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sentra 160 "暴衝",一起來討論!!
說到nissan就令人氣結,很後悔買到這部"瑕疵車".<br>去年才買的新車,己有半年了,不料意外卻突發"暴衝"現象,第一次進廠檢查,過程非常草率,根本不重視"暴衝"問題,然而要有諸多消費者爭取自身權後才坦然面對此"暴衝"問題,原來事後才知道這批sentra的風評比想像中的難聽,唉~~~~<br>目前這部車就如不定時炸彈,令人無法再相信這部車,如果有車主和我相同的情況,讓我們一起爭取消費者權益.別讓其他人再度被裕隆的不實廣告欺騙了.
你確定試暴衝還是採錯,Sentra好像有防暴衝裝置,若沒先採下煞車是無法更換檔位~~~~~~~~~~~~~~
對這件事實在感到很不可失意 在民國88年1月1號開始 所有出廠的車皆要加裝防爆衝裝置 會報衝有點不可思議 另外如果是真的新聞早就爭相報導了 我看大概又是他廠牌業代.......否則留車牌或.......這樣才對吧 網路上總是留一些沒營養的話只會攻擊他人 不負責任
這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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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友的關心...和支持
由於有網友表示我原來文章太長...希望能縮短
故精簡後重新Post以節省部分網友的時間
也將到目前現況update
感謝網友們提供的意見和支持
相信也只有靠輿論力量的發揮...車廠才會重視消費者的權益
目前中油鑑定報告已出爐...證明油箱中的雜質存在大量的金屬物質
如:鐵.錫....等,證明即使這不是一台泡水車,那Honda在製作過程品管出現嚴重瑕疵
導致我全家差點喪命...
全文經精簡後如次:
Honda車廠賣瑕疵雅哥給我,全家險些出人命,相關人員推託諉責
你們相信嗎?九十年一月剛買的全新Honda Accord 雅哥2000 cc,買回來後居然狀況不斷,還常常熄火。四月清明時,一家三口差點命喪往金山掃墓的路上。車廠相關人員卻推託遮掩, 請問天理何在?消費者權益何在?
89/12/31: 我們向Honda永和中山路一段177號永和展示中心購買一台全新雅哥Accord 2000c.c.。
90/01/12:交車,隨即發現駕駛座的電子鐘數字無法正常顯示,於是要求sales更換;sales說因為是新車,駕駛座的電子面板不宜拆裝、更動,否則會造成其他損壞,而予以拒絕。
90/01/13: 天雨,打開雨刷發現噴水孔竟然無法噴水。Sales表示是噴水孔堵住,要我們以針頭自行戳戳即可,數日後牽回原廠檢查,發現管路根本沒接;加滿第一桶汽油尚未開完,約300多公里時,發現車子有時會產生劇烈震動、慢速時在N檔或D檔時有抖動現象,Sales答稱該車注重操縱性能故底盤較硬所以震動較大。
90/01/20:已開877公里,赴該公司保養,並向該保養廠維修技師反應車子有震動問題請其檢查,未料無法查出原因,稱一切正常。
數日後: 震動仍不斷,且引擎噪音亦開始產生,Sales和我試乘後仍稱震動乃屬正常;數日後,再赴該廠要求更換時鐘,並請技師檢查震動原因及噪音問題,經技師試車及檢查後仍認為正常,並認為可能是我們自己神經過敏。
90/03月: 發現居然開始有油漆剝落且生銹,且引擎抖動、車身震動及噪音越來越嚴重,亦已向Sales反應3、4次;另發現冷卻水箱竟然會減少,且每週約須添加一大桶。
90/04/03~04:5000公里保養,再次向Sales及保養廠技師說明噪音及震動問題,且冷卻水會減少,請其詳細檢查,04/03日晚上將車子取回,仍稱一切正常,開回家後車停妥後未再開動。
90/04/05~06: 果發現車子發不起來。連絡Honda幫我們把車拖吊至服務廠,04/06日該車廠未查出原因。
90/04/07: 該公司說:「天氣較冷,故車子發不起來」,試問一部才剛開五千公里不滿三個月的新車,在攝氏約20度的氣溫下發不起來是正常的,那麼該廠的車子是不是在冬天一律無法開?其後,接近11點時,通知修畢可以領車。我載著老婆和不滿三歲的兒子前往領車,10分鐘後至基隆路時,發現車子明顯劇烈搖晃,緊急連絡該廠技師說明,12:30儀表板的區間里程表突然自己歸零(原來顯示300多公里)。其後,更發現車子加速遲緩,為避免危險,隨即靠外側車道行駛,就在一個大彎道後的下坡路段,車子突然熄火,腳踩煞車完全失靈。車上的一家三口驚惶失措,小孩嚎啕大哭;趕緊排入低速檔,並將手煞車拉起來時,車子已衝臨山崖邊。緊急通知該公司前來處理。
