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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好人(8015438)

2009/09/15 18: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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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611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injack (阿呆) 所寫

如果後面來的是警車或救護車我一定讓,其它車種自已想辦法。
ps,是哪一部影片


警車救護車不用你讓, 他們趕時間的話會走路肩! 😌

飲料大白(kaede5032)

2009/09/15 19: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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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800 IP 189.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851203 (~~~~~~~~) 所寫
回應 ginjack (阿呆) 所寫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人) 所寫
回應 kcar (kcar) 所寫
不要以為你的錶速是最高速限就可以賴在內車道~~


簡單一句話: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只要道路不擁塞, 管你開多快, 只要有人想超你就得讓!



如果後面來的是警車或救護車我一定讓,其它車種自已想辦法。
ps,是哪一部影片


難怪大部份路段內線總比外線慢😞

+100...塞車的罪魁禍首之一
就算維持最高限速也請不要佔用內車道...
什麼叫做其他車種自己想辦法...標準的白目回答
我有一個夢想...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有一天...開著一輛敞篷車,走在左邊是荒漠...右邊是大海的直線道路上      無邊無盡               自由自在

悲歌未徹(talktoyy1)

2009/09/15 19: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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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834 IP 242.1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想起我的防護罩, 正是在超車道超車過了一些時, 很GY的被雷射K中罰單之後才裝的.

現在, 開多線道高速路時, 開外側反而最快, 胚最快, 也沒挨K單

整頓交通流暢度? 光打槍打準拍照有個屁用?

阿強(popoandypopo)

2009/09/15 19: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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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869 IP 250.1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injack (阿呆) 所寫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人) 所寫
回應 kcar (kcar) 所寫
回應 ginjack (阿呆) 所寫
文中提到: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並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意思是只要以最高速行駛於內則車道一樣不違法囉!
是這樣的嗎?

後面少了很多字

補上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不要以為你的錶速是最高速限就可以賴在內車道~~



簡單一句話: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只要道路不擁塞, 管你開多快, 只要有人想超你就得讓!


PS.不讓的話就會被施魔咒, 變成影片上那個女的! 😆


如果後面來的是警車或救護車我一定讓,其它車種自已想辦法。
ps,是哪一部影片

就是有這種人...

如果車上的人士趕回家奔喪的你事後知道作何感想?

換作是你你又是甚麼感受

有點同理心好不好,

後車要超車就讓路有這麼困難嗎??

能保證你的車不是快樂表時速100卻標示110??
車是用心、用眼睛、用手、用腳來開的, 不是用鍵盤、用滑鼠、用嘴巴、用想的來開的。

大頭八塊肌之相由心生(q0932878760)

2009/09/15 2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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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905 IP 250.12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opoandypopo (阿強) 所寫
回應 ginjack (阿呆) 所寫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人) 所寫
回應 kcar (kcar) 所寫
回應 ginjack (阿呆) 所寫
文中提到: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並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意思是只要以最高速行駛於內則車道一樣不違法囉!
是這樣的嗎?

後面少了很多字

補上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不要以為你的錶速是最高速限就可以賴在內車道~~



簡單一句話: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只要道路不擁塞, 管你開多快, 只要有人想超你就得讓!


PS.不讓的話就會被施魔咒, 變成影片上那個女的! 😆


如果後面來的是警車或救護車我一定讓,其它車種自已想辦法。
ps,是哪一部影片

就是有這種人...

如果車上的人士趕回家奔喪的你事後知道作何感想?

換作是你你又是甚麼感受

有點同理心好不好,

後車要超車就讓路有這麼困難嗎??

能保證你的車不是快樂表時速100卻標示110??




它叫阿呆所以它聽不懂人話啦😞😞😞



運動運動好處多.....找不到我去健身房就對了 真心的付出永遠不嫌晚___有運..小明..小緯..明俊..阿勇..強哥..斌哥..黑哥..宏文..小貓..李奧..米米恩..妹仔..宗元..大摳呆..大家都要快樂

flycode(flycall)

2009/09/15 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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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921 IP 189.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opoandypopo (阿強) 所寫
就是有這種人...
如果車上的人士趕回家奔喪的你事後知道作何感想?
換作是你你又是甚麼感受
有點同理心好不好,
後車要超車就讓路有這麼困難嗎??
能保證你的車不是快樂表時速100卻標示110??

用GPS校正時速表,就可以知道了!

