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重點不是在於ETC與傳統收費的問題,而是政府讓一家廠商透過不法的方式取得經營權的問題!
假如今天這樣讓徐旭東這樣也能做起來,那代表台灣本土的國民被這種政府跟氣又掛勾坑算是活該!
徐旭東這個人老婆是美國人,小孩住國外,在台灣撈的錢全部往美國送,經營企業只想做短線,能用黑箱作業就用黑的來~(SOGO的經營權)
坦白講,說了這麼多就只是想說他這個人沒格調,將來還不知道會搞什麼~
假如照樓上大大說的,將來收費都改用ETC了,那麼高速公路不等於完全控制在遠通手下嗎?
到時候他老兄要漲你價,你要不要走高速公路?
=========================
2006年2月24日,台灣宇通科技公司控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招標案最優甄選不符之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速公路局敗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第752號判決,2006年2月24日,判決主文為「原處分有關遠東聯盟為本件最優申請人之部分(包括異議決定)及申訴審議判斷不利於原告(除未准許遞補外)部分均撤銷,原告其餘之訴駁回」),遠通電子收費公司之最優資格不成立,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招標案可由次優候選人台灣宇通科技公司遞補或重新招標。法官判決的理由主要是高速公路局對於VPS的協商,僅與遠東聯盟協商,並未與同樣有採用VPS計畫的宇通科技協調,違反公平的原則。交通部針對此案已經上訴,若上訴失敗,將導致遠通電收退出現在營運,遠通電收可聲請國家賠償約81億元。而本案也引起了國內學界對於行政訴訟法上情況判決的一些討論。
2006年8月3日,交通部上訴失敗。
灣宇通科技老闆張公僕說:「我們非常的意外,我們原來是充滿信心,因為技術的確是最好,給民眾各方面條件都非常好,除了意外就是不解。」兩大廠商競爭,遠通使用紅外線,裝機門檻1355元,要到指定地點安裝,宇通用微波月租費20元,車主自己就可以裝機,略勝對手一籌。接下來不管比車道,比車上機相容性,和儲值方式,宇通表示都佔優勢,卻無法改變出局的事實。
=========================
車上機
遠通電收:使用紅外線系統,搭配儲值卡上路。
台灣宇通:使用微波接收盒。
車道
遠通電收:使用ETC專用車道。
台灣宇通:不分車道的自由車流設計。
速限
遠通電收:過站限速40公里
台灣宇通:比照設置路段的速限,最高可達110公里。
繳費
遠通電收:車上機儲值必須到休息站或指定地點。
台灣宇通:採取轉帳匯款,利用ATM繳費。
高速公路局的甄審委員最後選了遠通電收出線,如果您有投票權,您會選擇哪一家?
假如今天這樣讓徐旭東這樣也能做起來,那代表台灣本土的國民被這種政府跟氣又掛勾坑算是活該!
徐旭東這個人老婆是美國人,小孩住國外,在台灣撈的錢全部往美國送,經營企業只想做短線,能用黑箱作業就用黑的來~(SOGO的經營權)
坦白講,說了這麼多就只是想說他這個人沒格調,將來還不知道會搞什麼~
假如照樓上大大說的,將來收費都改用ETC了,那麼高速公路不等於完全控制在遠通手下嗎?