90/04/08:該公司借City試乘車給我們。不料,竟然要切結「不僅除了違規罰單外,車子的一切損失等,都要我們負完全的責任」。試問如果車子停在外面被別人惡意破壞、刮傷或偷竊,也要我們賠償就太不合理了。車廠毫無誠意的借車方式,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90/04/09 該分公司的經理通知從油箱抽出來的油有大量沉積物、雜質及分層的水。一口咬定是我去加柴油或地下油行的油所致。直至我們找出加油的發票證實所加的是95無鉛汽油,該經理才立即改口說油中的沉積物及雜質可能是日積月累所造成,但我從買車迄今加油幾乎均為中油公司加油站的油品(有發票為證,還好從第一桶油迄今均未將發票丟棄)。隔日,將油箱拆下並將油漏出後,檢視油箱才發現油箱表面有附著雜質,漏出來的油亦發現底部有大量沈澱物,而致使噴油嘴堵塞,造成引擎熄火,我從頭到尾將我買車子迄今所遭遇的該公司品質異常的問題將其說明後,該經理自知理虧方才不敢再將責任推給我們,我們並提出要求換車。
90/04/11:派出北縣分公司的王姓協理及楊姓主任,說噴油嘴已更新、油箱已清潔要求我們將車領回,我們認為引擎、噴射幫浦….等均可能已有損害,且里程表自動歸零問題迄今仍未查明下予以拒絕,並表示有一次差點出車禍喪命的情況,我怎敢再開;該主任並說水箱水管未裝,乃早有案例是該公司設計不良問題,這時我才恍然大悟,身為五大車廠之一,竟然早已曉得品質異常,卻不思改進而要消費者去忍受面對;他並斷定認為該雜質為溶劑。
90/04/14:抽取油品保存證據,發現雜質中有小石頭、泥沙及金屬雜質,而非該公司所說的溶劑,足見該油箱在組裝時即已不潔,而該廠於組裝時又未作品管而產生問題,否則不會才300多公里即已發現異常。該公司表示「該廠技師於修好車後都敢於試開我的愛車,我又何須顧慮?」該公司竟然將消費者權益置若罔聞,在仍有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要求消費者冒險開車,如果萬一發生車禍該公司要如何向我們及家屬交代,更何況車上還有小孩,人命於該公司眼中是不是不值錢?。
90/04/16:向中油總公司查詢,該公司邊姓專員表示加油站之加油機內均有過濾器除過濾雜質,故不可能有雜質會流入油箱中。
90/04/26:由台北市議員藍美津女士邀請消保官、商業司及南陽總公司相關人員等參加協調會,總公司的態度仍將所有問題推到油品上,當日決議,於由商業司代表消保官、該公司保養廠廠長等一起前往中油送油檢測,並建請該公司同意我們的訴求。豈料,至中油公司時發現該公司派楊姓主管於一週前假冒車主的名義送油品至中油檢測,令我們及中油公司人員均大感吃驚,身為五大車廠之一,送請油品檢測時竟然還需要假冒消費者的名義,在我們無法確知該公司意圖下,為恐該公司於車上動手腳湮滅證據(如果萬一這是一台泡水車),於是於5月5日向該公司說明原因,在該公司的同意之下,將車子領回並同意繼續使用試乘車代步。
90/05/21日:該總公司黃志成主任告知不同意我們再繼續使用試乘車,並在未告知我們的情況下逕行將試乘車拖回該公司,後以電話通知我將車鑰匙寄回,完全不顧及車上還有我私人的財物萬一不見該怎辦;且該主管已知中油油品化驗結果,(經比對與中油油品成份均相同,足證我加的油品沒問題)竟然改口說即使油品正常,仍有可能是我的車子遭他人蓄意破壞,我要說明:
1. 我車門及油箱並無外力破壞的痕跡
2. 我從未和任何人結怨,更別談結怨對象,得懂鈑金或開鎖的人,才能在不破壞車體的情況下,進行該公司所謂的「破壞」
3. 車子買來第一桶油才用一半(300公里時)即已發現震動及噪音等異常問題,並向該公司反應
4. 5000公里剛保養完隔天即故障,如果說蓄意破壞,那最有可能的只有該公司的人員才有可能
又再次說明該公司即使高階主管亦抱持推卸責任的心態,對於該公司產品的嚴重瑕疵完全不負責任。
90/05/25:發現駕駛座門飾腳踏板之橡膠剝落
90/05/29:根據一位熱心的黃先生所提供的資訊,檢視引擎室發現竟然如他所述(他於3、4月份買了3台Accord),保險桿的柱子內所使用的防護鋼樑竟然生銹,且再檢視其他零組件發現部份螺栓及零件一有同樣情形,天呀….如果這不是一台泡水車,那Honda的品質也太差了吧!!!
