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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2 14:27:4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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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2 14:27:43
發文IP 188.250.*.*
[quote=landy0420 (woo迷)][quote=jimy562004 (臥雲眠月)][quote=felixdog (菲力狗)][quote=jie530703 (舒姜)]今天我滿懷的快樂的心情去高院,高院通知是公司的負責人,
而我代表公司進行賓士S500L的辯論庭。
台灣中華賓士也除了律師外,加了三個人進入高院旁聽,這些
人的嘴臉我都看過,我的三位律師也全到齊,高院的通知單明
明白白的公司的負責人親自去,表示已經要進入車子的辯論庭
格友們!絕對失望透底,而我也對這場莫名其妙的司法出庭趕到
一陣錯愕。
今天審判長沒出現,確是以前那一位的法官,而且慢了二十分鐘
才開庭,我與律師們感覺也奇怪,應該審判長出來審判才對,沒
想到...被我猜中,台灣中華賓士又把這件車禍案子,拉回那醜陋
的驗車經過,這是怎麼回事,北科大林百福的驗車經過,是一件
不公平、不公正、耍手段的驗車,光碟看得清清楚楚,而且驗剎
車的滾輪故障連連,列印機也故障,光驗剎車就花上將近兩個小
時,驗剎車儀器已經不符合國家標準,而且儀器出現大問題,最
後用眼睛看指真N次之後,而北科大林百福副大教授根本從頭到
尾,沒有寫下每一次指針的數據,等德國專業技師說:OK林百福
才用手寫的把賓士要的數據寫起來,驗剎車就讓我站了一、兩鐘
頭,被我與律師們抓包,之後!六月初由審判長進入辯論庭,一
切都順利,要進行車子的辯論賠償,而且通知公司的負責人高
院,受害者可以不去,法院的通知單寫的這麼明白,居然今天法
官又繞驗車的經過,這是怎麼回事,拖延戰術嗎?還是我合理的
懷疑官商勾結,連當四、五十年我的老律師當場發飆,他從沒有
看過這種情行,三年多來證據全都交給法官了,而我的車款一毛
錢未欠賓士公司,卻阻擾我看車,天理何在,受傷期間台灣中華
賓士一個安慰電話都沒有,台灣中華賓士每一個人員,全部像錄
音一樣,只會說:一切進入司法程序。
這下我當場跟法官對嗆,我說:以前的司法過程都是在騙人嗎?我
浪費三年多把最完整的證據交給你,我說每一句話都沒有騙過,
實實在在你面前描繪車禍及證據,怎麼又從頭來呢!真是欺人太
甚,我毫不客氣的對法官說我的意見,開了三十分鐘草草收庭,
這就是我們台灣的司法嗎?永遠不會進步的司法嗎?我一陣頭暈
目眩,想起以前中華賓士高級人員說:盡量告反正我們的上級會
COVER台灣司法高層。這句話難道是真的嗎?為什麼這一庭通知
單明明是關於車子的事,峰迴路轉毫無準備的情況之下,變成台
灣中華賓士為自己辯論驗車經過,這是什麼理論,原本心灰意冷
的我,想了不久,我決定跟台灣中華賓士拼到底,因為我要做一
個勇敢的台灣人,不讓台灣中華賓士德國分公司欺負我們台灣人。
【現在台灣中華賓士已經是德國的分公司了,所以是德國人的公
司,不是代理商,名副其實德國人當老闆。德國賓士公司敢在西
方國家耀武揚威嗎?他們只針對東方消費者。這就是台灣人的悲
哀。】
台灣中華賓士非常抱歉,因為我是台灣人,絕不讓你們欺壓我們
台灣人的百姓權益,你們如果用賤招對付我,那你們絕對失算,
因為你們太多的把柄握在我手上,請你們別小看我,當我豁出去
了,為了台灣人打前鋒,相信以我的智慧,我一定是個非常勇敢
的台灣女性。
請大家期待我與台灣中華賓士如何交手,誰勝誰負還未知數哩!
