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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直升機(f711079)

2011/11/23 07:13:58

發文

#3876394 IP 253.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又是腦殘的政府~~

順便規定開車不能吃東西跟喝飲料好了

因為也會分心~也不可以看儀表版喔~因為也算

有夠白癡的~😞

小林(w741852)

2011/11/23 08:06:22

發文

#3876411 IP 242.3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各位大大別生氣,生氣傷身體,我們應該心平氣和的用選票把這個爛政府及濫政黨換掉才對,我們在這裡罵翻天他們又不理你.😆😆😆

表哥(a89416503)

2011/11/23 08:11:10

發文

#3876416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無言😌

blhsing(blhsing)

2011/11/23 08: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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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6460 IP 20.87.*.* 修改過 3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11/23 08:35:30

發文IP 20.87.*.*

[quote=kevin9069 (凹滴)]而為了提高汽車的行車安全,新法中還規定駕駛人起駛前,應關閉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如電視、卡拉OK等;行駛在道路上時,也會禁止其操作或觀看GPS等導航設備。[/quote]記者亂報,一堆人就不求甚解跟著起鬨,用常識想也知道是報導有問題。[嘆氣] 交通部的官方原文是這麼寫的: [url=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mp=1]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mp=1[/url] 「駕駛人駕駛汽車[b]起駛前應關閉[/b]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b]娛樂性顯示設備[/b];而駕駛人駕駛汽車[b]行駛道路時[/b],並禁止[b]操作或觀看[/b]娛樂性顯示設備及[b]操作[/b]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 也就是行車時駕駛人可觀看但不可操作導航,相當合理。

2011/11/23 08:39:17

發文IP 20.87.*.*

[quote=kevin9069 (凹滴)]而為了提高汽車的行車安全,新法中還規定駕駛人起駛前,應關閉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如電視、卡拉OK等;行駛在道路上時,也會禁止其操作或觀看GPS等導航設備。[/quote]記者亂報,一堆人就不求甚解跟著起鬨,用常識想也知道是報導有問題。[嘆氣] 交通部的官方新聞稿是這麼寫的: [url=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mp=1]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url] 「駕駛人駕駛汽車[b]起駛前應關閉[/b]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b]娛樂性顯示設備[/b];而駕駛人駕駛汽車[b]行駛道路時[/b],並禁止[b]操作或觀看[/b]娛樂性顯示設備及[b]操作[/b]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 也就是行車時駕駛人可觀看但不可操作導航,相當合理。

2011/11/23 08:46:22

發文IP 20.87.*.*

[quote=kevin9069 (凹滴)]而為了提高汽車的行車安全,新法中還規定駕駛人起駛前,應關閉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如電視、卡拉OK等;行駛在道路上時,也會禁止其[b]操作或觀看[/b]GPS等導航設備。[/quote]記者亂報,一堆人就不求甚解跟著起鬨,用常識想也知道是報導有問題。[嘆氣] 交通部的官方新聞稿原文是這麼寫的: [url=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mp=1]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url] 「駕駛人駕駛汽車[b]起駛前應關閉[/b]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b]娛樂性顯示設備[/b];而駕駛人駕駛汽車[b]行駛道路時[/b],並禁止[b]操作或觀看[/b]娛樂性顯示設備及[b]操作[/b]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 也就是行車時駕駛人可觀看但不可操作導航,相當合理。