到時候他老兄要漲你價,你要不要走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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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4日,台灣宇通科技公司控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招標案最優甄選不符之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速公路局敗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第752號判決,2006年2月24日,判決主文為「原處分有關遠東聯盟為本件最優申請人之部分(包括異議決定)及申訴審議判斷不利於原告(除未准許遞補外)部分均撤銷,原告其餘之訴駁回」),遠通電子收費公司之最優資格不成立,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招標案可由次優候選人台灣宇通科技公司遞補或重新招標。法官判決的理由主要是高速公路局對於VPS的協商,僅與遠東聯盟協商,並未與同樣有採用VPS計畫的宇通科技協調,違反公平的原則。交通部針對此案已經上訴,若上訴失敗,將導致遠通電收退出現在營運,遠通電收可聲請國家賠償約81億元。而本案也引起了國內學界對於行政訴訟法上情況判決的一些討論。
2006年8月3日,交通部上訴失敗。
灣宇通科技老闆張公僕說:「我們非常的意外,我們原來是充滿信心,因為技術的確是最好,給民眾各方面條件都非常好,除了意外就是不解。」兩大廠商競爭,遠通使用紅外線,裝機門檻1355元,要到指定地點安裝,宇通用微波月租費20元,車主自己就可以裝機,略勝對手一籌。接下來不管比車道,比車上機相容性,和儲值方式,宇通表示都佔優勢,卻無法改變出局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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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上機
遠通電收:使用紅外線系統,搭配儲值卡上路。
台灣宇通:使用微波接收盒。
車道
遠通電收:使用ETC專用車道。
台灣宇通:不分車道的自由車流設計。
速限
遠通電收:過站限速40公里
台灣宇通:比照設置路段的速限,最高可達110公里。
繳費
遠通電收:車上機儲值必須到休息站或指定地點。
台灣宇通:採取轉帳匯款,利用ATM繳費。
高速公路局的甄審委員最後選了遠通電收出線,如果您有投票權,您會選擇哪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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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沒用過的又再相互取暖了 反進步是沒用的 泰山先開始 其他就一個接一個了 到最後連現金車道都會消失 你們就走省道好了 | |||
看到標題就知道你又要出現了.....政治激進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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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正是.少數腦殘的駕駛人之一.而且還是前300名哩 要不要來比比看.看是回數票的快.還是ETC車道快 我看腦殘的應該是那些隨意發文攻擊別人的[身心障礙人士] | ||||||||||||
看來我也是腦殘的駕駛人之一,車子開到目前三個月通過收費站超過一百次,
用ETC的目的很單純,省油和不用紙張(個人覺得環保)
另外車上機是不漂亮啦,但我去新加坡看過,還不就長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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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單向的ETC車道都有兩個,一個是給大型車的,一個是給小型車的。 所以,再縮減一個車道是有可能的... 但因為紅外線ETC,無法做到不分大小型車的「多車道自由車流」<--高工局就是在這裡搞鬼! 所以才要這樣佔用兩個車道,排擠走人工收費道用車的資源 若想辦法讓紅外線在技術上讓大/小型車都走同一車道,折衷變成「單一車道自由車流」 紅外線ETC是有縮減可能性...也可減少ETC/人工收費道的排擠效應。 過收費站,人工/ETC都花相同的錢 沒道理為了建ETC車道,就排擠人工收費道的路權。 | |||