90/05/30:再次發現冷卻水箱冷卻水減少(副水箱已完全沒水),原廠之前還一再跟我說冷卻水檢查過沒問題!!!….天呀…到底還有多少瑕疵啊!!!
由於一買來車子及問題不斷:
1.雨刷水管路未接
2.時鐘數字亂跳
3.引擎抖動、車身震動和噪音
4.車體脫漆
5.水箱冷卻水會減少
6.里程表自動歸零
7.油箱含有大量的不明雜質及沈澱物
8.引擎於行駛途中熄火且煞車失靈
9.駕駛座門飾腳踏板之橡膠剝落
10.保險桿內防撞鋼樑及部份零組件及螺栓嚴重銹蝕
因此讓人不得不質疑該公司組裝的品質及對消費者的誠信,甚至於油箱製造過程中即已有雜質存在,而於組裝前未予以清潔,我懷疑這是不是一部泡水車,否則怎會有如此多的品質異常。但該公司竟然說油箱的問題和震動及噪音無關,並規避指稱所有的其他零件異常責任,消費者花七、八十萬買的是一整台車,又不是一個個零件買的,怎能告訴消費者說毫無關係呢?迄今該公司仍不願讓我們換車,且不派原製造車廠之技師來詳細檢查並和我們協調,難道消費者永遠都是弱勢嗎?
我們的訴求:
由於購車合約中規定車輛於新車期間發生連續三次故障而該公司無法修復者,應更換車輛或退還車款解除契約,本人車輛於:
1. 1000公里保養(1月20日)
2. 更換時鐘時
3. 5000公里保養(4月3日)
4. 5000公里保養(4月4日)隔日故障無法啟動
5. 5000公里保養(4月6日)車子於金山熄火並煞車失靈差點出車禍
期間均未查明噪音及震動問題之主因,實乃超過了規定之三次(且不另計本人向Sales反應之次數),更何況還有其他故障待查(如:水箱冷卻水會減少、里程表自動歸零、車體鏽蝕….等)。我鄭重聲明請該公司重視人命關天,退還車款解除賣賣契約。
以上所述事實本人絕對負責
沈痛的車主 黎進財
MOBILE PHONE : 0953406150
E-mail:michael.lir@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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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油鑑定報告已出爐...證明油箱中的雜質存在大量的金屬物質
如:鐵.錫....等,證明即使這不是一台泡水車,那Honda在製作過程品管出現嚴重瑕疵
導致我全家差點喪命...
全文經精簡後如次:
Honda車廠賣瑕疵雅哥給我,全家險些出人命,相關人員推託諉責
你們相信嗎?九十年一月剛買的全新Honda Accord 雅哥2000 cc,買回來後居然狀況不斷,還常常熄火。四月清明時,一家三口差點命喪往金山掃墓的路上。車廠相關人員卻推託遮掩, 請問天理何在?消費者權益何在?
