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判例
於
2008/01/07 14:18:24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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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交通事故判例: 酒駕的機車自已去撞路邊停車格內的貨車, 「檢方認為,路邊停車格確為劃設供自小客車停放,貨車司機黃新發未依車種規定停放,確涉過失依法起訴。 法官開庭審理後認為,貨車雖然停在小車的停車格,但從現場事故照片來看,車體並未超越停車格線,屬於安全停放停車格內,司機行為僅未依車種規定停放,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無影響機車路權。...因此判貨車司機無罪,駁回逾400萬元的民事求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07/78/rcz9.html 法官幹的好!😀 檢方不知道在想什麼?😰 | |||
如果這樣也能成功
我看...特種車不敢上路了
隨時都有被勒索的機會
推敲起來此例應是有重大人命傷亡, 但以法理來檢視才是正確. 法官+1
車再怎麼重也沒牽手重要...
😍給這個法官加加油😍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
我正卑微的在列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酒醉找死自己去撞不會動的車
還要別人賠償
不要臉到極點
是不是改天我沒錢
我就可以故意去撞路邊的車
叫別人賠錢給我
台灣的法律真爛
爛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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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找死自己去撞不會動的車 還要別人賠償 不要臉到極點 是不是改天我沒錢 我就可以故意去撞路邊的車 叫別人賠錢給我 台灣的法律真爛 爛到極點 | |||
沒啦
法官不是還給貨車一個公道了嗎?
違規的事都要分開看,不能全部都嘎在一起,落井下石
像事故發生時,違規另外開罰單,肇事責任要經過分析裁定,不能因為對方違規就一次打到死
法官判的真不錯 但是我覺得還少判了一點 就是肇事者要賠償貨車的修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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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路邊停車格確為劃設供自小客車停放..... | |||
有什麼地方, 會劃設:「專供貨車停放」的停車格啊??......可否報來嘗鮮看看?....
難道現在的路邊停車格, 通通不准停小貨車? 那小貨車該停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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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的真不錯 但是我覺得還少判了一點 就是肇事者要賠償貨車的修理費.... | |||
今天不貼圖
於
2008/01/07 17:52:51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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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地方, 會劃設:「專供貨車停放」的停車格啊??......可否報來嘗鮮看看?.... 難道現在的路邊停車格, 通通不准停小貨車? 那小貨車該停哪裡去? | ||||||||||||
我也是第一次聽到「小貨車不能停路邊停車格」的....
不知道那一條法律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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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的真不錯 但是我覺得還少判了一點 就是肇事者要賠償貨車的修理費.... | |||
這個案件是刑事案件,是由法院中的刑事庭審理的,法官就檢察官起訴的範圍作出判決
(有罪、無罪..),至於你說的修理費是屬於民事的部份(是當事人進行主義)若當事人未
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刑事庭的法官是不可以逕行就這部分作判決的~
這種的貨車應該是3.5噸以上的
要停專用停車格
一看到新聞我也以為是一般的自小貨😰
喝酒上路就是不對、檢方做這樣起想想看台灣路邊有多少大車停車格,唉台灣人還是存著大車撞小車、小車撞行人就理虧的道理,加油囉。
雖然有看到照片
😰
還是要給法官大人加油
😰
還是要給法官大人加油
酒駕的機車自已去撞路邊停車格內的貨車,
「檢方認為,路邊停車格確為劃設供自小客車停放,貨車司機黃新發未依車種規定停放,確涉過失依法起訴。
法官開庭審理後認為,貨車雖然停在小車的停車格,但從現場事故照片來看,車體並未超越停車格線,屬於安全停放停車格內,司機行為僅未依車種規定停放,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無影響機車路權。...因此判貨車司機無罪,駁回逾400萬元的民事求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07/78/rcz9.html
法官幹的好!😀
檢方不知道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