那請問回數票車道為何排擠現金車道?
照你的邏輯應該現金車道也有"權利"不受回數票車道排擠
你懂不懂問題在"效率"阿
我真服了這些蠢蛋
下雨天要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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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你裝紅外線ETC活該受罪的地方啦!!😀 政府應該一開始就以「多車道自由車流」規劃,在國外都已很成熟了! 現在卻只搞個小鼻子小眼睛的「單一車道自動扣款系統」... 紅外線ETC排擠效應的主要缺點,現在也漸漸浮現了! 政府搞出這樣的東東,你又這麼捧場....活該!現世報!怪誰也沒用! 紅外線ETC在單一車道,準確性/速度/扣款成功率根本就不會有啥問題! 但因為紅外線ETC無法做到「多車道自由車流」,讓大/小型車不分車道自動扣款, 所以,也沒法把現有兩個收費站的車道,把收費亭拆掉,變成可通行三線的「混合車道收費站」。 一開始紅外線就必須佔用大/小型車各一個車道,共兩個車道了! 為了避免排擠到人工收費道,紅外線ETC也不敢再擴充車道, 所以,就會用人工收費道的在塞,用ETC收費站的也在塞了! | ||||||||||||
你有種就發誓
要是紅外線系統做的出來多車道自由車流
你公開在本網認錯道歉
承認自己思慮不深
下雨天要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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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重點不是在於ETC與傳統收費的問題,而是政府讓一家廠商透過不法的方式取得經營權的問題! 假如今天這樣讓徐旭東這樣也能做起來,那代表台灣本土的國民被這種政府跟氣又掛勾坑算是活該! 徐旭東這個人老婆是美國人,小孩住國外,在台灣撈的錢全部往美國送,經營企業只想做短線,能用黑箱作業就用黑的來~(SOGO的經營權) 坦白講,說了這麼多就只是想說他這個人沒格調,將來還不知道會搞什麼~ 假如照樓上大大說的,將來收費都改用ETC了,那麼高速公路不等於完全控制在遠通手下嗎? 到時候他老兄要漲你價,你要不要走高速公路? ========================= 2006年2月24日,台灣宇通科技公司控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招標案最優甄選不符之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速公路局敗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第752號判決,2006年2月24日,判決主文為「原處分有關遠東聯盟為本件最優申請人之部分(包括異議決定)及申訴審議判斷不利於原告(除未准許遞補外)部分均撤銷,原告其餘之訴駁回」),遠通電子收費公司之最優資格不成立,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招標案可由次優候選人台灣宇通科技公司遞補或重新招標。法官判決的理由主要是高速公路局對於VPS的協商,僅與遠東聯盟協商,並未與同樣有採用VPS計畫的宇通科技協調,違反公平的原則。交通部針對此案已經上訴,若上訴失敗,將導致遠通電收退出現在營運,遠通電收可聲請國家賠償約81億元。而本案也引起了國內學界對於行政訴訟法上情況判決的一些討論。 2006年8月3日,交通部上訴失敗。 灣宇通科技老闆張公僕說:「我們非常的意外,我們原來是充滿信心,因為技術的確是最好,給民眾各方面條件都非常好,除了意外就是不解。」兩大廠商競爭,遠通使用紅外線,裝機門檻1355元,要到指定地點安裝,宇通用微波月租費20元,車主自己就可以裝機,略勝對手一籌。接下來不管比車道,比車上機相容性,和儲值方式,宇通表示都佔優勢,卻無法改變出局的事實。 ========================= 車上機 遠通電收:使用紅外線系統,搭配儲值卡上路。 台灣宇通:使用微波接收盒。 車道 遠通電收:使用ETC專用車道。 台灣宇通:不分車道的自由車流設計。 速限 遠通電收:過站限速40公里 台灣宇通:比照設置路段的速限,最高可達110公里。 繳費 遠通電收:車上機儲值必須到休息站或指定地點。 台灣宇通:採取轉帳匯款,利用ATM繳費。 高速公路局的甄審委員最後選了遠通電收出線,如果您有投票權,您會選擇哪一家? | |||
事情不是你想的這麼簡單
你怎麼不看看政府當初的招標條件?
你怎麼不看看兩方所提供給政府的條件?
你怎麼會以為宇通比遠通合法?
