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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好人(8015438)

2009/03/24 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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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39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很笨的餐廳, 很笨的店員, 一點EQ都沒有!
區區51元的處理方式肯定讓他們生意至少掉個51% ! 😌

123(tkcrane0428)

2009/03/24 1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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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40 IP 189.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錢帶剛好也很..
出門誰會把錢剛好算準準

小月半-冒泡連連(700125aa)

2009/03/24 18: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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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45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也不會給"沙畢斯"
真不會做人
生意應該直落吧😆

歸陪(b00449)

2009/03/24 18: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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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52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700125aa (新小胖-冒泡連連) 所寫
也不會給"沙畢斯"
真不會做人
生意應該直落吧😆
我口袋只有1000元
請你賣我你頭貼那棟農舍
沙碧斯一下啦😆

阿強(popoandypopo)

2009/03/24 18: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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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02 IP 250.1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多帶51元就不會有這鳥事發生,

擺明不想付那51元再硬坳的,

店家和氣生財度量太小去計較這區區51元也是夠白目的,

兩者皆錯。
車是用心、用眼睛、用手、用腳來開的, 不是用鍵盤、用滑鼠、用嘴巴、用想的來開的。

L(ping520707)

2009/03/24 19: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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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72 IP 189.2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adeat (油尖旺不熟) 所寫
是中部知名店家喔

目前各說各話 不知道是奧客還是店家無理
🙂🙂😀😀有同感. 只是,開門做生意,要面對形形色色的客人,危機處理方式要靈活,以免落人口實.

變調的探戈(balelin_tw)

2009/03/24 1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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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76 IP 2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ndreweng (babysheep) 所寫
餐廳若未註明 消基會:民眾可拒付服務費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23/1/1gj5y.html
本人的親身經歷
桃園田X民俗茶館
沒有在菜單及入口處註明加收服務費,原本不想當奧客,但餐點實在太難吃
結帳時拒付服務費,喬了半天終於向我們妥協,但不開發票😩
從此列入黑名單😝


告他一條逃漏稅😀

變調的探戈(balelin_tw)

2009/03/24 19: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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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79 IP 2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00449 (很雞笑) 所寫
回應 700125aa (新小胖-冒泡連連) 所寫
也不會給"沙畢斯"
真不會做人
生意應該直落吧😆
我口袋只有1000元
請你賣我你頭貼那棟農舍
沙碧斯一下啦😆

賣他,"農舍"照片一張.

F1的下場會怎樣(robin_is_the_best)

2009/03/29 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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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778 IP 250.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我是那個媽媽,我應該會為了錢不夠付,而感到不好意思,請朋友或小孩在店裡面稍等,讓我去領錢。

如果我覺得不好吃或是服務不好,而覺得不值得付一成服務費,要嘛不要去吃,不然既然已經吃了,還是會乖乖接受這一次的一成服務費吧。一成服務費算是很普遍被大眾所接受的餐廳計價方式。

如果我是老闆,既然在店裡面爭吵了,幹嘛為了51元跟他吵,謝謝他來消費,客氣請他離開就是了。老子餐廳生意這麼好,不要影響我的客人和夥計的心情。

如果我是店長,那也跟老闆差不多啦,就算帳不好處理,我自己出這51元吧,免得影響我作生意的順暢。

如果我是小店員......
那怎麼辦,我才賺多少錢,幹嘛我要自己墊錢?
殺必思?我又沒那個權力~~~
你要去領錢,那你不回來付錢,我怎麼辦?
我跟你去領錢? 我不用上班喔? 外面還有很多人排隊耶~
(啊你們有三個人,一個人去領就好了,幹嘛三個人一起去領錢?)
那怎麼辦?!====>當然是請店長來處理啊!

------------------

我是覺得這個事件本身就是莫名奇妙咩~~~~

同樣這幾天的新聞,大陸有兩位車主,為了不肯讓路,而在路上僵持了八個小時。

😌

-------------------
ps. 如果我是那個無辜的小孩.....(看~好丟臉喔~以後不要跟你出來吃飯了~~~)😀

亞魯桑(yaloson)

2009/03/30 11: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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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505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上次曾經回覆這篇說到:
怪店家自己處理得不漂亮,導致媒體跟社會大眾一面倒的指責, 有理有變成無理了。
...
問題不應該放在51元這個數字上, 而且訴諸媒體的手段好像都是要利用媒體公評, 但是媒體是唯恐天下不亂的... 能公平論斷嗎? 難~

有人覺得我沒有同理心,有人認為應該要在51元上面做文章。
我覺得...這些人的心腸好好,開店做生意一定生意興隆的。
再說我從一開始就沒說店家這樣做是對的,每個人都有那種潛藏的正義感,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講的大聲的就是對的,不需理會事情本質上的是非。

結論就是,吃飯錢不夠的話,可以說店家沒良心。

deerhunter(ultimate)

2009/03/30 11: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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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530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新聞標題下的聳動(要製造新聞性本須如此)
記者就是要讓讀者認為餐館是錯的
"強制""扣留"等語似乎言過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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