今天太詭異的庭,明明通知公司負責人,確不是賠車子的辯論
庭,是給台灣中華賓士機會,高院怎麼回事,我希望給我們消
費者知道為什麼....................沒有通知我與另外受害者。
請大家為我加油繼續支持我,台灣中華賓士算你們倒霉,你們
碰上一個肯為台灣花錢與犧牲生命的女人,絕不讓你們欺騙、
耍手段、侮辱、傲慢對待善良的台灣人,我相信有多少的百姓
爭不到自己的權益與福利,永遠大鯨魚無理、有錢成功,我一
定會爭回台灣人的尊嚴與權益,讓台灣人也能在國際上能得到
該有的權益與尊嚴。
台灣人該是醒來的老虎或獅子,為自己、為我們
的下一代努力跟外國公司爭取權益的時候到了。
[/quote]
舒姜小姐您好,小弟我之前上udn網站閱覽您準備資料以及打官司的概括,第一依小弟拙見出庭法官要求再回
到被告描述驗車過程有可能他想聽取被告方面的意見,這是被告所被允許的權利,再者該法官可能對驗車報
告有疑點而讓被告再做說明以備釐清,的確是相當浪費原被告的時間和司法資源,所以打官司的雙方都要有
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而原應到庭的審判長被臨時更換有可能他遇到緊急事件而臨時調請其他法官代為審理
開庭,不過發生在關鍵的時間點上沒按規定開庭是巧合亦或有其他因素則不得而知。第二幫忙驗車的教授屬
賓士汽車聘請的鑑定人士,有否經法院法官同意,若沒有,賓士汽車等於該教授之雇主,那其驗車的公正性
必定備受質疑。第三賓士汽車高層是否有能力打通台灣司法關節這就不得而知,不過小弟認為此言出自律師
口中只是訴訟的兩面手法之一,多是威脅恐嚇的成份居多好讓原告能打退堂鼓撤告。小弟有個小小的建議,
現代科技已經頗為先進,若是舒姜小姐在跟賓士汽車人員進行協商談判時,或許可以放隻錄音筆之類的盡量
錄下所有雙方的意見,錄音在庭內雖不能構成直接證據,不過也可成為佐證以支撐您的觀點。祝您順心。
[微笑][/quote]
版大不會打官司.
版大是將問題丟給當公親腳色的法官.
去問法官為什麼.
對手提出一連串數據跟具有機械專業背景的人員佐證.
版大啥都沒有.
打他這官司的眉角我之前跟版大建議過了.
他也不聽.
這麼下去沒意外的話.
沒勝訴.[/quote]
上二位板大果然是訴訟專家,中肯實在的見解,令人佩服[愛心]
希望開板大做個聰明有智慧的台灣人,而不是政治口語在用的勇敢的台灣人,那會變成憨憨的台灣人,黑白弄[三條線][/quote]
法院是爭辯的地方.
要攻破對方證據.
自己也要有證據.
於
2011/07/12 14:29:57
發文IP 188.250.*.*
[quote=landy0420 (woo迷)][quote=jimy562004 (臥雲眠月)][quote=felixdog (菲力狗)][quote=jie530703 (舒姜)]今天我滿懷的快樂的心情去高院,高院通知是公司的負責人,
而我代表公司進行賓士S500L的辯論庭。
台灣中華賓士也除了律師外,加了三個人進入高院旁聽,這些
人的嘴臉我都看過,我的三位律師也全到齊,高院的通知單明
明白白的公司的負責人親自去,表示已經要進入車子的辯論庭
格友們!絕對失望透底,而我也對這場莫名其妙的司法出庭趕到
一陣錯愕。
今天審判長沒出現,確是以前那一位的法官,而且慢了二十分鐘
才開庭,我與律師們感覺也奇怪,應該審判長出來審判才對,沒
想到...被我猜中,台灣中華賓士又把這件車禍案子,拉回那醜陋
的驗車經過,這是怎麼回事,北科大林百福的驗車經過,是一件
不公平、不公正、耍手段的驗車,光碟看得清清楚楚,而且驗剎
車的滾輪故障連連,列印機也故障,光驗剎車就花上將近兩個小
時,驗剎車儀器已經不符合國家標準,而且儀器出現大問題,最
後用眼睛看指真N次之後,而北科大林百福副大教授根本從頭到
尾,沒有寫下每一次指針的數據,等德國專業技師說:OK林百福
才用手寫的把賓士要的數據寫起來,驗剎車就讓我站了一、兩鐘
