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分期付款買車嗎?注意下面的情形

jeng55(jeng55)

2001/07/26 14:38:06

發文

#33369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br>都是用分期付款買車<br>但有多少人知道<br>車子已被貸款的汽車公司或銀行設定動產抵押登記<br>汽車業務有跟你們說過這些嗎<br>一定沒有<br>所以<br>如果你日後付不出錢來<br>千萬記得<br>就算擺爛讓汽車公司追著討債<br>也不要讓他找不到你的人和你的車<br>因為有個惡法叫「動產擔保交易法」<br>專門保護大公司的債權<br>只要汽車公司說找不到債務人、車子<br>就可報案說你們違反動產擔保交易法<br>然後<br>警察就會開始抓你<br>若戶籍地通訊地都找不到你<br>很抱歉<br>只有「通緝」了<br>很難想像買一部車不過付不出錢來就會被通緝吧<br>但告訴你<br>這是真的<br>不然去問問看你們的業代<br>還有<br>其實不管是不是買車<br>只要是分期付款買的東西(冰箱、電視機、洗衣機、冷氣、音響)<br>都有這種情形<br>知道了吧<br>

18

則留言

1

胡 椒 鹽(sunboylu)

2001/07/26 15:15:59

發文

#33370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點知識好嗎?

你不說還沒有人知道你的常識嚴重不足!

你只要按月付款給銀行,就沒有你說的情形產生ㄚ!

tom(u902563)

2001/07/26 16:21:59

發文

#33376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若車主車貸無法按時繳納時,汽車公司或銀行就會想辦法去「抓車」,然後依「動產擔保交易法」之規定程序將車子依法拍賣,並將所賣得之價金來清償汽車公司或銀行所貸出之款項。如拍賣之價金不足完全償還車貸時,其差額部份,汽車公司或銀行就再會依法對車主提起民事訴訟,待確定後再強制執行車主之其他財產,直到貸款完全清償為止。因此整個過程僅只於民事部份,並無所謂「通緝」之問題,欠錢還錢乃天經地義,並無所謂「動產擔保交易法為保護大公司債權之惡法」之問題。在此建議jeng兄應多去涉獵有關法律書籍常識,以免在此混淆視聽,貽笑大方才是。

Tin(shiauhan)

2001/07/26 21:32:58

發文

#33392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就算業代沒講,銀行在對保的時候也會告訴車主的ㄚ!當初我辦車貸的時候,業代和貸款銀行都有告訴我,車子會設動產質押,不動產保人的不動產也會被設定,付清車款的時候如何辦理清償證明,房貸押房子.車貸押車子,我覺得這是很基本的常識...而且銀行也不會冒險放款給沒有清償能力的人吧!只要按期繳款,就不會有問題了呀!

jeng55(jeng55)

2001/07/27 08:46:09

發文

#33417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上面各位大哥說的我當然知道
正常繳款當然沒事
但想想
若有一天你因為失業
房貸、車貸、會錢都繳不出來
所以必須避避風頭
搬離戶籍地或通訊地時
請問
你的車子會停在「約定停放地點」,乖乖的讓貸款公司抓車嗎嗎?
還是會把車子一同開到你的現居地繼續使用呢?
如果貸款公司能夠找到車、或找到人當然沒事,
如果你住在台北
因要避風頭躲債,
所以把車子開到南部
請問
抓車抓的到嗎?
貸款公司當然報警討債
而且
這是刑案
會有前科
如果各位不相信
我也沒辦法
因為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是有「刑責」處罰,
貸款公司當然可以告債務人,
不然
你們試試看

tom(u902563)

2001/07/27 11:05:08

發文

#33423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一般汽車公司或銀行處理逾期帳款案件均以回收債權為原則,若抓不到車子,就透過提起民事訴訟來求償。致於是否有刑事問題,亦須由汽車公司或銀行來提起告訴,檢察官才會開始偵查,但一般而言汽車公司或銀行較少會提出刑事告訴來「以刑逼債」,若果真提出刑事告訴,那債務人是否涉及侵占(因設定動產抵押時動產所有權仍屬汽車公司或銀行所有﹞及符合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五章罰則中之有關妨礙債權之規定,仍有待商榷(如債務人是第一期就惡意不繳貸款或是繳了好幾期貸款而事後卻一時周轉不靈等等。這些因素均足以影響是否符合刑事責任構成要件之認定﹞所以還是建請jeng兄有興趣的話,多閱讀些法律書籍,充實些知識才是。

jeng55(jeng55)

2001/07/27 13:55:09

發文

#33433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原來sunloylu是福特業代
難怪會說這種按時繳錢就沒事的話
廢話
我當然知道按時繳錢沒事
但有多少消費者知道
沒按時繳錢
又沒被貸款公司找到車
會變成一個有前科的人

jeng55(jeng55)

