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08/07/28 20:01:01
發文
我想,公開的論壇,很難要求參與者如何發表。
要不然就不要走公開的路線。
發文有發文的自由,看文回文也有自由。
如果自己不喜歡,頂多 skip 就行。沒必要不爽。
萬一不小心被騙進去,那就摸摸鼻子囉,要不還能正樣呢?
貼自己喜歡的,應該不是罪過。
就算退一萬步來說,也比攻擊自己不喜歡的要來得要好。
要不然就不要走公開的路線。
發文有發文的自由,看文回文也有自由。
如果自己不喜歡,頂多 skip 就行。沒必要不爽。
萬一不小心被騙進去,那就摸摸鼻子囉,要不還能正樣呢?
貼自己喜歡的,應該不是罪過。
就算退一萬步來說,也比攻擊自己不喜歡的要來得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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