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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無罪~ 民法的賠償部分搞不好還有的吵呢 唉~開車真的要多拜拜 不然運氣不好真的會很慘~= = | ||||||||||||
民事賠償一定要的
想要少賠就得裝窮.....
法官會依兩方所得和撫養人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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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賠償一定要的 想要少賠就得裝窮..... 法官會依兩方所得和撫養人來判決 | ||||||||||||||||||||||
這是死亡車禍
刑事可以判無罪
就代表開車的人沒有"肇事責任"
沒有"肇事責任"
大家了不了解
民事賠償
是依"肇事責任"來決定賠多少的
既然汽車沒有"肇事責任"
就代表死掉那個人要賠汽車全部的"修理費"還有"精神賠償費"還有"勞動力損失"
大家了不了解
簡單一句話
敢喝酒騎車就不要怕出事
死了也活該
大家有沒有看懂
不要再亂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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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死亡車禍 刑事可以判無罪 就代表開車的人沒有"肇事責任" 沒有"肇事責任" 大家了不了解 民事賠償 是依"肇事責任"來決定賠多少的 既然汽車沒有"肇事責任" 就代表死掉那個人要賠汽車全部的"修理費"還有"精神賠償費"還有"勞動力損失" 大家了不了解 簡單一句話 敢喝酒騎車就不要怕出事 死了也活該 大家有沒有看懂 不要再亂講了 | ||||||||||||||||||||||||||||||||
讚成~~
酒駕是造成他人生命的威脅!
真的是要不得!
自己不想活就自x就好了!沒必要連累別人!
真TMD該死的酒駕行為.
想我這輩子兩次比較嚴重的車禍都是因為酒駕而起,
一次停在路邊被正後方撞擊,搞到車台變形.
一次要轉彎時被違規超車並超速的酒駕車輛撞到,
左前方幾近全毀.
倒楣的是,兩次對方駕駛人都下車看看,告知報警處理後,
都趁不注意時逃逸.
一次有抓到人, 叫他賠了4萬多
一次對方疑似使用變造車牌,警方不願進一步追查😠
想我這輩子兩次比較嚴重的車禍都是因為酒駕而起,
一次停在路邊被正後方撞擊,搞到車台變形.
一次要轉彎時被違規超車並超速的酒駕車輛撞到,
左前方幾近全毀.
倒楣的是,兩次對方駕駛人都下車看看,告知報警處理後,
都趁不注意時逃逸.
一次有抓到人, 叫他賠了4萬多
一次對方疑似使用變造車牌,警方不願進一步追查😠
雖然死者酒駕又無照騎機車又闖紅燈被撞死,是咎由自取活該,可是撞死人的一方,雖然擁有綠燈優先通行權,行經路口仍然得遵守交通法規中,行經路口需減速慢行並注意左右來車動向吧!
很怕此一判例,會讓大卡車、砂石車更加橫行,反正綠燈就直直給他衝過去。😰
很怕此一判例,會讓大卡車、砂石車更加橫行,反正綠燈就直直給他衝過去。😰
於
2007/12/03 18:20:1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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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死者酒駕又無照騎機車又闖紅燈被撞死,是咎由自取活該,可是撞死人的一方,雖然擁有綠燈優先通行權,行經路口仍然得遵守交通法規中,行經路口需減速慢行並注意左右來車動向吧! 很怕此一判例,會讓大卡車、砂石車更加橫行,反正綠燈就直直給他衝過去。😰 | |||
反正綠燈就直直給他衝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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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燈時要停下來停聽看😌
確認沒有闖紅燈時才可加速通過😆
哇~😞原來紅綠燈是參考用的😭
還是紅燈行綠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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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死者酒駕又無照騎機車又闖紅燈被撞死,是咎由自取活該,可是撞死人的一方,雖然擁有綠燈優先通行權,行經路口仍然得遵守交通法規中,行經路口需減速慢行並注意左右來車動向吧! 很怕此一判例,會讓大卡車、砂石車更加橫行,反正綠燈就直直給他衝過去。😰 | |||