2011/11/23 08:58:52

發文IP 20.87.*.*

[quote=kevin9069 (凹滴)]而為了提高汽車的行車安全,新法中還規定駕駛人起駛前,應關閉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如電視、卡拉OK等;行駛在道路上時,也會禁止其[b]操作或觀看[/b]GPS等導航設備。[/quote]記者亂報,一堆人就不求甚解跟著起鬨。當用基本常識想也知道有問題時就應該去官網求證了。[嘆氣] 交通部的官方新聞稿原文是這麼寫的: [url=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mp=1]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url] 「駕駛人駕駛汽車[b]起駛前應關閉[/b]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b]娛樂性顯示設備[/b];而駕駛人駕駛汽車[b]行駛道路時[/b],並禁止[b]操作或觀看[/b]娛樂性顯示設備及[b]操作[/b]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 也就是行車時駕駛人可觀看但不可操作導航,相當合理。
回應 kevin9069 (凹滴) 所寫
而為了提高汽車的行車安全,新法中還規定駕駛人起駛前,應關閉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如電視、卡拉OK等;行駛在道路上時,也會禁止其操作或觀看GPS等導航設備。
記者亂報,一堆人就不求甚解跟著起鬨。當用基本常識想也知道有問題時就應該去官網求證了。😌

交通部的官方新聞稿原文是這麼寫的: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
「駕駛人駕駛汽車起駛前應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娛樂性顯示設備;而駕駛人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並禁止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及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

也就是行車時駕駛人可觀看但不可操作導航,相當合理。

好彩頭(jove)

2011/11/23 08:56:45

發文

#3876509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ixorrepairsdaily (想起當年的喜美~) 所寫
回應 daretosay (* /\ *) 所寫
開車禁看電視我贊成,
但是連使用GPS都禁止,
那幹脆宣布全國禁售車用GPS好了.

難怪這個政府會被批評為無能,
稱之為智障政府, 植物人政府一點都不冤枉,
這種政府如果不用選票加以制裁的話,
以後還不知會再出些什麼腦殘招.

+1😠😠😠
到處停車問路或拿地圖比較安全?!



停車問路要記得熄火,要不怠速超過3分鐘又會被......真是XXXXX

馡貔雃(fabiars.skoda)

2011/11/23 09: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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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6601 IP 239.25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個好!

隔熱紙貼太黑,夜間若肇事應該也要修法加重刑責。

X-Men(s621029)

2011/11/23 09:57:19

發文

#3876629 IP 2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GPS到底能用嗎?

照官方說法是不能邊開邊用 那乾脆就立法禁用不是更好嗎?

😠😠😠😠😠😠😠😠
我的愛車LIATA...水啦 以下有許多汽車保養知識 粉重要優 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s621029-blog

彗星撞地球(paohrj)

2011/11/23 10:05:48

發文

#3876651 IP 242.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GPS在行進中使用,和看電視、打手機、吃東西....一樣都是很危險,不過我承認,因為車上沒電視,所以除了看電視外其他的危險駕駛,我都常幹,在此向社會大眾道歉,我盡量改,因為真的很危險,GPS是上路前、或停妥車操作完再上路,不是讓你邊開邊操作,所以請大大們心平氣和討論吧,更別和政治扯上邊!

blhsing(blhsing)

2011/11/23 10:22:35

發文

#3876705 IP 152.7.*.* 修改過 3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11/23 10:22:35

發文IP 152.7.*.*

[quote=s621029 (12少)] GPS到底能用嗎? 照官方說法是不能邊開邊用 那乾脆就立法禁用不是更好嗎? [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quote]原文指的是不能邊開邊「操作」道航(例如輸入地址等動作)但可看「觀看」(例如觀看已設定好的路線指示)。開車上路之前先把目的地設定好並不會很難,這項規定在國外也已行之有年,台灣現在終於跟進是件好事。

2011/11/23 10:22:55

發文IP 152.7.*.*

[quote=s621029 (12少)] GPS到底能用嗎? 照官方說法是不能邊開邊用 那乾脆就立法禁用不是更好嗎? [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quote]原文指的是不能邊開邊「操作」導航(例如輸入地址等動作)但可看「觀看」(例如觀看已設定好的路線指示)。開車上路之前先把目的地設定好並不會很難,這項規定在國外也已行之有年,台灣現在終於跟進是件好事。

