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速公路行駛內線-不要再誤導大家
於
2011/09/12 21: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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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講.多發言.只為拼星星.然後拼獎品
於
2011/09/12 21: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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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1/09/12 21:34:48
發文IP 187.115.*.*
[color="#FF0000"]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color]
容許之最高速限=最高速限+容許值 (速限110+容許值+10=最高速限120km)
[很悶][很悶][很悶]
於
2011/09/12 21:36:26
發文IP 187.115.*.*
[color="#FF0000"]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color]
容許之最高速限=最高速限+容許值 (速限110/100+容許值+10=最高速限120/110km)
[很悶][很悶][很悶]
容許之最高速限=最高速限+容許值 (速限110/100+容許值+10=最高速限120/110km)
😞😞😞
多講.多發言.只為拼星星.然後拼獎品
80 VS 120 根本讓交通隊沒有開上路.......去看..........
台灣就把外線+慢速道道當作超車道就對
台灣就把外線+慢速道道當作超車道就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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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VS 120 根本讓交通隊沒有開上路.......去看.......... 台灣就把外線+慢速道道當作超車道就對 | |||
你不要來亂啦~要表達什麼都看不懂.😵😰😞
多講.多發言.只為拼星星.然後拼獎品
先來把比薩熱一熱😇
discover Taiwan
等等
火快升好了😇
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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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輩子都是妳的私人司機
演戲真累人, 這版我要來看戲.😆
我們家對小孩的教育方法是 : 沒有獎勵 只有處罰
好久沒吃鹽酥雞了
先來傳一份好了
😆😆
先來傳一份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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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吃鹽酥雞了 先來傳一份好了 😆😆 | |||
來了一份~ 200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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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戲真累人, 這版我要來看戲.😆 | |||
演戲的是瘋子😆
看戲的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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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一份~ 200元 謝謝 | ||||||||||||
你開黑店嗎😰
我賣你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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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今天中秋節休息一天沒賣😆 | ||||||||||||||||||||||
麥當當總有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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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戲的是瘋子😆 看戲的是傻子😇 | ||||||||||||
不准叫我瘋子
可以叫我傻子😆
田馥甄的新專輯超好聽😊
一輩子都是妳的私人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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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一份~ 200元 謝謝 | ||||||||||||
原來小媽咪也會跟著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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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叫我瘋子 可以叫我傻子😆 田馥甄的新專輯超好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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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對小孩的教育方法是 : 沒有獎勵 只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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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姐說: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於
2011/09/12 21:28:36
發文IP 187.115.*.*
於
2011/09/12 21:39:51
發文IP 187.115.*.*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公局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專題網頁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1.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
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3.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問題二: 國道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為何?
1.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2.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3.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問題三: 有關車輛行駛於國道公路,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罰則為何?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相關罰則如下:
1.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2.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3.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4.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問題四: 針對小型車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國道公路警察局之取締標準為何?
請參考國道公路警察局「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車道路權觀念」專題網頁,網址如下:
首頁 > 交通宣導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車道路權觀念
問題五: 針對車道使用規定部分,有何宣導作為?
為配合本案之執行,本局已配合辦理各項宣導措施及相關交通工程改善,具體執行成果如下:
1.於兩兩交流道入口下游中央分隔帶內側設置「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告示牌。
2.運用本局現有資訊可變標誌(CMS)及服務區資訊顯示板加強宣導。
3.製作宣導布條於本路跨越橋、服務區懸掛。布條宣導用語如下:
(1)「時速低於80公里慢速車,應行駛外側車道」
(2)「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3)「大型車及慢速車應行駛外側車道」
(4)「違規佔用內側車道最高罰6000-12000元」
(5)「內側車道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6)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4.製作宣導路燈旗、海報、貼紙。
5.強化本局主題網站。
6.透過報紙、電台等大眾傳播媒體發佈新聞稿。
7.與警察廣播電台連線進行宣導。
8.印發「高速公路安全駕駛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