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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卡瑞拉雞踢

#22

才兩年半 會不會太輕啊!

他一點悔意都沒有, 最少要判的10 年

而且他又酒駕 我最賭藍酒駕的人 按 ~~~😠

HWA

#23

這傢伙死不認錯! 😌
最愛騎車!!!

我想當老闆

#24

死老外跟爛到爆的司法...😞
工作真難找...XD

爛人情歌

#25

一審死刑

二審無期徒刑

三審豬腳麵線,回家屁股洗洗
改裝是為了朝更安全的極致前進

螺絲起子

#26

他說是趴車小弟開他的車
那趴車小弟(去作牢吧)
來個20年好了...
看他要不要.......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棕櫚蠟很讚

#27

偉大英名的法官加油

觀光客

#28

====== 正義無價,生命廉價 ======

台灣的司法真是讓人無言以對~~

😞😩😞😩😞😩😞

呆摳芬妮

#29

這年頭法官快跟立法委員一樣是社會亂源了

😠😠😠😠😠😠
有女萬事足.........

不出好景不拍照=.=

#30

太少了吧😠😠😠😠😠😠😠
我不是愛喜碧= =''

喝水好健康

#31

看了大家的回文,果然各位都和我想的一樣:太輕了...

很可悲的,這是台灣的法律,而且已經行之有年
而且目前只是求刑,還沒判喔...判了應該會更少
甚至緩刑,怎麼會這樣...丫災..台灣就是這樣啊...

我們台灣的法律是鼓勵殺人的...
而且台灣還有一種合法殺人的工具,就是砂石車
其實也不能說用砂石車撞死人就無罪,只是..真的會變成命不值錢

我們老師有遇過一個案例,一名家裡的金錢支柱被砂石車撞死
砂石車工會拿了150萬給家屬還說:「不拿去告我們」
為何只拿150,因為在台灣一般這種案例的審判,大都判決很少錢
大約300萬左右。一個家庭的支柱,最多只判賠償金300萬!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殺一個人只需要300百萬元

而且我們的立委還不打算修法,唉...

J.R James

#32

回應 lee5751 (HHwwaa) 所寫
這傢伙死不認錯! 😌

+1
這阿斗仔不知道在囂張什麼😡

西風

#33

回應 justinusa222 (JR詹姆士) 所寫
回應 lee5751 (HHwwaa) 所寫
這傢伙死不認錯! 😌

+1
這阿斗仔不知道在囂張什麼😡

對付這種阿斗仔,台灣就真的拿他沒轍嗎?
及時行樂

芭樂票

#34

回應 csa170 (csa170) 所寫
回應 emilypan (小艾) 所寫
很顯然人命是很不值錢的!!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5548577.shtml


😀😀😀
以後殺手....應該會改用車
用槍殺人是死罪
用車殺人 跟偷車差不多
😀😀😀檢察官英明


艾大
看來大家都筆記下來了
以後改用車
但我覺得行前不要喝酒比較好

星野趴趴造~神之腳

#35

王八蛋~😠

根本是間接故意殺人了~~


刑~185之3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刑~185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還真是輕判阿~~
我呸~~😝

勤美璞真

#36

法律上真的能證明車子是他開的嗎?
AXN CSI看太多,
覺得人證,物證都很薄弱...

星野趴趴造~神之腳

#37

回應 congress (勤美璞真) 所寫
法律上真的能證明車子是他開的嗎?
AXN CSI看太多,
覺得人證,物證都很薄弱...


這應該是刑事訴訟上的舉證問題~~
當然那老外也是咬著這點不放~~
不過以刑法來說真的判太輕了~~

孩子的爸

#38

除了😠還是😠

還能說什麼...😇
選擇很重要

mark.wei

#39

回應 zenowang (機車老王) 所寫
現在是怎樣? 不敢得罪老外嗎?



寧予外侮˙不予家奴的馬政府你認為有骨頭嗎??????????😞

JASON

#40

才這樣子...
社會很不公平喔

Leo Cheng

#41

1.酒醉駕駛
2.肇事逃逸
3.湮滅證據
4.潛逃出境
5.毫無悔意

人性最惡劣的一面
全在這傢伙身上顯露出來
這樣只判2年6個月
判決的法官,請你摸摸良心
如果被撞死的是你的家人
你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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