2001/07/27 14:10:05

發文

#33434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u902563請問你知道有多人因為繳不出錢
又未讓貸款公司找到車子而被通緝,或因此變成有前科的人嗎?
我並沒有要像你一樣炫耀自己僅有的法律常識,
只是要告訴大家有一條法律可能讓自己在不知覺中變成一個犯罪嫌疑人,或自己會因為搬家而被通緝
你說的犯罪成立與否的要件,
我知道的不會比你少,
但是你知道有多少貸款公司,
向警局提出動產擔保交易法,
他的動機是要找債務人出面解決債務,
只要錢要到了
就不告了。
但是
那些債務人通常都有連帶保證人
都有簽本票,
去找保證人或聲請本票裁定不就結了,
為什麼要提刑事告訴
說穿了就是要錢
就算債務人繳錢已超過貸款一半
他還是要告
這就是貸款公司的手段
我看
你是貸款公司或汽車公司的人吧

tom(u902563)

2001/07/27 14:22:43

發文

#3343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沒按時繳錢,又沒被貸款公司找到車的人未必會變成一個有前科的人,上面已經說明很清楚了,像這種貸款無法繳納之狀況,一刑事罪名是否成立須視此行為有無符合此罪名之構成要件、有無違法性及有責性三要素,要均符合此三要素,此刑事罪名才成立,行為才會被認定有罪,因此上述行為並非jeng兄想像中如此嚴重,而會變成一有前科的人。

tom(u902563)

2001/07/27 14:31:49

發文

#33436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並非汽車業人士,請不要誤會,當然汽車公司可以去提起刑事告訴來作為一種手段要回債權,但要說明的是,是否會被認定有罪而變成有前科的人又是另一方面的問題,總而言之,請多看書。

jeng55(jeng55)

2001/07/27 14:55:17

發文

#33439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請上面的去問警察杯杯
只要被人告
就會有前科
不管日後是否被判有罪
所以有些人開車撞到他人
造成他人受傷
被害人提出告訴
就算日後達成和解
被害人撤回告訴
而不起訴
很抱歉
還是一條前科
不信
你去問問看
我國的現狀是如此的

tom(u902563)

2001/07/27 15:20:17

發文

#33441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jeng兄由你以上之發言就可得知你實在很不懂法律,請回去多讀書再來發表好嗎?不然真不知該怎樣回應你才好,會被恥笑的。不回應了!

jeng55(jeng55)

2001/07/27 15:35:48

發文

#33444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來上面的是法律系的囉
台灣就是有一些略懂法律皮毛的人振振有詞才會弄得烏煙瘴氣
你也是其中一個吧
考試考到沒

小雨(660619)

2001/07/27 17:13:24

發文

#33456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好啦,樓上的大哥們都別吵了,小妹剛才問了律師也問了銀行上班的同學了,若有上面的情況,不會被通緝,也不會有前科,但會當造成信用不良的狀況~
就將子了。
還有,若因未付車款而將被捉車的話,不要以為跑到南部就捉不到了,因為銀行方面會切聽你的電話(這是合法的監聽),好啦,我知道的就這麼多了。
不要再吵囉

胡 椒 鹽(sunboylu)

2001/07/27 21:31:11

發文

#33487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TO: jeng55

你若繳不出月付款時,有下列幾種處理方式:

(1)找人借錢,繳交月付款。

(2)趕快找車商或朋友賣個好價錢,來還車貸的尾款。

(3)車子交給銀行法拍,不足額的部分,原車主和保人,等待銀行依法摧討。

以上的處理方法以第(2)點對於車主最有利,損失也最小。

車子要讓銀行找不到就沒有你發表的問題點了啦!

胡 椒 鹽(sunboylu)

2001/07/28 12:00:11

發文

#33559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更正 ===========

"車子要讓銀行找不到就沒有你發表的問題點了啦!"

更正為"車子要讓銀行找的到就沒有你發表的問題點了啦"


du(du)

2001/07/28 16:31:11

發文

#33581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前幾天剛和volvo的業代以分期方式購買volvo s40車款,對保那天與volvo廠商合作的對保公司和我要了3000元說什麼是要拿到監理處辦理動保的設定費設定我買的那輛車在分期付款的期間內不得買賣轉讓,請問設定費真得需要3000元那麼多嗎?到時會不會開立動保設定費的發票給我呢?

福樂(5889)

2001/07/30 00:36:21

發文

#33737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記得好像監理站的動保設定費是~800元!
業務收你3000元.剩下的2200元應是走路工資!
(待我把收據找出來!)

異鄉客(eric3259)

2002/01/24 02:00:42

發文

#49711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小雨說的對 我每天接觸到的 是花旗的催收部門 與審貸部門
他們那些同事給我的答案跟小雨說的差不多 所以...呵
熱門新聞
近期無偽裝Volvo EX30首度於台北內湖地區出沒,Volvo 國際富豪汽車表示,待確認車輛到港時間後將公布新車規劃時程。
台灣福斯商旅今日公布大改款第2代Amarok將於11月18日正式上市,新車可望導入12吋直立式大型觸控螢幕、10速變速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