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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拍未啥不能露臉 不要向吸ㄍ露~烏~就好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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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害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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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雷射槍防護罩會引來BMW警車來追你!被追到逼到路邊的感覺很差~除非你開超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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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車幾乎都只有被逼的份😌😌
😞一般是10公里的緩衝值,可是您要知道,有時候超出一點在錶上是沒那麼快顯示出來(除非是電子表)
若是有定速就開定速設在緩衝值-3的範圍內,應該不會收到罰單
再告訴您一件事,就是您所說的二高北上方向限速路段的交界處約一至三公里,那裡經常有警察守在那裡
不曉得是不是要抓忘記減速的車子
若是有定速就開定速設在緩衝值-3的範圍內,應該不會收到罰單
再告訴您一件事,就是您所說的二高北上方向限速路段的交界處約一至三公里,那裡經常有警察守在那裡
不曉得是不是要抓忘記減速的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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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前輩提醒... 其實大牌我已經動過手腳. 我可不願意花個幾萬塊去選 7777... 謝謝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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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才在想說那麼漂亮的牌要多少$$阿
名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民國 96 年 10 月 31 日 修正)
第 12 條---請看第十一款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
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
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第五項
、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七款、第五十
二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一條至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
一條、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八十四條之情形。
二、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入該停等區內。
三、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致前懸
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該停止線。
四、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況等限制
,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側車道。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
礙其他人、車通行。
六、深夜時段(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之情形。但併排停
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
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七、駕駛汽車因交通管制設施設置不明確或受他物遮蔽,致違反該設施之
指示。
八、駕駛汽車在交通管制設施變換之處所,致無法即時依變換後之設施指
示行駛。
九、駕駛汽車隨行於大型車輛後方,因視線受阻,致無法即時依標誌、標
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十、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本條例
規定。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十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
每公升○.○二毫克。
十三、駕駛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未逾百分之十
。
十四、駕駛汽車因閃避突發之意外狀況,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十五、因客觀具體事實,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十六、其他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會商核定之情形。
執行前項之勸導,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先斟酌個案事實、違反情節及行為人之陳述,是否符合前項得施以
勸導之規定。
二、對得施以勸導之對象,應當場告知其違規事實,指導其法令規定與正
確之駕駛或通行方法,並勸告其避免再次違反。
三、施以勸導時,應選擇於無礙交通之處實施,並作成書面紀錄,請其簽
名。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並於通知單記明其事件情節及處理
意見,供裁決參考
第 12 條---請看第十一款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
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
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第五項
、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七款、第五十
二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一條至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
一條、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八十四條之情形。
二、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入該停等區內。
三、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致前懸
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該停止線。
四、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況等限制
,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側車道。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
礙其他人、車通行。
六、深夜時段(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之情形。但併排停
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
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七、駕駛汽車因交通管制設施設置不明確或受他物遮蔽,致違反該設施之
指示。
八、駕駛汽車在交通管制設施變換之處所,致無法即時依變換後之設施指
示行駛。
九、駕駛汽車隨行於大型車輛後方,因視線受阻,致無法即時依標誌、標
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十、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本條例
規定。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十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
每公升○.○二毫克。
十三、駕駛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未逾百分之十
。
十四、駕駛汽車因閃避突發之意外狀況,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十五、因客觀具體事實,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十六、其他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會商核定之情形。
執行前項之勸導,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先斟酌個案事實、違反情節及行為人之陳述,是否符合前項得施以
勸導之規定。
二、對得施以勸導之對象,應當場告知其違規事實,指導其法令規定與正
確之駕駛或通行方法,並勸告其避免再次違反。
三、施以勸導時,應選擇於無礙交通之處實施,並作成書面紀錄,請其簽
名。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並於通知單記明其事件情節及處理
意見,供裁決參考
每台車的表速都會有誤差
警察取締用的儀器也會有誤差
最好是不要跑在上限邊緣
警察取締用的儀器也會有誤差
最好是不要跑在上限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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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的速限相信大家都知道: 中和以北:90 中和~土城:100 土城以南:110 但有沒有人知道在這三種速限下開多少以上會被拍照啊...也就是所謂的緩衝值~~ 因本人常需經過這三個區段,知道的大大麻煩一下囉~~tha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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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 要修法 改成 3 公里緩衝
EX: 110 只能開到 113....