你的父母/老師...看到你以上的言論...應該也會想闖紅燈自殺吧! (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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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綠燈就直直給他衝過去。 =========================== 綠燈時要停下來停聽看😌 確認沒有闖紅燈時才可加速通過😆 哇~😞原來紅綠燈是參考用的😭 還是紅燈行綠燈停😩 | ||||||||||||
你大概沒搞懂我的意思,--行經路口需減速慢行--,即使是綠燈,也應該稍放慢速度吧!路口雖有交通號誌管制,但畢竟交通狀況比較複雜,不能比照一般道路全速通過,更何況注意路口左右來車動向,也是駕駛職責,姑且不論是為了對方安全考量,為了自身本身安全,總說的過去吧。
沒人說綠燈時要停下來停聽看,只不過是--放慢速度通過路口--,前方若有狀況,便能及時反應,大家想想,闖紅燈的可不是只有--酒駕又無照騎機車,有可能是-警車、救護車、消防車之類緊急車輛,總不能因為是綠燈,就不顧前方狀況,就衝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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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父母/老師...看到你以上的言論...應該也會想闖紅燈自殺吧! (怒) | ||||||||||||
你說的似乎有點過火了,😡,至少我有考慮到對方安全,總不能因為對方酒駕又無照騎機車又闖紅燈,就忽略自己應注意的責任。
哀~~~
真的是無言阿
😰
真的是無言阿
😰
法官審酌後依「信賴原則」,昨天將黃茂森判無罪。
說實在的,這個「信賴原則」判決方式很有問題,相信其他騎士不會闖紅燈?如果「信賴原則」可信,何必要交通處罰法規?何必要交通警察取締違規?😩
基本上,交通處罰法規和交通警察取締違規,都是因為「不信賴」駕駛者而設立的,即使是死者是因為違規而傷亡,肇事者也不能因為「信賴」對方不會違規,而忽略自己應該注意閃避的責任。
說實在的,這個「信賴原則」判決方式很有問題,相信其他騎士不會闖紅燈?如果「信賴原則」可信,何必要交通處罰法規?何必要交通警察取締違規?😩
基本上,交通處罰法規和交通警察取締違規,都是因為「不信賴」駕駛者而設立的,即使是死者是因為違規而傷亡,肇事者也不能因為「信賴」對方不會違規,而忽略自己應該注意閃避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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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死者酒駕又無照騎機車又闖紅燈被撞死,是咎由自取活該,可是撞死人的一方,雖然擁有綠燈優先通行權,行經路口仍然得遵守交通法規中,行經路口需減速慢行並注意左右來車動向吧! 很怕此一判例,會讓大卡車、砂石車更加橫行,反正綠燈就直直給他衝過去。😰 | |||
紅燈 本來 就不開走的啊
綠燈還要 注意 紅燈方向的車???
那 開火車的 都要注意 隨時 都有人從旁邊衝出來???
那時速 請降到50以下吧 不然衝出來 也不用煞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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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概沒搞懂我的意思,--行經路口需減速慢行--,即使是綠燈,也應該稍放慢速度吧!路口雖有交通號誌管制,但畢竟交通狀況比較複雜,不能比照一般道路全速通過,更何況注意路口左右來車動向,也是駕駛職責,姑且不論是為了對方安全考量,為了自身本身安全,總說的過去吧。 沒人說綠燈時要停下來停聽看,只不過是--放慢速度通過路口--,前方若有狀況,便能及時反應,大家想想,闖紅燈的可不是只有--酒駕又無照騎機車,有可能是-警車、救護車、消防車之類緊急車輛,總不能因為是綠燈,就不顧前方狀況,就衝過去吧!😰 | ||||||||||||||||||||||
那 所以
被 酒駕又無照騎機車 闖紅燈撞到
跟 被警車、救護車、消防車 闖紅燈撞到
遵守規則 被撞的人 都有責任?
不過 若法官 最後 還是搬出 "該注意 未注意"
有人從天橋自殺跳下來 被車撞到 那台車主 以上訴來講
可能不只要注意左右 還有上下了
大家好像以為自己是綠燈,就可以不需減速通過路口?可別忘了警車、救護車、消防車之類緊急車輛都可能闖紅燈,無須減速注意?
