用50公里速度龜爬過去
不發瘋才怪
大家都很有錢了,我們來是給你們台灣人錢,讓你們過生活的
於
2009/06/08 17:29:28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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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 一台機子可以登記約3-5台車子 只要有登記 不用裝obu就可通過 5台車子三天繳一次即可 但是你沒登記的 開過去就要罰600(最低額) 如果一堆沒登記的都開etc車道 然後很守規矩的用50公里速度龜爬過去 不發瘋才怪 | |||
上面好多人沒用過
就開始搬很多奇怪的指責出來了
哀。。。。。。。
有登記,照相才能比對
沒登記,照相就是罰單
大家都很有錢了,我們來是給你們台灣人錢,讓你們過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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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 一台機子可以登記約3-5台車子 只要有登記 不用裝obu就可通過 5台車子三天繳一次即可 | |||
真的嗎,我還傻傻的買三台..😰
於
2009/06/08 17:37:1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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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嗎,我還傻傻的買三台..😰 | ||||||||||||
是真的
不過你知道位何我知道罰單是600不是3000嗎?
因為一台機子配3臺車
會計將機子辦移轉給另外一台公司車
會計沒有通知業務,於是。。。。。。。。。
闖了9次ETC*600=5400元
😩😩😩
切身之痛,請多保重
還是換車就把obu帶走比較實在
大家都很有錢了,我們來是給你們台灣人錢,讓你們過生活的
E通機做的沒多好,不好用的東西都是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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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 不過你知道位何我知道罰單是600不是3000嗎? 因為一台機子配3臺車 會計將機子辦移轉給另外一台公司車 會計沒有通知業務,於是。。。。。。。。。 闖了9次ETC*600=5400元 😩😩😩 切身之痛,請多保重 還是換車就把obu帶走比較實在 | |||
剛上網去看,
我有兩部以上車,可以只買一個e通機嗎(共用e通機)?
答: 現階段系統設計為一機一車,該車行經ETC立即完成扣款。一機多車(共用e通機),將有未備e通機之第二車輛行經ETC,而該第二車需事後補繳反可能增加客戶成本。惟為客戶權益著想,本公司已與高公局討論開放一機多車之可行性以及修改相關法規之適法性,未來若有開放時將再另行公告。
誤闖車道罰單法源依據為何?
答: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行駛高速公路,於駛進收費站時,未依標示指示過站繳費,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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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我的文中不就有說明假如沒罰則就會有人鑽漏洞魚目混珠 遠通為了管理方便自然訂下這項對它有利的罰則,至於罰則合不合理那就看人解讀 可能我的表達能力太差讓你看不懂😵 | ||||||||||||||||||||||||||||||||
拍謝拍謝! 誤會誤會! 😊 😀
個人覺得應該是每個車種收費不一
所以不可讓其他車子共用
因為小客車每次收費為四十元
大客車為50元
不過聯結車為65元
應該是怕比如說聯結車結果裝了小客車的ETC可以扣比較便宜的費用
因此只好專車專用不能任意更換
應該是這樣吧
所以不可讓其他車子共用
因為小客車每次收費為四十元
大客車為50元
不過聯結車為65元
應該是怕比如說聯結車結果裝了小客車的ETC可以扣比較便宜的費用
因此只好專車專用不能任意更換
應該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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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應該是每個車種收費不一 所以不可讓其他車子共用 因為小客車每次收費為四十元 大客車為50元 不過聯結車為65元 應該是怕比如說聯結車結果裝了小客車的ETC可以扣比較便宜的費用 因此只好專車專用不能任意更換 應該是這樣吧 | |||
應該不會,這邊討論,是一機多用,
你說的這部分,如果聯結車要用,現在就可以隨便拿一台小車的 etc 去走小車車道。
另外,小車闖大車車道,有這樣的說明
我是有裝電子收費的小型車,走大車的電子收費車道會自動扣50元嗎?