頭,被我與律師們抓包,之後!六月初由審判長進入辯論庭,一
切都順利,要進行車子的辯論賠償,而且通知公司的負責人高
院,受害者可以不去,法院的通知單寫的這麼明白,居然今天法
官又繞驗車的經過,這是怎麼回事,拖延戰術嗎?還是我合理的
懷疑官商勾結,連當四、五十年我的老律師當場發飆,他從沒有
看過這種情行,三年多來證據全都交給法官了,而我的車款一毛
錢未欠賓士公司,卻阻擾我看車,天理何在,受傷期間台灣中華
賓士一個安慰電話都沒有,台灣中華賓士每一個人員,全部像錄
音一樣,只會說:一切進入司法程序。
這下我當場跟法官對嗆,我說:以前的司法過程都是在騙人嗎?我
浪費三年多把最完整的證據交給你,我說每一句話都沒有騙過,
實實在在你面前描繪車禍及證據,怎麼又從頭來呢!真是欺人太
甚,我毫不客氣的對法官說我的意見,開了三十分鐘草草收庭,
這就是我們台灣的司法嗎?永遠不會進步的司法嗎?我一陣頭暈
目眩,想起以前中華賓士高級人員說:盡量告反正我們的上級會
COVER台灣司法高層。這句話難道是真的嗎?為什麼這一庭通知
單明明是關於車子的事,峰迴路轉毫無準備的情況之下,變成台
灣中華賓士為自己辯論驗車經過,這是什麼理論,原本心灰意冷
的我,想了不久,我決定跟台灣中華賓士拼到底,因為我要做一
個勇敢的台灣人,不讓台灣中華賓士德國分公司欺負我們台灣人。
【現在台灣中華賓士已經是德國的分公司了,所以是德國人的公
司,不是代理商,名副其實德國人當老闆。德國賓士公司敢在西
方國家耀武揚威嗎?他們只針對東方消費者。這就是台灣人的悲
哀。】
台灣中華賓士非常抱歉,因為我是台灣人,絕不讓你們欺壓我們
台灣人的百姓權益,你們如果用賤招對付我,那你們絕對失算,
因為你們太多的把柄握在我手上,請你們別小看我,當我豁出去
了,為了台灣人打前鋒,相信以我的智慧,我一定是個非常勇敢
的台灣女性。
請大家期待我與台灣中華賓士如何交手,誰勝誰負還未知數哩!
今天太詭異的庭,明明通知公司負責人,確不是賠車子的辯論
庭,是給台灣中華賓士機會,高院怎麼回事,我希望給我們消
費者知道為什麼....................沒有通知我與另外受害者。
請大家為我加油繼續支持我,台灣中華賓士算你們倒霉,你們
碰上一個肯為台灣花錢與犧牲生命的女人,絕不讓你們欺騙、
耍手段、侮辱、傲慢對待善良的台灣人,我相信有多少的百姓
爭不到自己的權益與福利,永遠大鯨魚無理、有錢成功,我一
定會爭回台灣人的尊嚴與權益,讓台灣人也能在國際上能得到
該有的權益與尊嚴。
台灣人該是醒來的老虎或獅子,為自己、為我們
的下一代努力跟外國公司爭取權益的時候到了。
[/quote]
舒姜小姐您好,小弟我之前上udn網站閱覽您準備資料以及打官司的概括,第一依小弟拙見出庭法官要求再回
到被告描述驗車過程有可能他想聽取被告方面的意見,這是被告所被允許的權利,再者該法官可能對驗車報
告有疑點而讓被告再做說明以備釐清,的確是相當浪費原被告的時間和司法資源,所以打官司的雙方都要有
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而原應到庭的審判長被臨時更換有可能他遇到緊急事件而臨時調請其他法官代為審理
開庭,不過發生在關鍵的時間點上沒按規定開庭是巧合亦或有其他因素則不得而知。第二幫忙驗車的教授屬
賓士汽車聘請的鑑定人士,有否經法院法官同意,若沒有,賓士汽車等於該教授之雇主,那其驗車的公正性
必定備受質疑。第三賓士汽車高層是否有能力打通台灣司法關節這就不得而知,不過小弟認為此言出自律師
口中只是訴訟的兩面手法之一,多是威脅恐嚇的成份居多好讓原告能打退堂鼓撤告。小弟有個小小的建議,
現代科技已經頗為先進,若是舒姜小姐在跟賓士汽車人員進行協商談判時,或許可以放隻錄音筆之類的盡量
錄下所有雙方的意見,錄音在庭內雖不能構成直接證據,不過也可成為佐證以支撐您的觀點。祝您順心。
[微笑][/quote]
版大不會打官司.