2011/11/23 10:23:56

發文IP 152.7.*.*

[quote=s621029 (12少)] GPS到底能用嗎? 照官方說法是不能邊開邊用 那乾脆就立法禁用不是更好嗎? [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quote]原文指的是不能邊開邊「操作」導航(例如輸入地址等動作),但可以「觀看」(例如觀看已設定好的路線指示)。開車上路之前先把目的地設定好並不會很難,這項規定在國外也已行之有年,台灣現在終於跟進是件好事。

2011/11/23 10:27:56

發文IP 152.7.*.*

[quote=s621029 (12少)] GPS到底能用嗎? 照官方說法是不能邊開邊用 那乾脆就立法禁用不是更好嗎? [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怒火][/quote]原文指的是不能邊開邊「操作」導航(例如輸入地址或搜尋景點等動作),但可以「觀看」(例如觀看已設定好的路線指示)。開車上路之前先把目的地設定好並不會很難,這項規定在國外也已行之有年,台灣現在終於跟進是件好事。
回應 s621029 (12少) 所寫


GPS到底能用嗎?

照官方說法是不能邊開邊用 那乾脆就立法禁用不是更好嗎?

😠😠😠😠😠😠😠😠
原文指的是不能邊開邊「操作」導航(例如輸入地址或搜尋景點等動作),但可以「觀看」(例如觀看已設定好的路線指示)。開車上路之前先把目的地設定好並不會很難,這項規定在國外也已行之有年,台灣現在終於跟進是件好事。

mark(markwangs)

2011/11/23 10:30:39

發文

#3876726 IP 242.4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其它篇報導是說,GPS不能邊開邊操作,但可以使用導航....

看來似乎還算合理...😌

blhsing(blhsing)

2011/11/23 10:51:57

發文

#3876764 IP 152.7.*.*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11/23 10:51:57

發文IP 152.7.*.*

[quote=markwangs (mark)]其它篇報導是說,GPS不能邊開邊操作,但可以使用導航.... 看來似乎還算合理...[嘆氣][/quote]「使用」兩個字實在太容易產生誤解,不懂為何記者非要把原文裡原本文意很清楚的「觀看」兩個字擅改為「使用」。

2011/11/23 10:52:14

發文IP 152.7.*.*

[quote=markwangs (mark)]其它篇報導是說,GPS不能邊開邊操作,但可以使用導航.... 看來似乎還算合理...[嘆氣][/quote]「使用」兩個字實在太容易產生誤解,不懂為何記者非要把原文裡原本文意很清楚的「觀看」兩個字擅改為「使用」不可。
回應 markwangs (mark) 所寫
其它篇報導是說,GPS不能邊開邊操作,但可以使用導航....

看來似乎還算合理...😌
「使用」兩個字實在太容易產生誤解,不懂為何記者非要把原文裡原本文意很清楚的「觀看」兩個字擅改為「使用」不可。

柴油車170K(hifeng0336)

2011/11/23 10:55:30

發文

#3876776 IP 24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hsing (blhsing) 所寫
回應 kevin9069 (凹滴) 所寫
而為了提高汽車的行車安全,新法中還規定駕駛人起駛前,應關閉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如電視、卡拉OK等;行駛在道路上時,也會禁止其操作或觀看GPS等導航設備。
記者亂報,一堆人就不求甚解跟著起鬨。當用基本常識想也知道有問題時就應該去官網求證了。😌
交通部的官方新聞稿原文是這麼寫的: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
「駕駛人駕駛汽車起駛前應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娛樂性顯示設備;而駕駛人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並禁止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及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
也就是行車時駕駛人可觀看但不可操作導航,相當合理。

我在三年前買的第一台MIO導航機開機畫面就有這個<行車時不可操作導航>的警語了.....😇
四十年房貸+助學貸款? 是銀行想騙未來年輕人當奴工吧?

mark(markwangs)

2011/11/23 11:54:48

發文

#3876911 IP 242.4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hsing (blhsing) 所寫
回應 markwangs (mark) 所寫
其它篇報導是說,GPS不能邊開邊操作,但可以使用導航....

