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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ario)

2005/05/13 21: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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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88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根據現行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條款第二條之規定, 凡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即為附加被保險人, 亦即被視為被保險人,故當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傷亡或財物受有損壞時, 保險公司仍應負賠償之責任。但是車體損失險方面, 雖然現行之條款已經把列名被保險人之血親四親等及姻親三親等列為附加被保險人, 然而一般之朋友仍不屬於附加被保險人,因此當被保險汽車發生毀損時, 保險公司雖仍會加以理賠,但在賠付後,仍會依法向借用人追償的

m(mario)

2005/05/13 2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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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93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根據現行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條款第二條之規定, 凡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即為附加被保險人, 亦即被視為被保險人,故當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傷亡或財物受有損壞時, 保險公司仍應負賠償之責任。但是車體損失險方面, 雖然現行之條款已經把列名被保險人之血親四親等及姻親三親等列為附加被保險人, 然而一般之朋友仍不屬於附加被保險人,因此當被保險汽車發生毀損時, 保險公司雖仍會加以理賠,但在賠付後,仍會依法向借用人追償的。

小甜(senno)

2005/05/13 22: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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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95 IP 83.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保險得陪
因為我是保險業務 不陪告他

喜美5代~小白(lin69770)

2005/05/14 02: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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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26 IP 82.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賠?...有沒有搞錯阿......你所投保的是那台"車"...
所以不管是誰開的都要賠吧...跟誰開的應該沒關係吧

風(lch25)

2005/05/14 1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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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67 IP 90.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相信投保時有一份文件,以上的人說的是事實,只有走後門才行,〈如果未被警方白紙黑字註明駕駛人是誰,否則真的很難〉~ 錢難賺喔!

jamo(jamo)

2005/05/14 19: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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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84 IP 90.16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依照警局的筆錄上面的駕駛人為準.

拜託也沒用.

ghosty(ghosty)

2005/05/15 0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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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19 IP 75.20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這樣, 車被偷了, 然後被撞了, 賠不賠呢? 既然保險的是車, 保險公司就該賠, 而保險公司向男友或小偷求償, 則是另一件事. 法律上, 不能因A欠B錢, B又欠C錢, C就可以主張A欠他錢. 權利跟義務沒有這種轉移關係.

阿林(a552736)

2005/05/15 05: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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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36 IP 90.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理由自己找 証據隨便說 保全險沒理由不賠 友聯奧氣不上道 玩文字遊戲吃定消費者

敏敏(pengshrmin)

2005/05/24 16: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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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81 IP 90.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唉~~~~
可恨的是,我當初買車辦保險時也是擔心若男友開我的車出狀況,
保險公司會拒絕理賠,所以男友也登記為使用人以防萬一
結果好死不死居然是我自己開車不小心撞到男友的車啦~~~~~
這下保險公司又刁難說男友列名為使用人
不符合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資格
說男友列名為使用人,雖然警方備案紀錄載明車是由我開的
但撞到同為使用人名下的車....保險公司刁難到底!
也是要請業代出面去幫我橋~~~~
現在橋的結果未明
煩~~~~~
修車費10幾萬耶!!!!



chris(chrisyu)

2005/05/25 09: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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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93 IP 92.1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也是保友聯的.合約是有這規定,沒錯.

台北傑克(bgen8989)

2005/05/26 23: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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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03 IP 189.2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哈哈,我才剛考上保險執照,你要怪你當初買車的業務啦,他應該在你要跟保險公司承保的(要保書)上填上使用人的名子,不然依歸定不理賠,我想你應該是丙式吧,這問題還有救,別找保險公司,叫你買車的業務找主管打給保護理賠(橋),不然就找記者去公司怪業務,說他當初有說都會理培才買的保險,問他沒保險執照的業務為什麼可一起招攬保險,嚇死他們公司,ㄏㄏ,不能在講了,不然我下次碰到客人這樣稿我就慘了,下次保乙式啦,他一定賠

RS一MAN(hsiang00000)

2005/06/06 2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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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92 IP 83.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也有過相似經驗,車車是我女朋友名下的,然後有一天'我'開車撞到一台機車(事發經過不廢話,總之是他逆向),後來......找業代討論,決定用有一點危險的方法走後門,就是把我們倆的身分證,配偶欄填上彼此(就是變成正式夫妻的意思啦),copy再傳真給保險公司,保險業務也知道,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作我們是正式夫妻,後來車體方面就有理賠..提供一下..不過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辦法這樣說..

虎力貓(842015)

2005/06/07 16: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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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56 IP 83.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唉....買保險..該有保單吧..白紙黑字,粉清楚滴
走後門喔..別忘記偷雞不著....
到時候.反被控偽照文書喔..當初你滴業務沒跟你說..被保險人可以多寫嗎?....現在就只有看肇事責任囉..如果訴對方錯..那就素他要賠你囉..如果速你錯...安ㄋ..無法度!

nick(nickchiu)

2005/07/24 09: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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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38 IP 91.8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依產險公會的示範條款

車體險部份(甲,乙,丙式)就是有四等血親,三等姻親開車才賠.
各家產險出的保單都有此規範.

預防之道,就是提醒朋友.尤其最易發生在男女朋友.
把對方加入使用人....<---不另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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