答: 依法規規定低費率車輛誤入高費率車道時,用路人應按行駛之車道費率繳交通行費。惟裝有電子收費的小型車e通機只會扣繳40元,車主仍需補繳10元欠費及作業處理費
於
2009/06/08 21:26:44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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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上網去看, 我有兩部以上車,可以只買一個e通機嗎(共用e通機)? 答: 現階段系統設計為一機一車,該車行經ETC立即完成扣款。一機多車(共用e通機),將有未備e通機之第二車輛行經ETC,而該第二車需事後補繳反可能增加客戶成本。惟為客戶權益著想,本公司已與高公局討論開放一機多車之可行性以及修改相關法規之適法性,未來若有開放時將再另行公告。 誤闖車道罰單法源依據為何? 答: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行駛高速公路,於駛進收費站時,未依標示指示過站繳費,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 ||||||||||||
他確實可以登記第二台車
就是你可以拿obu裝到有登記的第二台車
那僥倖的作法是延後繳納,不安裝obu
我們都這樣搞
這好像是最近一年開放的新聞
可能是他沒有更新吧
大大很厲害,找出法源依據
佩服
所以那3000元可能是沒有繳款要罰的
大家都很有錢了,我們來是給你們台灣人錢,讓你們過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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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規定我知道 問題是,我這樣用礙到誰了 犯了什麼法了? 為什麼會罰三千? 我明明有繳過路費 | ||||||||||||
+1
憑什麼要求申辦的時候要求登記車號
要求一車一機😝😝😝
就算拿別人的來用(沒有規定一車一機的鬼規定)
有扣到錢
你憑什麼說我違法😠😠
唯一的可以理解就是
圖利遠x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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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確實可以登記第二台車 就是你可以拿obu裝到有登記的第二台車 那僥倖的作法是延後繳納,不安裝obu 我們都這樣搞 這好像是最近一年開放的新聞 可能是他沒有更新吧 大大很厲害,找出法源依據 佩服 所以那3000元可能是沒有繳款要罰的 | ||||||||||||||||||||||
這是遠通電收 Q&A 裡面的內容.
到現在還沒開放一機多車用.😰
一台機器大家用....
那遠通要賺什麼阿😠
那遠通要賺什麼阿😠
[quote=mk2_is_good (MK2)]
MK2大大不是台灣遠通的支持者嗎?
怎麼連主題都不敢回?然後去挑小孩子的語病呢?
您當初這麼讚賞ETC,現在怎麼屁都不敢放一個?😆
啊~我忘了你是遠通的員工,那還不趕快上來護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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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種話的通常又反對公投 真是......... | ||||||||||||||||||||||||||||||||
MK2大大不是台灣遠通的支持者嗎?
怎麼連主題都不敢回?然後去挑小孩子的語病呢?
您當初這麼讚賞ETC,現在怎麼屁都不敢放一個?😆
啊~我忘了你是遠通的員工,那還不趕快上來護航啊?😆
在母親的角色之中 神聖的女人不再神聖
他是降臨於世來摧殘鐘樓怪人的壞天使
她是他的母親
她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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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遠通電收 Q&A 裡面的內容. 到現在還沒開放一機多車用.😰 | ||||||||||||
希望如熊大所說的,是網站沒更新,有空打電話去問問😇
很顯然的這樣有人會賺得比較少...
GPS導航廠商或許可以聯合起來比照辦理😆
GPS導航廠商或許可以聯合起來比照辦理😆
於
2009/06/10 02:02:04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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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如熊大所說的,是網站沒更新,有空打電話去問問😇 | ||||||||||||||||||||||
好吧
我明天打電話去問
查明後在上來報告
🙂
大家都很有錢了,我們來是給你們台灣人錢,讓你們過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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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我明天打電話去問 查明後在上來報告 🙂 | ||||||||||||||||||||||||||||||||
有問到的話,記得開個版讓大家知道一下喔!!
如果能一機多用,真是個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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