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騎車三貼「闖紅燈」遭撞 肇事者不起訴
我承認我很酸是不對,但是有些事實不酸是無法解決事情跟找出真相
如今我已五星但依然還是很酸
有因就有果,
不要闖紅燈就不會被撞,
就算那台車時速只有30公里,
一樣有機會撞死闖紅燈的😌
不要闖紅燈就不會被撞,
就算那台車時速只有30公里,
一樣有機會撞死闖紅燈的😌
其實我蠻支持這判決的
丈夫相信妻子沒闖紅燈😩
是要叫8歲女兒做偽證就對了😌😌😌
是要叫8歲女兒做偽證就對了😌😌😌
當兵的我
不闖紅燈不就沒事了 😌😌
綠燈的車輛有絕對路權,因為無法預知會有人會闖紅燈
即使小客車超速,頂多被開張超速的罰單
現在警察在做交通事故分析處理時,都是依照路權
很少還有所謂的強者、弱者和傷者來分析事故肇因
我去年開車在內車道被機車從後方追撞
機車騎士還在那扯東扯西,說甚麼我緊急煞車
結果警察只說了一句:妳違規行駛內車道,已經侵犯汽車的路權
綠燈的車輛有絕對路權,因為無法預知會有人會闖紅燈
即使小客車超速,頂多被開張超速的罰單
現在警察在做交通事故分析處理時,都是依照路權
很少還有所謂的強者、弱者和傷者來分析事故肇因
我去年開車在內車道被機車從後方追撞
機車騎士還在那扯東扯西,說甚麼我緊急煞車
結果警察只說了一句:妳違規行駛內車道,已經侵犯汽車的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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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闖紅燈不就沒事了 😌😌 綠燈的車輛有絕對路權,因為無法預知會有人會闖紅燈 即使小客車超速,頂多被開張超速的罰單 現在警察在做交通事故分析處理時,都是依照路權 很少還有所謂的強者、弱者和傷者來分析事故肇因 我去年開車在內車道被機車從後方追撞 機車騎士還在那扯東扯西,說甚麼我緊急煞車 結果警察只說了一句:妳違規行駛內車道,已經侵犯汽車的路權 | |||
轎車撞擊後滑行60幾公尺~不代表超速
應該是有超速,但多少~不能只單憑科學角度計算
因為:安全氣囊爆開,駕駛在毫無防備下~受到氣囊的衝擊~不太可能去踩煞車
(一般人面對這種氣囊爆開的反應又是怎樣)
於
2014/08/13 01:50:35
發文
可憐的是小孩😌
MMC3寶~DEVIL雙尾管~MMC四活塞~MMC冷卻水感應器~SVT加大19lbs噴油嘴~
晶片~PS3 225/45/17& PS3 仿OZ鋁圈~MONROE避震器~PCV油氣過濾器~
老婆開06年CV8 1.8頂級款
台灣駕駛的"路權"觀念還是很薄弱
綠燈+直行本來就有優先+絕對的路權
PS.遇上執行公務中車輛除外(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
綠燈+直行本來就有優先+絕對的路權
PS.遇上執行公務中車輛除外(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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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闖紅燈不就沒事了 😌😌 綠燈的車輛有絕對路權,因為無法預知會有人會闖紅燈 即使小客車超速,頂多被開張超速的罰單 現在警察在做交通事故分析處理時,都是依照路權 很少還有所謂的強者、弱者和傷者來分析事故肇因 我去年開車在內車道被機車從後方追撞 機車騎士還在那扯東扯西,說甚麼我緊急煞車 結果警察只說了一句:妳違規行駛內車道,已經侵犯汽車的路權 | |||
沒錯,而且你緊急煞車應該也不是故意的,這有什麼好爭議的,撞了就是沒有保持好安全距離,
那個機車騎士還不是為了不想賠而已。
三貼+未戴安全帽(小孩)+闖紅燈=😠😠
雖然機車那方的家屬頗令人感傷,但法官判決是正確的!汽車超速並不是肇事原因,超速部份有相關法規可罰,但肇事主因是機車闖紅燈,如果機車不闖紅燈的話,就算汽車時速破千萬也不會發生這件事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修改了
闖紅燈一律吊銷駕照
不得再考
沒錯...我是小黃
跑夜班的小黃
大家痛恨的小黃
很多都會闖紅燈
但是........
我最怕的就是那些3~6點
在送報.送牛.羊奶的兼職人員
以及載小朋友上(安親班)課的父母
😌😌
闖紅燈一律吊銷駕照
不得再考
沒錯...我是小黃
跑夜班的小黃
大家痛恨的小黃
很多都會闖紅燈
但是........
我最怕的就是那些3~6點
在送報.送牛.羊奶的兼職人員
以及載小朋友上(安親班)課的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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