超車也不能超速,
趕回家奔喪要超速違規是你家的事,反正都是違規!
趕回家奔喪要違規走路肩是你家的事,反正都是違規!
趕回家奔喪要逆向行駛是你家的事,反正都是違規!
趕回家奔喪要闖收費站是你家的事,反正都是違規!

flycode(flycall)

2009/09/15 20: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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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014 IP 189.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人) 所寫

簡單一句話: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只要道路不擁塞, 管你開多快, 只要有人想超你就得讓!
PS.不讓的話就會被施魔咒, 變成影片上那個女的! 😆

非也! 法規對於違規的車只有罰責,是沒有權利的!
在超車也不能超速的前提下,超速的車就沒有優先路權了!

不管走哪一線道,都不能超速!!
要不然,你在有測速照相的地方超車+超速試看看! 看你敢不敢?😀




超車時,「不一定要用最高速限超車」
以低於最高速限佔用內側車道「超車」的慢速車,
慢速車超車完後,必須駛回中線或外線,不能一直佔用內側車道。

也就是「慢速車」才只能臨時佔用內側車道「超車」,
而以最高速限行駛的「快車」則可在內側車道行駛,
也就是內側車道是「快車的專用道」,「慢速車超車」只能短時間使用內側車道。

就像只能行駛最外線的大客車、大貨車,緊臨外線的中線則可做為臨時的「超車道」
這時中線是大客車、大貨車的「超車道」,但不以最高速限行駛的小客車同樣可以行駛中線。

至於時速表不準,那是你家的事!
所以,才要用GPS校正時速表,才可避免收到「超速」或「龜車」罰單。

不懂車(lucky70)

2009/09/15 20: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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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056 IP 67.5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popoandypopo (阿強) 所寫
就是有這種人...
如果車上的人士趕回家奔喪的你事後知道作何感想?
換作是你你又是甚麼感受
有點同理心好不好,
後車要超車就讓路有這麼困難嗎??
能保證你的車不是快樂表時速100卻標示110??

用GPS校正時速表,就可以知道了!

超車也不能超速,
趕回家奔喪要超速違規是你家的事,反正都是違規!
趕回家奔喪要違規走路肩是你家的事,反正都是違規!
趕回家奔喪要逆向行駛是你家的事,反正都是違規!
趕回家奔喪要闖收費站是你家的事,反正都是違規!

這個老梗觀念,吵過很久了,
堅持正義者, 就是不要讓..因為,幹嘛要讓"違規"者。
所以, 請大家,持續右側超車。 聽說,外側開的比較快😀

不懂車(lucky70)

2009/09/15 20: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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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101 IP 67.5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而以最高速限行駛的「快車」則可在內側車道行駛,
也就是內側車道是「快車的專用道」,「慢速車超車」只能短時間使用內側車道。


誠心建議,萬一哪天版大到歐洲開車旅遊,絕對不要有這個觀念 🙂
在台灣,就無所謂,反正,右側超車,不違規。

歐皮塞(darky)

2009/09/15 21: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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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146 IP 83.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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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d851203 (~~~~~~~~) 所寫
回應 ginjack (阿呆) 所寫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人) 所寫
回應 kcar (kcar) 所寫
不要以為你的錶速是最高速限就可以賴在內車道~~


簡單一句話: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只要道路不擁塞, 管你開多快, 只要有人想超你就得讓!



如果後面來的是警車或救護車我一定讓,其它車種自已想辦法。
ps,是哪一部影片


難怪大部份路段內線總比外線慢😞

+100...塞車的罪魁禍首之一
就算維持最高限速也請不要佔用內車道...
什麼叫做其他車種自己想辦法...標準的白目回答

標準的白目回答+1😝

叫我猛男(qoo12150425)

2009/09/15 21:22:21

發文

#1383254 IP 187.1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就算我開120我還是盡量避免停留在內車道
因為 永遠有人開的比你更快 而且..而且..
對向車道如果發生事故衝過來你永遠反應不過來..
可能是我想像力太豐富吧~~~哈

口乞女乃豆頁(0913707320)

2009/09/15 21: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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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284 IP 25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oo12150425 (叫我猛男) 所寫


就算我開120我還是盡量避免停留在內車道
因為 永遠有人開的比你更快 而且..而且..
對向車道如果發生事故衝過來你永遠反應不過來..
可能是我想像力太豐富吧~~~哈

猛男
不含LP哪有LV

大倫(runfast)

2009/09/15 22: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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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838 IP 189.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很悶😞😞在內側車道就算開超過200km/hr,後面有車也要讓.

花岩(aaron020)

2009/09/15 23: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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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939 IP 90.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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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一句話: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只要道路不擁塞, 管你開多快, 只要有人想超你就得讓!
PS.不讓的話就會被施魔咒, 變成影片上那個女的! 😆

非也! 法規對於違規的車只有罰責,是沒有權利的!
在超車也不能超速的前提下,超速的車就沒有優先路權了!


我對於上面這句有疑問...