一個半斤一個八兩而已
不然立法院怎麼會朝野合作擋下中華電信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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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重點不是在於ETC與傳統收費的問題,而是政府讓一家廠商透過不法的方式取得經營權的問題! 假如今天這樣讓徐旭東這樣也能做起來,那代表台灣本土的國民被這種政府跟氣又掛勾坑算是活該! 徐旭東這個人老婆是美國人,小孩住國外,在台灣撈的錢全部往美國送,經營企業只想做短線,能用黑箱作業就用黑的來~(SOGO的經營權) 坦白講,說了這麼多就只是想說他這個人沒格調,將來還不知道會搞什麼~ 假如照樓上大大說的,將來收費都改用ETC了,那麼高速公路不等於完全控制在遠通手下嗎? 到時候他老兄要漲你價,你要不要走高速公路? ========================= 2006年2月24日,台灣宇通科技公司控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招標案最優甄選不符之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速公路局敗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第752號判決,2006年2月24日,判決主文為「原處分有關遠東聯盟為本件最優申請人之部分(包括異議決定)及申訴審議判斷不利於原告(除未准許遞補外)部分均撤銷,原告其餘之訴駁回」),遠通電子收費公司之最優資格不成立,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招標案可由次優候選人台灣宇通科技公司遞補或重新招標。法官判決的理由主要是高速公路局對於VPS的協商,僅與遠東聯盟協商,並未與同樣有採用VPS計畫的宇通科技協調,違反公平的原則。交通部針對此案已經上訴,若上訴失敗,將導致遠通電收退出現在營運,遠通電收可聲請國家賠償約81億元。而本案也引起了國內學界對於行政訴訟法上情況判決的一些討論。 2006年8月3日,交通部上訴失敗。 灣宇通科技老闆張公僕說:「我們非常的意外,我們原來是充滿信心,因為技術的確是最好,給民眾各方面條件都非常好,除了意外就是不解。」兩大廠商競爭,遠通使用紅外線,裝機門檻1355元,要到指定地點安裝,宇通用微波月租費20元,車主自己就可以裝機,略勝對手一籌。接下來不管比車道,比車上機相容性,和儲值方式,宇通表示都佔優勢,卻無法改變出局的事實。 ========================= 車上機 遠通電收:使用紅外線系統,搭配儲值卡上路。 台灣宇通:使用微波接收盒。 車道 遠通電收:使用ETC專用車道。 台灣宇通:不分車道的自由車流設計。 速限 遠通電收:過站限速40公里 台灣宇通:比照設置路段的速限,最高可達110公里。 繳費 遠通電收:車上機儲值必須到休息站或指定地點。 台灣宇通:採取轉帳匯款,利用ATM繳費。 高速公路局的甄審委員最後選了遠通電收出線,如果您有投票權,您會選擇哪一家? | |||
分析的很清楚!給妳第一個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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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不是你想的這麼簡單 你怎麼不看看政府當初的招標條件? 你怎麼不看看兩方所提供給政府的條件? 你怎麼會以為宇通比遠通合法? 一個半斤一個八兩而已 不然立法院怎麼會朝野合作擋下中華電信的案子 | ||||||||||||
我要說的並不是宇通就比較好喔~
我要說的是宇通並沒有用比較差的系統來招標,但是最後卻落入遠通的手上,假如照您老兄說的都是「一個半斤一個八兩」,那麼高管局應該讓這個案子流標才對,而不是最後由遠通得標喔~
我要強調的是這個案子一開始早就內定遠通是得標廠商,招標規格開出來不過是一種文書上的作業!
例如我把規格開的奇差無比,那麼其他家有可能競爭的廠商聯想跳出來的意願也沒有,然後等得標之後再增文修訂增加補助款,這麼一來委員與遠通大家荷包都能裝滿滿的~
我沒有把事情想的簡單,是你才把事情想的太單純,我現在做的很多案子都有接觸到政府專案,發包單位與稽核單位中間的黑暗部份才是您不瞭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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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回數票車道為何排擠現金車道? 照你的邏輯應該現金車道也有"權利"不受回數票車道排擠 你懂不懂問題在"效率"阿 我真服了這些蠢蛋 | ||||||||||||
這位大哥~
重點是遠通是民營機構耶~
應該民營機構能掌控高速公路的車道嗎?
以前車道還有投幣式(把錢拋到籃子裡),但是不好用也就撤了,也沒有引起民怨!
這次問題點在於政商掛勾,否則也不會鬧那麼大了!
而且國外電子收費系統並不是只有紅外線的技術!RFID與微波感應都大有人在用,反而是紅外線感應技術是較少國家採用,為什麼?因為容易誤判啊~
至於假如真的要效率,那還不如像日本把收費機制做在交流道,跑多少就燒多少,同時控管車流不是更有效率嗎?
我真的覺得方不方便真的還有討論的空間啦!