89/12/31: 我們向Honda永和中山路一段177號永和展示中心購買一台全新雅哥Accord 2000c.c.。
90/01/12:交車,隨即發現駕駛座的電子鐘數字無法正常顯示,於是要求sales更換;sales說因為是新車,駕駛座的電子面板不宜拆裝、更動,否則會造成其他損壞,而予以拒絕。
90/01/13: 天雨,打開雨刷發現噴水孔竟然無法噴水。Sales表示是噴水孔堵住,要我們以針頭自行戳戳即可,數日後牽回原廠檢查,發現管路根本沒接;加滿第一桶汽油尚未開完,約300多公里時,發現車子有時會產生劇烈震動、慢速時在N檔或D檔時有抖動現象,Sales答稱該車注重操縱性能故底盤較硬所以震動較大。
90/01/20:已開877公里,赴該公司保養,並向該保養廠維修技師反應車子有震動問題請其檢查,未料無法查出原因,稱一切正常。
數日後: 震動仍不斷,且引擎噪音亦開始產生,Sales和我試乘後仍稱震動乃屬正常;數日後,再赴該廠要求更換時鐘,並請技師檢查震動原因及噪音問題,經技師試車及檢查後仍認為正常,並認為可能是我們自己神經過敏。
90/03月: 發現居然開始有油漆剝落且生銹,且引擎抖動、車身震動及噪音越來越嚴重,亦已向Sales反應3、4次;另發現冷卻水箱竟然會減少,且每週約須添加一大桶。
90/04/03~04:5000公里保養,再次向Sales及保養廠技師說明噪音及震動問題,且冷卻水會減少,請其詳細檢查,04/03日晚上將車子取回,仍稱一切正常,開回家後車停妥後未再開動。
90/04/05~06: 果發現車子發不起來。連絡Honda幫我們把車拖吊至服務廠,04/06日該車廠未查出原因。
90/04/07: 該公司說:「天氣較冷,故車子發不起來」,試問一部才剛開五千公里不滿三個月的新車,在攝氏約20度的氣溫下發不起來是正常的,那麼該廠的車子是不是在冬天一律無法開?其後,接近11點時,通知修畢可以領車。我載著老婆和不滿三歲的兒子前往領車,10分鐘後至基隆路時,發現車子明顯劇烈搖晃,緊急連絡該廠技師說明,12:30儀表板的區間里程表突然自己歸零(原來顯示300多公里)。其後,更發現車子加速遲緩,為避免危險,隨即靠外側車道行駛,就在一個大彎道後的下坡路段,車子突然熄火,腳踩煞車完全失靈。車上的一家三口驚惶失措,小孩嚎啕大哭;趕緊排入低速檔,並將手煞車拉起來時,車子已衝臨山崖邊。緊急通知該公司前來處理。
90/04/08:該公司借City試乘車給我們。不料,竟然要切結「不僅除了違規罰單外,車子的一切損失等,都要我們負完全的責任」。試問如果車子停在外面被別人惡意破壞、刮傷或偷竊,也要我們賠償就太不合理了。車廠毫無誠意的借車方式,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90/04/09 該分公司的經理通知從油箱抽出來的油有大量沉積物、雜質及分層的水。一口咬定是我去加柴油或地下油行的油所致。直至我們找出加油的發票證實所加的是95無鉛汽油,該經理才立即改口說油中的沉積物及雜質可能是日積月累所造成,但我從買車迄今加油幾乎均為中油公司加油站的油品(有發票為證,還好從第一桶油迄今均未將發票丟棄)。隔日,將油箱拆下並將油漏出後,檢視油箱才發現油箱表面有附著雜質,漏出來的油亦發現底部有大量沈澱物,而致使噴油嘴堵塞,造成引擎熄火,我從頭到尾將我買車子迄今所遭遇的該公司品質異常的問題將其說明後,該經理自知理虧方才不敢再將責任推給我們,我們並提出要求換車。
90/04/11:派出北縣分公司的王姓協理及楊姓主任,說噴油嘴已更新、油箱已清潔要求我們將車領回,我們認為引擎、噴射幫浦….等均可能已有損害,且里程表自動歸零問題迄今仍未查明下予以拒絕,並表示有一次差點出車禍喪命的情況,我怎敢再開;該主任並說水箱水管未裝,乃早有案例是該公司設計不良問題,這時我才恍然大悟,身為五大車廠之一,竟然早已曉得品質異常,卻不思改進而要消費者去忍受面對;他並斷定認為該雜質為溶劑。
90/04/14:抽取油品保存證據,發現雜質中有小石頭、泥沙及金屬雜質,而非該公司所說的溶劑,足見該油箱在組裝時即已不潔,而該廠於組裝時又未作品管而產生問題,否則不會才300多公里即已發現異常。該公司表示「該廠技師於修好車後都敢於試開我的愛車,我又何須顧慮?」該公司竟然將消費者權益置若罔聞,在仍有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要求消費者冒險開車,如果萬一發生車禍該公司要如何向我們及家屬交代,更何況車上還有小孩,人命於該公司眼中是不是不值錢?。
90/04/16:向中油總公司查詢,該公司邊姓專員表示加油站之加油機內均有過濾器除過濾雜質,故不可能有雜質會流入油箱中。