請問一下這句話是你自己的解釋還是去問過高工局?

根據我在其他地方看到的文章不是這樣捏

我貼一下,文章來源 PTT car版

---------------------------------------------------------------------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吉弟(fgharlem)

2009/09/15 23: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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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025 IP 189.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
喔~紅色文字已算是講的很明白~修正觀念:
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但若遇後方來車示意超車即使已最高速限..為了維持"行車通暢"仍應禮讓換至中線車道..與以內線道超車.!!而未達最高速限之慢速車者不得長時間行駛於內線車道..僅供短暫超車道使用......小弟知了😌!!
CTS如果能出個版V式3.0柴油版那就真的超棒了~小車中FIESTA看來是目前視覺拉風~車體安全~底盤操控~油耗經濟並打著德國進口的適合都市遊走的買菜車了....中樂透就買這兩部!!

不懂車(lucky70)

2009/09/16 00:30:34

發文

#1384214 IP 212.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aron020 (GoGoCar)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非也! 法規對於違規的車只有罰責,是沒有權利的!
在超車也不能超速的前提下,超速的車就沒有優先路權了!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只可惜,紅字部分,沒見過任何的宣導,所以,"正義之士",仍是堅持,執行"正義" 😌

flycode(flycall)

2009/09/16 13: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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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574 IP 189.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gharlem (吉弟) 所寫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
喔~紅色文字已算是講的很明白~修正觀念:
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但若遇後方來車示意超車即使已最高速限..為了維持"行車通暢"仍應禮讓換至中線車道..與以內線道超車.!!而未達最高速限之慢速車者不得長時間行駛於內線車道..僅供短暫超車道使用......小弟知了😌!!


網路上的流言你也信?
所有政府的公開宣導都是要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或給慢速車超車用 !

這個應該只是某個人搞出來的網路流言! 要不要我也編一個?
有本事把國道高速公路局回覆這篇文章的姓名貼出來,看敢不敢?

紅豆泥(cuteclub)

2009/09/16 13: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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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600 IP 9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lktoyy1 (隨風而去) 所寫
我想起我的防護罩, 正是在超車道超車過了一些時, 很GY的被雷射K中罰單之後才裝的.

現在, 開多線道高速路時, 開外側反而最快, 胚最快, 也沒挨K單

整頓交通流暢度? 光打槍打準拍照有個屁用?


打槍會讓別人開更慢 而且會龜在內線 以躲避狙擊手😇

flycode(flycall)

2009/09/16 13: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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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623 IP 189.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aron020 (GoGoCar)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人) 所寫

簡單一句話: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只要道路不擁塞, 管你開多快, 只要有人想超你就得讓!
PS.不讓的話就會被施魔咒, 變成影片上那個女的! 😆

非也! 法規對於違規的車只有罰責,是沒有權利的!
在超車也不能超速的前提下,超速的車就沒有優先路權了!

我對於上面這句有疑問...
請問一下這句話是你自己的解釋還是去問過高工局?
根據我在其他地方看到的文章不是這樣捏
我貼一下,文章來源 PTT car版
---------------------------------------------------------------------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怪了! 這篇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怎麼沒人敢署名呢?

警察/公務員對法規法律的見解,同樣可能解釋錯誤或不符合法規,
而且警察執法同樣可能違法!! 要不然怎麼會一堆人在申訴? 有些人申訴還贏了!


只要了解法規架構的人就知道"法"是做什麼的,並不需要去問國道高速公路局,

都在內側車道的車,若因有超速車而發生車禍,
超速車要負擔比合法快車相對較大的法律賠償責任!

要不然你去撞看看! 把網路上PPT的流言拿給法官看!

吉弟(fgharlem)

2009/09/16 14:03:28

發文

#1385634 IP 189.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quote=flycall (FlyCall)]
回應 fgharlem (吉弟) 所寫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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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的流言你也信?
所有政府的公開宣導都是要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或給慢速車超車用 !

這個應該只是某個人搞出來的網路流言! 要不要我也編一個?
有本事把國道高速公路局回覆這篇文章的姓名貼出來,看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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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那到底...正確訊息是??????傷腦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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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確實也是感到矛盾~~試想想一個例子...要是今天停紅燈排第一個...後面那部車閃大燈鳴喇叭示意他要闖紅燈(違規)..如果要依上面法則不就我還要往機車道靠..讓他闖紅燈..他闖紅燈違規警察跟照相會裁定..就儘管讓??!!!'不讓就是錯的???😲
CTS如果能出個版V式3.0柴油版那就真的超棒了~小車中FIESTA看來是目前視覺拉風~車體安全~底盤操控~油耗經濟並打著德國進口的適合都市遊走的買菜車了....中樂透就買這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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