對向也是綠燈的車輛,也許正進入左轉,剛好在你直行的車道上,也無須減速注意?十字路口本來就是交通複雜的地方,減速注意各方來車,當然也包括停紅燈方向的車輛,是否按照紅燈指示停止,才是保命之道。
「信賴原則」--這在台灣用的著嗎?闖紅燈、酒駕、超速的違規一大堆,早已沒有「信賴」可言,以「信賴原則」作為這個判例真的很奇怪,之前看過不少新聞.....在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撞死人,還得判過失致死罪移送,覺得相當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居人還有人行走?如果開火車能閃,早就閃了,天上掉下個人,這早已在該注意的範圍之外。😰
重點不在於誰該不該判無罪,在於是否--該注意而未注意--。
對向也是綠燈的車輛,也許正進入左轉,剛好在你直行的車道上,也無須減速注意?十字路口本來就是交通複雜的地方,減速注意各方來車,當然也包括停紅燈方向的車輛,是否按照紅燈指示停止,才是保命之道。
「信賴原則」--這在台灣用的著嗎?闖紅燈、酒駕、超速的違規一大堆,早已沒有「信賴」可言,以「信賴原則」作為這個判例真的很奇怪,之前看過不少新聞.....在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撞死人,還得判過失致死罪移送,覺得相當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居人還有人行走?如果開火車能閃,早就閃了,天上掉下個人,這早已在該注意的範圍之外。😰
重點不在於誰該不該判無罪,在於是否--該注意而未注意--。
闖紅燈就是錯
過十字路口幹嘛注意紅燈地方的普通車輛
是自己白目闖紅燈還怪別人
不用狡辯一堆
台灣人就是有人"沒知識又愛強辯"
要把錯的硬凹成對的
結果是害了更多無辜的人
就是有"沒知識又愛強辯"的人
"信賴原則"才無法在路上使用
但是法律上可以使用
"沒知識又愛強辯"的人不相信可以使用
所以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辯
過十字路口幹嘛注意紅燈地方的普通車輛
是自己白目闖紅燈還怪別人
不用狡辯一堆
台灣人就是有人"沒知識又愛強辯"
要把錯的硬凹成對的
結果是害了更多無辜的人
就是有"沒知識又愛強辯"的人
"信賴原則"才無法在路上使用
但是法律上可以使用
"沒知識又愛強辯"的人不相信可以使用
所以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辯
😇
轉貼新聞
綠燈之後就能夠放心大膽的開車直行嗎,一名婦人李xx,在綠燈通行的情形下,撞死了一名闖紅燈沒有戴帽的退休校長,官司纏身2年多,經過監視器畫面解讀後,騎士闖紅燈沒戴安全帽,就被側面綠燈直行的小貨車撞上,騎士到地不起,貨車駕駛人,趕緊向路人借手機叫救護車,將人送醫急救還是傷重不治死亡。
李xx拿出車禍鑑定委員會的報告,證明自己遵守交通規則綠燈直行,儘管撞死人很遺憾,但是她不認為她有錯,開始檢察官亦是以不起訴為處分。
死者的家屬經過「再議」,法官卻判她4個月徒刑,讓她對司法相當失望,而死者是退休校長,她的太太至今仍活在悲痛中。死者的兒子說,儘管認為父親有違規在先,但也付出生命的代價,可是反觀肇事駕駛人,到目前都沒有登門道過歉及有任何悔意,同時不願付出,降價再降價的喪葬費55萬元,故認為判決是沒有錯的。小貨車駕駛李xx卻不這麼認為,奉公守法遵守綠燈通行,而撞死闖紅燈的騎士,卻遭到如此的判刑下場。
法律教室:
以為綠燈就可以安心的通過路口嗎?原本李xx的路權是綠燈而直行,卻撞上一位不守交通規則闖紅燈的機車騎士,一般現今實務上,對於車禍意外撞死對方的案件,通常是依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論處。依本案例李xx並無主觀上的故意,應屬過失的性質,其中最有爭議的是對方未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如未戴安全帽、闖紅燈,並有提出車禍鑑定報告,在在都是對被告有利的證物,最後承審法院還是將她以過失致失罪處有期徒刑四個月,且李xx還需要有民事賠償等訴訟,故建議各位駕駛人不要以為綠燈就是綠燈,還是要注意行車有關的安全問題。
轉貼新聞
綠燈之後就能夠放心大膽的開車直行嗎,一名婦人李xx,在綠燈通行的情形下,撞死了一名闖紅燈沒有戴帽的退休校長,官司纏身2年多,經過監視器畫面解讀後,騎士闖紅燈沒戴安全帽,就被側面綠燈直行的小貨車撞上,騎士到地不起,貨車駕駛人,趕緊向路人借手機叫救護車,將人送醫急救還是傷重不治死亡。
李xx拿出車禍鑑定委員會的報告,證明自己遵守交通規則綠燈直行,儘管撞死人很遺憾,但是她不認為她有錯,開始檢察官亦是以不起訴為處分。
死者的家屬經過「再議」,法官卻判她4個月徒刑,讓她對司法相當失望,而死者是退休校長,她的太太至今仍活在悲痛中。死者的兒子說,儘管認為父親有違規在先,但也付出生命的代價,可是反觀肇事駕駛人,到目前都沒有登門道過歉及有任何悔意,同時不願付出,降價再降價的喪葬費55萬元,故認為判決是沒有錯的。小貨車駕駛李xx卻不這麼認為,奉公守法遵守綠燈通行,而撞死闖紅燈的騎士,卻遭到如此的判刑下場。
法律教室:
以為綠燈就可以安心的通過路口嗎?原本李xx的路權是綠燈而直行,卻撞上一位不守交通規則闖紅燈的機車騎士,一般現今實務上,對於車禍意外撞死對方的案件,通常是依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論處。依本案例李xx並無主觀上的故意,應屬過失的性質,其中最有爭議的是對方未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如未戴安全帽、闖紅燈,並有提出車禍鑑定報告,在在都是對被告有利的證物,最後承審法院還是將她以過失致失罪處有期徒刑四個月,且李xx還需要有民事賠償等訴訟,故建議各位駕駛人不要以為綠燈就是綠燈,還是要注意行車有關的安全問題。
你一直在強調...該注意而未注意
你可以試著將你的愛車停在鐵軌中間...讓火車撞你的車...