版大是將問題丟給當公親腳色的法官.
去問法官為什麼.
對手提出一連串數據跟具有機械專業背景的人員佐證.
版大啥都沒有.
打他這官司的眉角我之前跟版大建議過了.
他也不聽.
這麼下去沒意外的話.
沒勝訴.[/quote]
上二位板大果然是訴訟專家,中肯實在的見解,令人佩服[愛心]
希望開板大做個聰明有智慧的台灣人,而不是政治口語在用的勇敢的台灣人,那會變成憨憨的台灣人,黑白弄[三條線][/quote]
法院是爭辯的地方.
要攻破對方證據.
自己也要有證據.
會診斷案情跟收集證據那種包青天法官.
台灣沒有.
更何況法官對車子未必內行.
問題丟給他.
不找他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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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二位板大果然是訴訟專家,中肯實在的見解,令人佩服😍 希望開板大做個聰明有智慧的台灣人,而不是政治口語在用的勇敢的台灣人,那會變成憨憨的台灣人,黑白弄😰 | ||||||||||||||||||||||||||||||||
法院是爭辯的地方.
要攻破對方證據.
自己也要有證據.
會診斷案情跟收集證據那種包青天法官.
台灣沒有.
更何況法官對車子未必內行.
問題丟給他.
不找他麻煩?
一直在期待結果,
但結果..............無言 😞😞😞
姜舒小姐堅持下去,加油!😇
但結果..............無言 😞😞😞
姜舒小姐堅持下去,加油!😇
~~~挖金含曼供味,但係挖金係在~~~
要做一個勇敢的台灣人,非常好
我很欣賞
但要用對地方
打官司呼呼口號是沒用的
除非錢多.有靠山
要用頭腦
用頭腦阿~~~~
我很欣賞
但要用對地方
打官司呼呼口號是沒用的
除非錢多.有靠山
要用頭腦
用頭腦阿~~~~
破麻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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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爭辯的地方. 要攻破對方證據. 自己也要有證據. 會診斷案情跟收集證據那種包青天法官. 台灣沒有. 更何況法官對車子未必內行. 問題丟給他. 不找他麻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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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非常謝謝你的意見,我的證據非常充足,警察也出來作證沒有剎車痕跡。
三年多車禍,台灣中華賓士始終不敢真實面對,說謊連連、作弊連連、侮辱
人連連,把台灣的消費者當成三流的消費者。
所以既然司法拖拖拖拖..................。
明天我正式走上街頭,為自己為我們自己、為下一代爭取台灣人的權益。
三年多車禍,台灣中華賓士始終不敢真實面對,說謊連連、作弊連連、侮辱
人連連,把台灣的消費者當成三流的消費者。
所以既然司法拖拖拖拖..................。
明天我正式走上街頭,為自己為我們自己、為下一代爭取台灣人的權益。
台灣的司法死了幾十年了,
我們何時才能有獨立的廉政公署與99%的清官.....台灣人的悲哀
精神上支持你周旋到底
加油
我們何時才能有獨立的廉政公署與99%的清官.....台灣人的悲哀
精神上支持你周旋到底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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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非常謝謝你的意見,我的證據非常充足,警察也出來作證沒有剎車痕跡。 三年多車禍,台灣中華賓士始終不敢真實面對,說謊連連、作弊連連、侮辱 人連連,把台灣的消費者當成三流的消費者。 所以既然司法拖拖拖拖..................。 明天我正式走上街頭,為自己為我們自己、為下一代爭取台灣人的權益。 | |||
