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一句
徐老闆下跪跟我們道歉我就去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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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AR 名人榜:1. 愛情動作片大盤商光-->跑馬地大大2. 賣瓜兼賞瓜自賣自誇-->老王大大3. 中規中矩RX娘砲車床-->機ㄟ樓大大4. 天上天下唯天鵝獨尊-->壞小孩大大5. 不知是惠聆還是草莓妹-->三寶大大6. 征服三重各地小吃攤-->woo大大7. 天真無邪清純又可愛-->卡賓槍小抵敵
請徐老闆把女兒許配給我
我就馬上去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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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徐老闆把女兒許配給我 我就馬上去裝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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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會裝😝 | |||
我也絕對不會裝!荷包縮水,跟同事合購38元回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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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ETC案相關說明 更新時間:099/02/06 新聞類別:重要新聞 業務類別:公路運輸 新聞日期:099/02/06 新聞提供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16322&ctNode=145&mp=1 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目前安裝OBU車輛數約94萬,累計交通量約4.88億輛次。99年1月份每日ETC通行量為54萬輛次,利用率約36.87%。 若遠通電收公司未達第三年度平均利用率45%之規範,依據契約將要求該公司限期改善,並依契約規定辦理。 另依ETC契約,遠通公司應負責電子收費行銷推廣,且補貼OBU並非契約規定政府應協助事項。目前OBU係受限國外原廠之關鍵技術與零組件,倘由政府補貼OBU,屆時該公司若無法符合契約規範及順利達成ETC計程收費目標時,將造成政府更大善後處理問題。 依據契約規定遠通公司應於101年12月完成計程建置營運,且目前之OBU可沿用至計程階段,不會影響現有裝機用路人權益。 計程收費為政府必須執行之目標,本局期望遠通電收公司針對未來可能無法達成利用率規範及應於101年12月完成計程建置營運等契約應辦事項,提出具體解決方案,避免產生違約情事,若該公司後續無法符合契約規範,政府將在確保用路人權益下,研議相關應變方案。 針對2月6日蘋果日報報導「未達使用率,政府擬接管ETC」之新聞,交通部認為應把握BOT精神,政府與企業是合夥關係,共同解決ETC的各種可能困難,政府接管ETC是迫不得已的最後方法,交通部並不希望發生。 | |||
文中有提到OBU的關鍵技術與零組件受限於國外這是真的嗎?
我一直以為那個黏在玻璃上的OBU是台灣研發哩.....😩
冷冷七弦上 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 今人多不彈
徐董說過"嫌貴就不要裝",小弟一直謹遵他老人家的訓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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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ETC案相關說明 更新時間:099/02/06 新聞類別:重要新聞 業務類別:公路運輸 新聞日期:099/02/06 新聞提供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16322&ctNode=145&mp=1 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目前安裝OBU車輛數約94萬,累計交通量約4.88億輛次。99年1月份每日ETC通行量為54萬輛次,利用率約36.87%。 若遠通電收公司未達第三年度平均利用率45%之規範,依據契約將要求該公司限期改善,並依契約規定辦理。 另依ETC契約,遠通公司應負責電子收費行銷推廣,且補貼OBU並非契約規定政府應協助事項。目前OBU係受限國外原廠之關鍵技術與零組件,倘由政府補貼OBU,屆時該公司若無法符合契約規範及順利達成ETC計程收費目標時,將造成政府更大善後處理問題。 依據契約規定遠通公司應於101年12月完成計程建置營運,且目前之OBU可沿用至計程階段,不會影響現有裝機用路人權益。 計程收費為政府必須執行之目標,本局期望遠通電收公司針對未來可能無法達成利用率規範及應於101年12月完成計程建置營運等契約應辦事項,提出具體解決方案,避免產生違約情事,若該公司後續無法符合契約規範,政府將在確保用路人權益下,研議相關應變方案。 針對2月6日蘋果日報報導「未達使用率,政府擬接管ETC」之新聞,交通部認為應把握BOT精神,政府與企業是合夥關係,共同解決ETC的各種可能困難,政府接管ETC是迫不得已的最後方法,交通部並不希望發生。 | |||
政府接管ETC是迫不得已的最後方法,交通部並不希望發生。
都爛成這樣了還不希望發生,果然是公務員能少一事就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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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U做成這樣再說😌 http://www.honda.co.jp/ACCESS/actytruck/audio_etc/etc/ | |||
沒錯!現在的OBU根本就是增加死角,增加行車危險,增加玻璃被破的機率....