於
2007/12/13 13:15:50
發文
舊文重貼 http://forum.u-car.com.tw/forumdetail.asp?p=2&fid=45115
----
因為回數票真的比現金好用,更節省 (有 38 元優惠),更方便,沒有視覺障礙,也沒有霸道廠商,
吸引力夠大,大家自然會使用回數票,減少現金車道自然沒有反彈。
如果 ETC 也比回數票好用,也更節省,也更方便,也沒有視覺障礙,也沒有霸道廠商,
吸引力也夠大,大家自然會使用 ETC,減少回數票車道自然沒有反彈。
問題是,現行的 ETC 還不夠好,吸引力不夠大,用路人自然會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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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回數票真的比現金好用,更節省 (有 38 元優惠),更方便,沒有視覺障礙,也沒有霸道廠商,
吸引力夠大,大家自然會使用回數票,減少現金車道自然沒有反彈。
如果 ETC 也比回數票好用,也更節省,也更方便,也沒有視覺障礙,也沒有霸道廠商,
吸引力也夠大,大家自然會使用 ETC,減少回數票車道自然沒有反彈。
問題是,現行的 ETC 還不夠好,吸引力不夠大,用路人自然會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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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種就發誓 要是紅外線系統做的出來多車道自由車流 你公開在本網認錯道歉 承認自己思慮不深 | ||||||||||||||||||||||
你敢發誓紅外線系統做得出來「多車道自由車流」嗎?
我看你根本不了解紅外線的特性吧!
紅外線有指向性,這是它的限制和死穴,
目前紅外線的「多車道自由車流」,根本就沒任何實績。
是有可能做得出來啦!等到民國150年就有可能~~
反正是未來式,是個夢想,愛怎麼掰隨你...
紅外線系統是有做出來過啦!但要搭配GPS衛星定位晶片,
在歐洲有用過,但又停用了,因成本太高了!
(我看這種系統主要是靠GPS,而不是靠紅外線)
白X政府才會選用這種系統給多車道的使用,
若要做到像微波的「多車道自由車流」,紅外線的功率就必須非常強,
要不然,就只能在交流道出入口架設紅外線匝道(因交流道的車道不多)
讓高速公路上沒有收費站,這樣才能「多車道自由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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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回數票車道為何排擠現金車道? 照你的邏輯應該現金車道也有"權利"不受回數票車道排擠 你懂不懂問題在"效率"阿 我真服了這些蠢蛋 | ||||||||||||
ETC也可以擠回數票車道和現金車道啊
懂不懂啊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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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種就發誓 要是紅外線系統做的出來多車道自由車流 你公開在本網認錯道歉 承認自己思慮不深 | ||||||||||||||||||||||
車上機
遠通電收:使用紅外線系統,搭配儲值卡上路。
台灣宇通:使用微波接收盒。
車道
遠通電收:使用ETC專用車道。
台灣宇通:不分車道的自由車流設計。
速限
遠通電收:過站限速40公里
台灣宇通:比照設置路段的速限,最高可達110公里。
繳費
遠通電收:車上機儲值必須到休息站或指定地點。
台灣宇通:採取轉帳匯款,利用ATM繳費。
你是看不懂國字啊
看不懂就不要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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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不是你想的這麼簡單 你怎麼不看看政府當初的招標條件? 你怎麼不看看兩方所提供給政府的條件? 你怎麼會以為宇通比遠通合法? 一個半斤一個八兩而已 不然立法院怎麼會朝野合作擋下中華電信的案子 | ||||||||||||
因為立委收遠通的回扣不知道收了多少
宇通比遠通沒錢
沒辦法給更多的錢
所以沒辦法標下
懂不懂政治啊
懂不懂人性啊
不懂就不要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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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發誓紅外線系統做得出來「多車道自由車流」嗎? 我看你根本不了解紅外線的特性吧! 紅外線有指向性,這是它的限制和死穴, 目前紅外線的「多車道自由車流」,根本就沒任何實績。 是有可能做得出來啦!等到民國150年就有可能~~ 反正是未來式,是個夢想,愛怎麼掰隨你... 紅外線系統是有做出來過啦!但要搭配GPS衛星定位晶片, 在歐洲有用過,但又停用了,因成本太高了! (我看這種系統主要是靠GPS,而不是靠紅外線) 白X政府才會選用這種系統給多車道的使用, 若要做到像微波的「多車道自由車流」,紅外線的功率就必須非常強, 要不然,就只能在交流道出入口架設紅外線匝道(因交流道的車道不多) 讓高速公路上沒有收費站,這樣才能「多車道自由車流」。 | |||
我敢發誓
你敢嗎?