我開過2台歐盟生產的車子
說實在的
品質不如日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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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滿懷的快樂的心情去高院,高院通知是公司的負責人, 而我代表公司進行賓士S500L的辯論庭。 台灣中華賓士也除了律師外,加了三個人進入高院旁聽,這些 人的嘴臉我都看過,我的三位律師也全到齊,高院的通知單明 明白白的公司的負責人親自去,表示已經要進入車子的辯論庭 格友們!絕對失望透底,而我也對這場莫名其妙的司法出庭趕到 一陣錯愕。 今天審判長沒出現,確是以前那一位的法官,而且慢了二十分鐘 才開庭,我與律師們感覺也奇怪,應該審判長出來審判才對,沒 想到...被我猜中,台灣中華賓士又把這件車禍案子,拉回那醜陋 的驗車經過,這是怎麼回事,北科大林百福的驗車經過,是一件 不公平、不公正、耍手段的驗車,光碟看得清清楚楚,而且驗剎 車的滾輪故障連連,列印機也故障,光驗剎車就花上將近兩個小 時,驗剎車儀器已經不符合國家標準,而且儀器出現大問題,最 後用眼睛看指真N次之後,而北科大林百福副大教授根本從頭到 尾,沒有寫下每一次指針的數據,等德國專業技師說:OK林百福 才用手寫的把賓士要的數據寫起來,驗剎車就讓我站了一、兩鐘 頭,被我與律師們抓包,之後!六月初由審判長進入辯論庭,一 切都順利,要進行車子的辯論賠償,而且通知公司的負責人高 院,受害者可以不去,法院的通知單寫的這麼明白,居然今天法 官又繞驗車的經過,這是怎麼回事,拖延戰術嗎?還是我合理的 懷疑官商勾結,連當四、五十年我的老律師當場發飆,他從沒有 看過這種情行,三年多來證據全都交給法官了,而我的車款一毛 錢未欠賓士公司,卻阻擾我看車,天理何在,受傷期間台灣中華 賓士一個安慰電話都沒有,台灣中華賓士每一個人員,全部像錄 音一樣,只會說:一切進入司法程序。 這下我當場跟法官對嗆,我說:以前的司法過程都是在騙人嗎?我 浪費三年多把最完整的證據交給你,我說每一句話都沒有騙過, 實實在在你面前描繪車禍及證據,怎麼又從頭來呢!真是欺人太 甚,我毫不客氣的對法官說我的意見,開了三十分鐘草草收庭, 這就是我們台灣的司法嗎?永遠不會進步的司法嗎?我一陣頭暈 目眩,想起以前中華賓士高級人員說:盡量告反正我們的上級會 COVER台灣司法高層。這句話難道是真的嗎?為什麼這一庭通知 單明明是關於車子的事,峰迴路轉毫無準備的情況之下,變成台 灣中華賓士為自己辯論驗車經過,這是什麼理論,原本心灰意冷 的我,想了不久,我決定跟台灣中華賓士拼到底,因為我要做一 個勇敢的台灣人,不讓台灣中華賓士德國分公司欺負我們台灣人。 【現在台灣中華賓士已經是德國的分公司了,所以是德國人的公 司,不是代理商,名副其實德國人當老闆。德國賓士公司敢在西 方國家耀武揚威嗎?他們只針對東方消費者。這就是台灣人的悲 哀。】 台灣中華賓士非常抱歉,因為我是台灣人,絕不讓你們欺壓我們 台灣人的百姓權益,你們如果用賤招對付我,那你們絕對失算, 因為你們太多的把柄握在我手上,請你們別小看我,當我豁出去 了,為了台灣人打前鋒,相信以我的智慧,我一定是個非常勇敢 的台灣女性。 請大家期待我與台灣中華賓士如何交手,誰勝誰負還未知數哩! 今天太詭異的庭,明明通知公司負責人,確不是賠車子的辯論 庭,是給台灣中華賓士機會,高院怎麼回事,我希望給我們消 費者知道為什麼....................沒有通知我與另外受害者。 請大家為我加油繼續支持我,台灣中華賓士算你們倒霉,你們 碰上一個肯為台灣花錢與犧牲生命的女人,絕不讓你們欺騙、 耍手段、侮辱、傲慢對待善良的台灣人,我相信有多少的百姓 爭不到自己的權益與福利,永遠大鯨魚無理、有錢成功,我一 定會爭回台灣人的尊嚴與權益,讓台灣人也能在國際上能得到 該有的權益與尊嚴。 台灣人該是醒來的老虎或獅子,為自己、為我們 的下一代努力跟外國公司爭取權益的時候到了。 | |||