之前有看有人轉寄MAIL 有收到過
不知道是不是芭樂!!!
聽聽 就好吧~
給您參考看看!!
不過 目前應該都是 10公里 緩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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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的速限相信大家都知道: 中和以北:90 中和~土城:100 土城以南:110 但有沒有人知道在這三種速限下開多少以上會被拍照啊...也就是所謂的緩衝值~~ 因本人常需經過這三個區段,知道的大大麻煩一下囉~~tha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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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有壞評?
誠心建議給壞評者
該去看心理醫生了
否則久之成為變態者時
藥石枉然
那就沒就了
本人向來最瞧不起
濫用負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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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 要修法 改成 3 公里緩衝 EX: 110 只能開到 113.... 之前有看有人轉寄MAIL 有收到過 不知道是不是芭樂!!! 聽聽 就好吧~ 給您參考看看!! 不過 目前應該都是 10公里 緩衝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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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衝3KM絕對是芭樂! 🙂
今天不貼圖
這牌是修圖還是真的去買的
買多少啊 很好奇😀
買多少啊 很好奇😀
政治狂徒一堆怎不去鎖 鎖我幹麻?
🙂
國一超過113km以上,國2超過123以上就開單瞜.
國一超過113km以上,國2超過123以上就開單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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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有壞評? 誠心建議給壞評者 該去看心理醫生了 否則久之成為變態者時 藥石枉然 那就沒就了 本人向來最瞧不起 濫用負評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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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無所謂啦~~這種東西本來就是見仁見智的~~總不能要求兩千三百萬人想法都一致啊~~
我當沒看見就好囉....反正有得到這麼多大大的寶貴意見才是重要的~~~
不過話說剛從木柵回到中和~~經過安坑時,對向北上車道連停了五台紅斑馬,還真像在開嘉年華會~~
不知他們要去哪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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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前輩提醒... 其實大牌我已經動過手腳. 我可不願意花個幾萬塊去選 7777... 謝謝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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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想說大大的牌這麼好記~~下次見到你的小白,要好好用力的打個招呼~~
原來已經動過手腳了~~那這塊牌的真正主人不就被您搞到了......😀😀😀
於
2008/02/15 00:53:4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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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中山高常開110,曾經收過一張111公里的罰單 以後就改保持100,不敢造次了..因為不小心也不會操過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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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那真是太冤枉了😰
板上有些大大希望小客車都開110實在有點強人所難😌
小弟曾經凌晨被拍過,那璀璨的一閃真是讓我以後都會乖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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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想說大大的牌這麼好記~~下次見到你的小白,要好好用力的打個招呼~~ 原來已經動過手腳了~~那這塊牌的真正主人不就被您搞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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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啦~~ 花兩三萬買 7777 的, 應該是開 BMW 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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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 要修法 改成 3 公里緩衝 EX: 110 只能開到 113.... 之前有看有人轉寄MAIL 有收到過 不知道是不是芭樂!!! 聽聽 就好吧~ 給您參考看看!! 不過 目前應該都是 10公里 緩衝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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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到路依雪隧標準就是 +10km,不同路段限速不超過 +10km,條北北才懶得理你!
限速 90km,你開 103km,當然被罰.不同路段 +10km以內,條北北及儀器,暫時失明;
雪隧那清清處處告訴你:
限速 70km,時速 80km 以上,優先取締,所有路段就是這樣!
不要在那網路謠言,說什 +3km 取締.小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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