看來似乎還算合理...😌
「使用」兩個字實在太容易產生誤解,不懂為何記者非要把原文裡原本文意很清楚的「觀看」兩個字擅改為「使用」不可。


呵呵~的確把使用改成觀看是比較合理,不然文字遊戲太可怕了😩

窮客服(滑鼠車手)(josew)

2011/11/23 12:04:25

發文

#3876920 IP 239.25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hsing (blhsing) 所寫
回應 kevin9069 (凹滴) 所寫
而為了提高汽車的行車安全,新法中還規定駕駛人起駛前,應關閉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如電視、卡拉OK等;行駛在道路上時,也會禁止其操作或觀看GPS等導航設備。
記者亂報,一堆人就不求甚解跟著起鬨。當用基本常識想也知道有問題時就應該去官網求證了。😌

交通部的官方新聞稿原文是這麼寫的: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
「駕駛人駕駛汽車起駛前應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娛樂性顯示設備;而駕駛人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並禁止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及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

也就是行車時駕駛人可觀看但不可操作導航,相當合理。


美國有規定新賣的汽車無 6SRS+ESP+全車三點式安全帶無法上市!交通部你只做這些簡單的,這種攸關生命安全的 主動安全及被動安全都不考量....亂來!!! 台灣交通部你怎不跟進 ?
::憲兵::忠貞744::惠敏 三大三中::鐵衛 憲204特車連::

巴士運將-U覽掐素基(m52515)

2011/11/23 12:08:09

發文

#3876923 IP 129.2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lktoyy (魂縈夢碎) 所寫
回應 ctfrank (鯊魚煙d^.^b y) 所寫
我想
計程車司機要倒大楣了...


嗯嗯, 大概只能逮到taxi/巴士運將

我是無辜ㄉ😭
哇是扣命ㄟU藍掐蘇基...(請用台語唸...)不管載客人去玩幾天,...回來大都會吃晚餐,....之後沿路載客人下車(不塞車的話...),.再開去洗車場洗車外,...花錢請人整理車內 300元/台 (車多有時還得排隊..),再開回車庫,..回到家,..洗完澡...,躺下來休息大都十一點多了...---__--- 重點是!!!.......通常隔天早上五點多就得起床.......唉!苦命ㄚ!

blhsing(blhsing)

2011/11/23 12: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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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6929 IP 152.7.*.*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11/23 12:11:38

發文IP 152.7.*.*

[quote=josew (窮客服(滑鼠車手))][quote=blhsing (blhsing)][quote=kevin9069 (凹滴)]而為了提高汽車的行車安全,新法中還規定駕駛人起駛前,應關閉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如電視、卡拉OK等;行駛在道路上時,也會禁止其[b]操作或觀看[/b]GPS等導航設備。[/quote]記者亂報,一堆人就不求甚解跟著起鬨。當用基本常識想也知道有問題時就應該去官網求證了。[嘆氣] 交通部的官方新聞稿原文是這麼寫的: [url=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mp=1]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url] 「駕駛人駕駛汽車[b]起駛前應關閉[/b]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b]娛樂性顯示設備[/b];而駕駛人駕駛汽車[b]行駛道路時[/b],並禁止[b]操作或觀看[/b]娛樂性顯示設備及[b]操作[/b]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 也就是行車時駕駛人可觀看但不可操作導航,相當合理。[/quote] [color="#FF0000"][b]美國有規定新賣的汽車無 6SRS+ESP+全車三點式安全帶無法上市!交通部你只做這些簡單的,這種攸關生命安全的 主動安全及被動安全都不考量....亂來!!! 台灣交通部你怎不跟進 ?[/b][/color][/quote]凡事從簡單的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為。[嘆氣]