幫頂! 😆
~~~挖金含曼供味,但係挖金係在~~~
你現在知道法院是國民黨開得了吧😆
各位大大好
我是在這裡潛水很久一位鄉民、同時也是在台灣司法界工作的鄉民
看了版大及各位大大的見解
我要告訴各位的是
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或許版大認為他有充分的證據、也認為他所認為重要的點足以影響結論
但民事訴訟基本上是當事人進行主義 證據資料的提出及攻防方法都是由當事人進行舉證
原則上法院是在在中立第三者的角度判斷誰有理誰沒理、
所以需要兩造提出的證據資料來使法官認為誰對誰錯、進而改變心證
一般來說 法官不是各行業的專家、如果遇到專業的事、通常是送鑑定、依賴專家的鑑定報告的
所以 如果證據資料上無法使法官認為誰對誰錯、只能再請雙方提出證據、進行調查
或許訴訟程序不能盡如版大的意思
但並非司法一定就是不公、
也請大家不要結果不能盡如己意、
就任意表示司法是黑暗的、都是恐龍法官之類的言論
希望大家對這點可以體認🙂
我是在這裡潛水很久一位鄉民、同時也是在台灣司法界工作的鄉民
看了版大及各位大大的見解
我要告訴各位的是
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或許版大認為他有充分的證據、也認為他所認為重要的點足以影響結論
但民事訴訟基本上是當事人進行主義 證據資料的提出及攻防方法都是由當事人進行舉證
原則上法院是在在中立第三者的角度判斷誰有理誰沒理、
所以需要兩造提出的證據資料來使法官認為誰對誰錯、進而改變心證
一般來說 法官不是各行業的專家、如果遇到專業的事、通常是送鑑定、依賴專家的鑑定報告的
所以 如果證據資料上無法使法官認為誰對誰錯、只能再請雙方提出證據、進行調查
或許訴訟程序不能盡如版大的意思
但並非司法一定就是不公、
也請大家不要結果不能盡如己意、
就任意表示司法是黑暗的、都是恐龍法官之類的言論
希望大家對這點可以體認🙂
我不否認之前司法界是有貪污收賄的情形
但以現今的狀況、情形已經少了很多
除非本件版大及各位大大有充分的證據資料可以認定本件法官確實有偏頗的情形
否則就看高院法官怎麼認定吧
一味在這裡批評
是否也對審理本案的法官不公?
但以現今的狀況、情形已經少了很多
除非本件版大及各位大大有充分的證據資料可以認定本件法官確實有偏頗的情形
否則就看高院法官怎麼認定吧
一味在這裡批評
是否也對審理本案的法官不公?
還有人要用台灣司法伸張正義~~~😆
法官不會幫你查案,只會用證據跟辯論去判定
不過$$會是一項重要因素!!
我祖父租別人房子,租到人家不搬還要上法院告,結果第一次法官怒斥被告,
結果判決時以"住者有其屋"把房子判給被告....雖然已經是幾十年前的事.....這種事絕對不會是個案~~
台灣沒有陪審團~法官掌握生死大權~~當然"恐龍"一堆,
恐龍主食應該不是肉,可能是"$$"😞
法官不會幫你查案,只會用證據跟辯論去判定
不過$$會是一項重要因素!!
我祖父租別人房子,租到人家不搬還要上法院告,結果第一次法官怒斥被告,
結果判決時以"住者有其屋"把房子判給被告....雖然已經是幾十年前的事.....這種事絕對不會是個案~~
台灣沒有陪審團~法官掌握生死大權~~當然"恐龍"一堆,
恐龍主食應該不是肉,可能是"$$"😞
判決結果本來就是有勝有敗
敗的一方對判決有不滿可以理解、但請檢視判決理由再下結論
認為判決不公、不服 可以在體制內救濟
言論自由我充分尊重、但請不要因為判決結果對己不利
就茲意謾罵、認為$$之類的言論.......
既然活在這個體制內、除非妳去革命、不然就尊重吧
不過除非有確實證據、否則請不要有任何影射的字眼
言論自由並非無限擴張.....
否則只是淪為民粹式的民主及言論自由罷了
相信各位大大都是有相當程度的 自己會加以判斷
敗的一方對判決有不滿可以理解、但請檢視判決理由再下結論
認為判決不公、不服 可以在體制內救濟
言論自由我充分尊重、但請不要因為判決結果對己不利
就茲意謾罵、認為$$之類的言論.......
