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中古車 元月放行,
於
2000/10/17 05: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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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中古車 元月放行, 記者謝佳雯/報導,<br>經濟部國貿局邀請交通部、環保署等單位開會後,決議自明年元月一日起開放噪音、排氣等符合國內規範的中古車進口國內,進口管制標準則比照新車。交通部認為,開放後應該會對國內中古車市場產生衝擊,使消費者受惠。<br>交通部表示,目前國內只開放新車進口,小型車部分採取地區管制,進入國內的小型車大多為歐洲與北美國家所生產,日本車輛則以配額方式進口;大型車的進口地區不管制;中古車則禁止進口。<br>交通部指出,依現行規定,中古車若要進入國內,必須是進口的車主已在國外使用,且領有牌照並登記在其名下的車輛,才可以進入國內。<br>因為中古車可以在國內自由買賣,基於世界貿易組織 (WTO) 的貿易公平原則,國貿局因此邀請交通部、環保署、能委會等單位共同開會討論開放中古車進口國內事宜。<br>交通部指出,經開會決定,國貿局已預定自明年元月一日起開放中古車進口,管理方式則比照現行新車進口模式,領有合格牌照後才能上路;但是業者所引進的中古車仍必須符合國內的噪音、排氣、耗能及安全檢驗等相關標準後,才准予進口並向監理單位領取牌照。【2000/10/17/民生報 】<br><br><br><br><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