遠通的陰謀😡
我倒覺得有個方法可以加速遠通虧損~~而且是已經裝的人常常在用的方法
就是已裝ETC的人都不把機子放車上直接過收費站,遠通要先用掛號通知繳費未繳才罰款。
掛號一次也要25塊吧,真想不懂遠通這樣要賺什麼,還是那些乖乖過站扣款的幫忙攤虧損。
如果全面ETC後還是這機子的話,真的打算裝機後不放機子在車上,等通知在補繳~~反正也不常上高速公路
就是已裝ETC的人都不把機子放車上直接過收費站,遠通要先用掛號通知繳費未繳才罰款。
掛號一次也要25塊吧,真想不懂遠通這樣要賺什麼,還是那些乖乖過站扣款的幫忙攤虧損。
如果全面ETC後還是這機子的話,真的打算裝機後不放機子在車上,等通知在補繳~~反正也不常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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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有個方法可以加速遠通虧損~~而且是已經裝的人常常在用的方法 就是已裝ETC的人都不把機子放車上直接過收費站,遠通要先用掛號通知繳費未繳才罰款。 掛號一次也要25塊吧,真想不懂遠通這樣要賺什麼,還是那些乖乖過站扣款的幫忙攤虧損。 如果全面ETC後還是這機子的話,真的打算裝機後不放機子在車上,等通知在補繳~~反正也不常上高速公路 | |||
不要誤導大家喔~~~~
ETC 通過未扣到錢時,會先用手機簡訊通知補繳.....
如果等到掛號來還要多繳50元手續費....手續費比過路費還貴😩😰
你想得到的...遠通也會想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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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誤導大家喔~~~~ ETC 通過未扣到錢時,會先用手機簡訊通知補繳..... 如果等到掛號來還要多繳50元手續費....手續費比過路費還貴😩😰 你想得到的...遠通也會想得到~~~~ | ||||||||||||
真是受教了~~如果這樣沒收到簡訊的話還真是慘
看來機子沒進步的話~~還是乖乖排隊好了..免得被賺更大😰
就是不裝...
無關技術或成本, 對走後門的企業就是不屑...😝
無關技術或成本, 對走後門的企業就是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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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U做成這樣再說😌 http://www.honda.co.jp/ACCESS/actytruck/audio_etc/etc/ | |||
+1 變成這樣我很樂意去裝🙂
古來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
陳王昔時宴平樂,斗酒十千恣讙謔
主人何為言少錢,徑須沽取對君酌
五花馬、千金裘
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消萬古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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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變成這樣我很樂意去裝🙂 | ||||||||||||
電源線醜死了
別跟豬打架,豬是我的食物,吃之前要調味烹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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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源線醜死了 | ||||||||||||||||||||||
這裏有整合式的
http://toyota.jp/service/option/dc/etc-lineup
冷冷七弦上 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 今人多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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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變成這樣我很樂意去裝🙂 | ||||||||||||
變成這樣我就去裝~🙂(儀表板前面白色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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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有整合式的 http://toyota.jp/service/option/dc/etc-lineup | ||||||||||||||||||||||||||||||||
這種OBU的感覺就對了😍
剛推廣時遠通曾到公司來推廣免費裝機我都不裝了😝
更何況現在呢!😌
更何況現在呢!😌
新聞類別:重要新聞 業務類別:公路運輸
新聞日期:099/02/06 新聞提供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16322&ctNode=145&mp=1
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目前安裝OBU車輛數約94萬,累計交通量約4.88億輛次。99年1月份每日ETC通行量為54萬輛次,利用率約36.87%。
若遠通電收公司未達第三年度平均利用率45%之規範,依據契約將要求該公司限期改善,並依契約規定辦理。
另依ETC契約,遠通公司應負責電子收費行銷推廣,且補貼OBU並非契約規定政府應協助事項。目前OBU係受限國外原廠之關鍵技術與零組件,倘由政府補貼OBU,屆時該公司若無法符合契約規範及順利達成ETC計程收費目標時,將造成政府更大善後處理問題。
依據契約規定遠通公司應於101年12月完成計程建置營運,且目前之OBU可沿用至計程階段,不會影響現有裝機用路人權益。
計程收費為政府必須執行之目標,本局期望遠通電收公司針對未來可能無法達成利用率規範及應於101年12月完成計程建置營運等契約應辦事項,提出具體解決方案,避免產生違約情事,若該公司後續無法符合契約規範,政府將在確保用路人權益下,研議相關應變方案。
針對2月6日蘋果日報報導「未達使用率,政府擬接管ETC」之新聞,交通部認為應把握BOT精神,政府與企業是合夥關係,共同解決ETC的各種可能困難,政府接管ETC是迫不得已的最後方法,交通部並不希望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