既然活在這個體制內、除非妳去革命、不然就尊重吧
不過除非有確實證據、否則請不要有任何影射的字眼
言論自由並非無限擴張.....
否則只是淪為民粹式的民主及言論自由罷了
相信各位大大都是有相當程度的 自己會加以判斷
於
2011/07/13 10:26:13
發文
於
2011/07/13 10:26:13
發文IP 188.249.*.*
[quote=lyw1206 (妮葳猴)]各位大大好
我是在這裡潛水很久一位鄉民、同時也是在台灣司法界工作的鄉民
看了版大及各位大大的見解
我要告訴各位的是
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或許版大認為他有充分的證據、也認為他所認為重要的點足以影響結論.....[/quote]
放輕鬆
小弟想請教一下專家 ...
這場官司,有機會贏嗎?
(不必負責任的隨意喇就好,謝謝)[大笑]
於
2011/07/13 10:26:51
發文IP 188.249.*.*
[quote=lyw1206 (妮葳猴)]各位大大好
我是在這裡潛水很久一位鄉民、同時也是在台灣司法界工作的鄉民
看了版大及各位大大的見解
我要告訴各位的是
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或許版大認為他有充分的證據、也認為他所認為重要的點足以影響結論.....[/quote]
放輕鬆
小弟想請教一下專家 ...
以您的看法,這場官司,有機會贏嗎?
(不必負責任的隨意喇就好,謝謝)[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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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我是在這裡潛水很久一位鄉民、同時也是在台灣司法界工作的鄉民 看了版大及各位大大的見解 我要告訴各位的是 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或許版大認為他有充分的證據、也認為他所認為重要的點足以影響結論..... | |||
放輕鬆
小弟想請教一下專家 ...
以您的看法,這場官司,有機會贏嗎?
(不必負責任的隨意喇就好,謝謝)😀
我知道陰影在那裡,但我寧願往前看有陽光的地方 ---電影‧美麗人生
老實說
這邊只有版大個人心情的抒發
證據資料我沒看過、那個財大氣粗的中華賓士提出什麼證據我也不知道
我實在是無從判斷
不過之前大略看過
感覺中華賓士提出相當多的科學證據佐證、
雖然版大說有提出很多證據、但我不知道版大的證據是什麼
實在無從判斷
但
就目前我的感覺 或許那個中華賓士提出的證據比較多吧
我只能這樣說
這邊只有版大個人心情的抒發
證據資料我沒看過、那個財大氣粗的中華賓士提出什麼證據我也不知道
我實在是無從判斷
不過之前大略看過
感覺中華賓士提出相當多的科學證據佐證、
雖然版大說有提出很多證據、但我不知道版大的證據是什麼
實在無從判斷
但
就目前我的感覺 或許那個中華賓士提出的證據比較多吧
我只能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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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滿懷的快樂的心情去高院,高院通知是公司的負責人, 而我代表公司進行賓士S500L的辯論庭。 台灣中華賓士也除了律師外,加了三個人進入高院旁聽,這些 人的嘴臉我都看過,我的三位律師也全到齊,高院的通知單明 明白白的公司的負責人親自去,表示已經要進入車子的辯論庭 格友們!絕對失望透底,而我也對這場莫名其妙的司法出庭趕到 一陣錯愕。 今天審判長沒出現,確是以前那一位的法官,而且慢了二十分鐘 才開庭,我與律師們感覺也奇怪,應該審判長出來審判才對,沒 想到...被我猜中,台灣中華賓士又把這件車禍案子,拉回那醜陋 的驗車經過,這是怎麼回事,北科大林百福的驗車經過,是一件 不公平、不公正、耍手段的驗車,光碟看得清清楚楚,而且驗剎 車的滾輪故障連連,列印機也故障,光驗剎車就花上將近兩個小 時,驗剎車儀器已經不符合國家標準,而且儀器出現大問題,最 後用眼睛看指真N次之後,而北科大林百福副大教授根本從頭到 尾,沒有寫下每一次指針的數據,等德國專業技師說:OK林百福 才用手寫的把賓士要的數據寫起來,驗剎車就讓我站了一、兩鐘 頭,被我與律師們抓包,之後!