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一個關於罰單申訴的問題
今天2005.01.19晚上09:34<br>小弟駕駛VIOS由台中火車站往中山醫學大學方向駛,<br>距離中山醫學大學300m處有一支相機,<br>由於小弟經常行經此路段,<br>因此尚未到達即減速至46km(限速50)。<br>一輛紅色Nissan March車號LF-4795,<br>可能不熟悉路況,由外側車道以時速60左右超我車。<br>當時該車的車尾與我的車頭齊。<br>也就是說:我剛好檔在相機跟該車之間。<br>此時閃光燈亮了…。<br>請問各位前輩:萬一罰單寄來我家,<br>該怎麼去申訴呢?<br>謝謝。
我同學以前在裁決所上班
她說這類的相片,是不會寄發的
(一張照片內有二台車的情況下)
因為無法判定違規的是誰
為免以後二台車主都來申訴,因此不會開罰喔
或許,那台march是非常熟悉當地的路況
才會這樣超速過去的...
她說這類的相片,是不會寄發的
(一張照片內有二台車的情況下)
因為無法判定違規的是誰
為免以後二台車主都來申訴,因此不會開罰喔
或許,那台march是非常熟悉當地的路況
才會這樣超速過去的...
這種罰單還是會寄的,應該不會寄到你家,會罰另一位超速的人。
通常超速照相,會連續拍兩張,即使照片中有兩輛車子,只要比對第一張及第二張,就可以知道哪以輛車子開的比較快,開的比較快的車子,就是超速的車子。
你大可以放心,應該不會收到罰單。如果收到罰單及照片,可依此提出申訴。
通常超速照相,會連續拍兩張,即使照片中有兩輛車子,只要比對第一張及第二張,就可以知道哪以輛車子開的比較快,開的比較快的車子,就是超速的車子。
你大可以放心,應該不會收到罰單。如果收到罰單及照片,可依此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