90/04/26:由台北市議員藍美津女士邀請消保官、商業司及南陽總公司相關人員等參加協調會,總公司的態度仍將所有問題推到油品上,當日決議,於由商業司代表消保官、該公司保養廠廠長等一起前往中油送油檢測,並建請該公司同意我們的訴求。豈料,至中油公司時發現該公司派楊姓主管於一週前假冒車主的名義送油品至中油檢測,令我們及中油公司人員均大感吃驚,身為五大車廠之一,送請油品檢測時竟然還需要假冒消費者的名義,在我們無法確知該公司意圖下,為恐該公司於車上動手腳湮滅證據(如果萬一這是一台泡水車),於是於5月5日向該公司說明原因,在該公司的同意之下,將車子領回並同意繼續使用試乘車代步。
90/05/21日:該總公司黃志成主任告知不同意我們再繼續使用試乘車,並在未告知我們的情況下逕行將試乘車拖回該公司,後以電話通知我將車鑰匙寄回,完全不顧及車上還有我私人的財物萬一不見該怎辦;且該主管已知中油油品化驗結果,(經比對與中油油品成份均相同,足證我加的油品沒問題)竟然改口說即使油品正常,仍有可能是我的車子遭他人蓄意破壞,我要說明:
1. 我車門及油箱並無外力破壞的痕跡
2. 我從未和任何人結怨,更別談結怨對象,得懂鈑金或開鎖的人,才能在不破壞車體的情況下,進行該公司所謂的「破壞」
3. 車子買來第一桶油才用一半(300公里時)即已發現震動及噪音等異常問題,並向該公司反應
4. 5000公里剛保養完隔天即故障,如果說蓄意破壞,那最有可能的只有該公司的人員才有可能
又再次說明該公司即使高階主管亦抱持推卸責任的心態,對於該公司產品的嚴重瑕疵完全不負責任。
90/05/25:發現駕駛座門飾腳踏板之橡膠剝落
90/05/29:根據一位熱心的黃先生所提供的資訊,檢視引擎室發現竟然如他所述(他於3、4月份買了3台Accord),保險桿的柱子內所使用的防護鋼樑竟然生銹,且再檢視其他零組件發現部份螺栓及零件一有同樣情形,天呀….如果這不是一台泡水車,那Honda的品質也太差了吧!!!
90/05/30:再次發現冷卻水箱冷卻水減少(副水箱已完全沒水),原廠之前還一再跟我說冷卻水檢查過沒問題!!!….天呀…到底還有多少瑕疵啊!!!
由於一買來車子及問題不斷:
1.雨刷水管路未接
2.時鐘數字亂跳
3.引擎抖動、車身震動和噪音
4.車體脫漆
5.水箱冷卻水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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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油箱含有大量的不明雜質及沈澱物
8.引擎於行駛途中熄火且煞車失靈
9.駕駛座門飾腳踏板之橡膠剝落
10.保險桿內防撞鋼樑及部份零組件及螺栓嚴重銹蝕
因此讓人不得不質疑該公司組裝的品質及對消費者的誠信,甚至於油箱製造過程中即已有雜質存在,而於組裝前未予以清潔,我懷疑這是不是一部泡水車,否則怎會有如此多的品質異常。但該公司竟然說油箱的問題和震動及噪音無關,並規避指稱所有的其他零件異常責任,消費者花七、八十萬買的是一整台車,又不是一個個零件買的,怎能告訴消費者說毫無關係呢?迄今該公司仍不願讓我們換車,且不派原製造車廠之技師來詳細檢查並和我們協調,難道消費者永遠都是弱勢嗎?
我們的訴求:
由於購車合約中規定車輛於新車期間發生連續三次故障而該公司無法修復者,應更換車輛或退還車款解除契約,本人車輛於:
1. 1000公里保養(1月20日)
2. 更換時鐘時
3. 5000公里保養(4月3日)
4. 5000公里保養(4月4日)隔日故障無法啟動
5. 5000公里保養(4月6日)車子於金山熄火並煞車失靈差點出車禍
期間均未查明噪音及震動問題之主因,實乃超過了規定之三次(且不另計本人向Sales反應之次數),更何況還有其他故障待查(如:水箱冷卻水會減少、里程表自動歸零、車體鏽蝕….等)。我鄭重聲明請該公司重視人命關天,退還車款解除賣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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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才三天沒上網,就又有s車的車主有暴衝的事件發生了,雖然,我上次說的是我同學家發生的事,但站在同是消費者,而我們又是好同學的份上,我一定會幫忙她,同學家的車也是買七個月左右的sentra1.6的車,後來廠方和他協調再進廠一次檢查,至於博啟大哥說的那三點,同學已特別告知廠方要徹底檢查,在此,再一次的感謝博啟大哥的指教,至於車牌號碼,因為並不是我家的車,所以我並不知道,若同學願意公布的話,我會留上來的,而整件事情同學以行文告知該廠的主管(應該查的到),後續如何,再告訴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