六月初由審判長進入辯論庭,一 切都順利,要進行車子的辯論賠償,而且通知公司的負責人高 院,受害者可以不去,法院的通知單寫的這麼明白,居然今天法 官又繞驗車的經過,這是怎麼回事,拖延戰術嗎?還是我合理的 懷疑官商勾結,連當四、五十年我的老律師當場發飆,他從沒有 看過這種情行,三年多來證據全都交給法官了,而我的車款一毛 錢未欠賓士公司,卻阻擾我看車,天理何在,受傷期間台灣中華 賓士一個安慰電話都沒有,台灣中華賓士每一個人員,全部像錄 音一樣,只會說:一切進入司法程序。 這下我當場跟法官對嗆,我說:以前的司法過程都是在騙人嗎?我 浪費三年多把最完整的證據交給你,我說每一句話都沒有騙過, 實實在在你面前描繪車禍及證據,怎麼又從頭來呢!真是欺人太 甚,我毫不客氣的對法官說我的意見,開了三十分鐘草草收庭, 這就是我們台灣的司法嗎?永遠不會進步的司法嗎?我一陣頭暈 目眩,想起以前中華賓士高級人員說:盡量告反正我們的上級會 COVER台灣司法高層。這句話難道是真的嗎?為什麼這一庭通知 單明明是關於車子的事,峰迴路轉毫無準備的情況之下,變成台 灣中華賓士為自己辯論驗車經過,這是什麼理論,原本心灰意冷 的我,想了不久,我決定跟台灣中華賓士拼到底,因為我要做一 個勇敢的台灣人,不讓台灣中華賓士德國分公司欺負我們台灣人。 【現在台灣中華賓士已經是德國的分公司了,所以是德國人的公 司,不是代理商,名副其實德國人當老闆。德國賓士公司敢在西 方國家耀武揚威嗎?他們只針對東方消費者。這就是台灣人的悲 哀。】 台灣中華賓士非常抱歉,因為我是台灣人,絕不讓你們欺壓我們 台灣人的百姓權益,你們如果用賤招對付我,那你們絕對失算, 因為你們太多的把柄握在我手上,請你們別小看我,當我豁出去 了,為了台灣人打前鋒,相信以我的智慧,我一定是個非常勇敢 的台灣女性。 請大家期待我與台灣中華賓士如何交手,誰勝誰負還未知數哩! 今天太詭異的庭,明明通知公司負責人,確不是賠車子的辯論 庭,是給台灣中華賓士機會,高院怎麼回事,我希望給我們消 費者知道為什麼....................沒有通知我與另外受害者。 請大家為我加油繼續支持我,台灣中華賓士算你們倒霉,你們 碰上一個肯為台灣花錢與犧牲生命的女人,絕不讓你們欺騙、 耍手段、侮辱、傲慢對待善良的台灣人,我相信有多少的百姓 爭不到自己的權益與福利,永遠大鯨魚無理、有錢成功,我一 定會爭回台灣人的尊嚴與權益,讓台灣人也能在國際上能得到 該有的權益與尊嚴。 台灣人該是醒來的老虎或獅子,為自己、為我們 的下一代努力跟外國公司爭取權益的時候到了。 | |||
>舒姜大 把出庭的影音光碟申請一份 讓大家知道這些法官律師的的微妙破綻之處🙂
>不過當然這段時間相關人事的通聯記錄或許也可以當重要的參考(不過這要有通天的本領😌)
Designated H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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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這邊只有版大個人心情的抒發 證據資料我沒看過、那個財大氣粗的中華賓士提出什麼證據我也不知道 我實在是無從判斷 不過之前大略看過 感覺中華賓士提出相當多的科學證據佐證、 雖然版大說有提出很多證據、但我不知道版大的證據是什麼 實在無從判斷 但 就目前我的感覺 或許那個中華賓士提出的證據比較多吧 我只能這樣說 | |||
感覺.....這是一個有法律專業的人說出來的??證據多少是看文用感覺出來的,佩服!!
我感覺 有人好像是被派來這邊消毒跟打預防針的!!!😲
版主不可能把證據完全在這裡公開,這是正常的做法。
上法院是要花錢的,律師費交通費..........法院能不去就去.....除非有錢有閒跟被告.......連法院都沒錢去的能打贏官司嗎?
單單受害人要舉證這點....真的無法認同司法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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