我就看不出來這有什麼難
我不是這方面專業
但是多裝些接收器跟用電腦去計算排除不合理的數據
有什麼困難?
政府招標老早把多車道自由車流跟交流道一上去就計程列入行程計畫
那些高考上去的專業公務員不是白痴
那些政務官也不是惡魔
我們就等著瞧
不用到民國150年
民國年號撐不了這麼久
若無政治因素干擾我估計頂多3-10年就可以看到
下雨天要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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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上機 遠通電收:使用紅外線系統,搭配儲值卡上路。 台灣宇通:使用微波接收盒。 車道 遠通電收:使用ETC專用車道。 台灣宇通:不分車道的自由車流設計。 速限 遠通電收:過站限速40公里 台灣宇通:比照設置路段的速限,最高可達110公里。 繳費 遠通電收:車上機儲值必須到休息站或指定地點。 台灣宇通:採取轉帳匯款,利用ATM繳費。 你是看不懂國字啊 看不懂就不要發言 | |||
我不知道宇通的計畫跟他要跟政府收的佣金是多少
但是你的論述就有明顯的謬誤
1過站速限40不是遠通的問題是法令的問題
我已經講很多次
我用80或100過站都是OK的
2採用儲值是為了避免呆帳的風險
除非政府要補助宇通呆帳或是提高給宇通佣金比例
不然事後轉帳付費會產生大量呆帳
會很多人不付阿
3宇通的案子一開始也是ETC專用車道
遠通的計畫也接受多車道自由車流
兩者在計畫上皆符合政府的要求(但是宇通有國外成功案例,遠通沒有,這是事實)
下雨天要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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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重貼 http://forum.u-car.com.tw/forumdetail.asp?p=2&fid=45115 ---- 因為回數票真的比現金好用,更節省 (有 38 元優惠),更方便,沒有視覺障礙,也沒有霸道廠商, 吸引力夠大,大家自然會使用回數票,減少現金車道自然沒有反彈。 如果 ETC 也比回數票好用,也更節省,也更方便,也沒有視覺障礙,也沒有霸道廠商, 吸引力也夠大,大家自然會使用 ETC,減少回數票車道自然沒有反彈。 問題是,現行的 ETC 還不夠好,吸引力不夠大,用路人自然會反彈。 | |||
政府少收入兩元
更應該廢掉回數票
下雨天要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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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哥~ 重點是遠通是民營機構耶~ 應該民營機構能掌控高速公路的車道嗎? 以前車道還有投幣式(把錢拋到籃子裡),但是不好用也就撤了,也沒有引起民怨! 這次問題點在於政商掛勾,否則也不會鬧那麼大了! 而且國外電子收費系統並不是只有紅外線的技術!RFID與微波感應都大有人在用,反而是紅外線感應技術是較少國家採用,為什麼?因為容易誤判啊~ 至於假如真的要效率,那還不如像日本把收費機制做在交流道,跑多少就燒多少,同時控管車流不是更有效率嗎? 我真的覺得方不方便真的還有討論的空間啦! | ||||||||||||||||||||||
ETC是公有民營不是民有民營
這差很多
是-公-有-的-
別再仇視了
下雨天要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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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少收入兩元 更應該廢掉回數票 | ||||||||||||
政府是人民選出來為民服務的,而不是 "營利單位"
😇 你在回話的時候,可不可以腦袋想清楚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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