2011/11/23 12:26:32

發文IP 152.7.*.*

[quote=josew (窮客服(滑鼠車手))][quote=blhsing (blhsing)][quote=kevin9069 (凹滴)]而為了提高汽車的行車安全,新法中還規定駕駛人起駛前,應關閉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如電視、卡拉OK等;行駛在道路上時,也會禁止其[b]操作或觀看[/b]GPS等導航設備。[/quote]記者亂報,一堆人就不求甚解跟著起鬨。當用基本常識想也知道有問題時就應該去官網求證了。[嘆氣] 交通部的官方新聞稿原文是這麼寫的: [url=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mp=1]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url] 「駕駛人駕駛汽車[b]起駛前應關閉[/b]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b]娛樂性顯示設備[/b];而駕駛人駕駛汽車[b]行駛道路時[/b],並禁止[b]操作或觀看[/b]娛樂性顯示設備及[b]操作[/b]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 也就是行車時駕駛人可觀看但不可操作導航,相當合理。[/quote] [color="#FF0000"][b]美國有規定新賣的汽車無 6SRS+ESP+全車三點式安全帶無法上市!交通部你只做這些簡單的,這種攸關生命安全的 主動安全及被動安全都不考量....亂來!!! 台灣交通部你怎不跟進 ?[/b][/color][/quote]凡事從簡單的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為。[嘆氣] 這項新法令不花任何人一毛錢就能實施,也同樣是攸關生命安全改善[b]駕駛人[/b]主動安全的措施,應當鼓勵才是。
回應 josew (窮客服(滑鼠車手)) 所寫
回應 blhsing (blhsing) 所寫
回應 kevin9069 (凹滴) 所寫
而為了提高汽車的行車安全,新法中還規定駕駛人起駛前,應關閉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如電視、卡拉OK等;行駛在道路上時,也會禁止其操作或觀看GPS等導航設備。
記者亂報,一堆人就不求甚解跟著起鬨。當用基本常識想也知道有問題時就應該去官網求證了。😌

交通部的官方新聞稿原文是這麼寫的: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1&ctNode=488
「駕駛人駕駛汽車起駛前應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娛樂性顯示設備;而駕駛人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並禁止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及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

也就是行車時駕駛人可觀看但不可操作導航,相當合理。


美國有規定新賣的汽車無 6SRS+ESP+全車三點式安全帶無法上市!交通部你只做這些簡單的,這種攸關生命安全的 主動安全及被動安全都不考量....亂來!!! 台灣交通部你怎不跟進 ?
凡事從簡單的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為。😌

這項新法令不花任何人一毛錢就能實施,也同樣是攸關生命安全改善駕駛人主動安全的措施,應當鼓勵才是。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11/11/23 12:57:47

發文

#3877005 IP 170.6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再怎樣, 立意良善, 可惜執法有困難, 我看這以後只能淪為宣導

blhsing(blhsing)

2011/11/23 13:15:48

發文

#3877043 IP 15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lktoyy (魂縈夢碎) 所寫
再怎樣, 立意良善, 可惜執法有困難, 我看這以後只能淪為宣導
抓行車期間操作導航確實有困難,但抓行車期間觀看電視就容易了。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11/11/23 13:20:34

發文

#3877053 IP 170.6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hsing (blhsing) 所寫
回應 talktoyy (魂縈夢碎) 所寫
再怎樣, 立意良善, 可惜執法有困難, 我看這以後只能淪為宣導
抓行車期間操作導航確實有困難,但抓行車期間觀看電視就容易了。


所以之前才說小黃/巴士運將皮要繃緊一點

我自用車, 車上乘客載的是自己人, 出了事, 不挺偶嗎? 一定是說對造的錯

低調(kwele)

2011/11/23 15:49:29

發文

#3877306 IP 239.25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該抓的不抓😌
生活就是一種資產、財富,選擇生活的過程 不僅反應了人生態度,更反應了人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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