然後跟再跟法官說...該名火車駕駛沒有做到你所說的...該注意而未注意
我敢保證...就算你真的因為車子突然故障...卡在平交道上...
法官扔然會判你...敗訴
你會賠償台鐵的所有損失 (包含旅客)...你知道爲什麼嗎?
因為火車擁有絕對的路權
路權...路權...路權...你懂嗎?
台灣交通會這麼亂...就是因為有你這種犯了錯...又愛狡辯的人
惡性的利用該 "注意而未注意" 的良性法規...來逃避肇事責任
你可以試著將你的愛車停在鐵軌中間...讓火車撞你的車...
然後跟再跟法官說...該名火車駕駛沒有做到你所說的...該注意而未注意
我敢保證...就算你真的因為車子突然故障...卡在平交道上...
法官扔然會判你...敗訴
你會賠償台鐵的所有損失 (包含旅客)...你知道爲什麼嗎?
因為火車擁有絕對的路權
路權...路權...路權...你懂嗎?
台灣交通會這麼亂...就是因為有你這種犯了錯...又愛狡辯的人
惡性的利用該 "注意而未注意" 的良性法規...來逃避肇事責任
於
2007/12/04 1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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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像以為自己是綠燈,就可以不需減速通過路口?可別忘了警車、救護車、消防車之類緊急車輛都可能闖紅燈,無須減速注意? 對向也是綠燈的車輛,也許正進入左轉,剛好在你直行的車道上,也無須減速注意?十字路口本來就是交通複雜的地方,減速注意各方來車,當然也包括停紅燈方向的車輛,是否按照紅燈指示停止,才是保命之道。 「信賴原則」--這在台灣用的著嗎?闖紅燈、酒駕、超速的違規一大堆,早已沒有「信賴」可言,以「信賴原則」作為這個判例真的很奇怪,之前看過不少新聞.....在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撞死人,還得判過失致死罪移送,覺得相當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居人還有人行走?如果開火車能閃,早就閃了,天上掉下個人,這早已在該注意的範圍之外。😰 重點不在於誰該不該判無罪,在於是否--該注意而未注意--。 | |||
重點不在於 "該注意而未注意",
重點在於 "什麼叫該注意?"
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自由心證,
相同的案例有不同的判決,
那台灣還能住人嗎?
如果真的要引用 "該注意而未注意" 來判決,
至少,法律要條列出那些狀況是該注意的,那些又是不該注意的,
至少,已經判決過的案件要形成一致的案例,讓人民知道什麼情況下會有什麼責任,
如果守法的人不能得到法律保障,只會讓不守法的人變多而已!!😞😡
於
2007/12/04 1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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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吵了
申請國賠啦~
撞人或被撞的都申請
因為號誌不符社會現實環境需求
綠燈還要擔心有人闖紅燈
闖紅燈被撞死還可以理直氣壯
不合時宜的法令照成大家不知無何遵守
要改成看誰狠,看誰命大誰就先通過十字路口😰
申請國賠啦~
撞人或被撞的都申請
因為號誌不符社會現實環境需求
綠燈還要擔心有人闖紅燈
闖紅燈被撞死還可以理直氣壯
不合時宜的法令照成大家不知無何遵守
要改成看誰狠,看誰命大誰就先通過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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